“空气质量监测系统”如何使用?GY2013C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行业标准GB3095-199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HJ/T193-2005《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技术规范》。监测系统主要包括以下监测因子:SO2、HS、O3、CO、PM10、PM2.5、FH、碳氢化合物等。大气环境监测标准。自环境空气气态污染物连续自动监测系统安装验收技术规范实施之日起,《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技术规范》有关气态污染物连续自动监测系统安装和验收的内容废止。
空气质量监测系统可实现区域空气质量的在线自动监测,能全天候、连续、自动地监测环境空气中的二氧化硫、二氧化氮、臭氧和可吸入颗粒物的实时变化情况,迅速、准确的收集、处理监测数据,能及时、准确地反映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状况及变化规律,为环保部门的环境决策、环境管理、污染防治提供详实的数据资料和科学依据。
GY2013C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行业标准GB3095-199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HJ/T193-2005《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技术规范》。监测系统主要包括以下监测因子:SO2、HS、O3、CO、PM10、PM2.5、FH、碳氢化合物等。动态校准系统包括零气发生器和多元气体校准仪。系统测量精度高,运行稳定1.可靠,性价比高。
2.标准模块化设计,便于维护和升级扩容;
3.国外核心技术与国内技术有机结合,产品性价比高;
4.现场数据实时传送,远程故障诊断;
5.适应多种通讯(数据传输)方式,兼容各种传输协议,可实现多级联网;
6.产品操作简单,维护工作量小,费用较低;
7.系统有停电保护和异常情况自动恢复功能;
8.系统有自我诊断功能、高/低报警功能;
9.对系统数据和参数设置具有多级密码保护功能并可拒绝未授权密码进入;
10.全中文界面,易于操作。
根据环境质量基准,各地大气污染状况、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大气环境的规划目标,按照分级分区管理的原则,规定我国大气环境质量标准分为三级:
1、一级标准:为保护自然生态和人群健康,在长期接触情况下,不发生任何危害性影响的空气质量要求。
2、二级标准:为保护人群健康和城市、乡村的动、植物,在长期和短期的接触情况下,不发生伤害的空气质量要求。
3、三级标准:为保护人群不发生急、慢性中毒和城市一般动、植物(敏感者除外)正常生长的空气质量要求。
扩展资料
根据各地区地理、气候、生态、政治、经济和大气污染程度,确定大气环境质量分为三类区:
1、一类区:国家规定的自然保护区、风景游览区、名胜古迹和辽养地等。
2、二类区:城市规划中确定的居民区、商业交通居民混合区、文化区、名胜古迹和广大农村地区。
3、三类区:大气污染程度比较重的城镇和工业区,以及城市交通枢纽、干线等。
一类区由国家确定,二、三类区以及适用区域的地带范围由当地人民政府划定。上述三类区一般分别执行相应的三级标准。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大气环境标准
自环境空气气态污染物(SO2、NO2、O3、CO)连续自动监测系统安装验收技术规范(HJ 193-2013 )实施之日起,《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技术规范》(HJ/T193-2005)有关气态污染物(SO2、NO2、O3、CO)连续自动监测系统安装和验收的内容废止。
水:工业废水、生活废水、生活饮用水、海水、地下水、地表水
气:工业废气、工作场所空气、锅炉废气、公共场所空气、加油站和油库油气回收
声:噪声
固废:土壤、底泥、危废
物理因素:照度、高温、紫外辐射、激光辐射、电磁辐射
这是环境检测一般所需要检测的,具体检测的内容就要根据企业或者场所的实际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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