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礼作乐,是周公对中国文化的莫大贡献。近代著名历史学家夏曾佑说:“孔子之前,黄帝之后,于中国大有关系者,周公一人而已。”从黄帝到孔子,两千多年间,尧、舜、禹、汤,以及周公的父亲周文王、兄长周武王,都是推动历史前进的古圣王,为什么说只有周公一人与中国大有关系?原来,从中国文化的角度看,周公制礼作乐,借鉴于夏商二代,有所选择,有所发展,把夏、商、周三代礼乐文化推向了发展顶峰。所以孔子由衷地赞叹:“周监于二代,郁郁乎文哉,吾从周”。礼乐文化是中国五千年文化史上出现的第一个完备的文化形态,而周公是礼乐文化的最重要的创造者。礼乐文化直接孕育了儒家文化,儒家文化则于西汉武帝时代一跃成为中国文化的主流。如果我们把上下五千年中国文化史分成前后两个阶段(每个阶段各有两千多年),则可以说,周公是前一个两千多年间礼乐文化的代表人物,孔子是后一个两千多年间儒家文化的代表人物。
周公制礼作乐,一般认为是在其摄政第六年,到了第七年即还政于成王,退出了执掌最高权力的舞台。实际上,制礼作乐不可能在一年内完成,很可能是周公从其摄政第六年开始着手,并在这一年初定规模、框架,后来逐步充实、损益、完善,以至粲然大备,臻于极盛。“周道四达,礼乐交通”,是西周盛世的写照。
礼乐文化是一种制度文化,它的基本特点是,以礼为社会秩序的基础和核心,明贵贱,辨等级,正名分,一切人和事都要遵循礼的规范和准则。礼分吉礼、凶礼、宾礼、军礼、嘉礼五种。五礼的节目繁多,有“经礼三百,曲礼三千”之说,基本上涵盖了国家、社会和人的生活的方方面面。乐,通常与礼相配合,行什么样的礼,配什么样的乐。礼乐配合,文质彬彬,既尽善又尽美,展示了一个伟大的成熟的文明所拥有的和谐与典雅。
周公制礼作乐,有一个基本的指导思想,即“敬德保民”。“敬德”,是因为“皇天无亲,惟德是辅”,有德才会得到上天的保佑。“保民”,是因为“民之所欲,天必从之”,“保民”实际上就是保社稷、保国家。周公提出“敬德保民”,是夏商以来中国思想从敬鬼神到重人事的一大转变。
《左传》记载:“国之大事,在祀与戎。”也就是说,在奴隶社会的周代,国家大事有两件:一是要祭祀祖先,二是要带兵打仗。
周武王死后,周公摄行王政。为了巩固其统治,他依照周国原有的制度,制定了一整套维护奴隶制统治的制度。其中有一种制度叫作“礼乐制度”。“礼乐制度”,也就是以“乐”从属于“礼”的思想和制度,这是一种颇为完备的典章制度。乐有“房中”、“雅”、“颂”之分,舞有“大武”、“勺”、“象”之别。礼、乐、刑、政四术是奴隶主阶级统治的重要手段。其中礼、乐是在统治阶级内部所设立的一种等级制度,而刑、政则是对下民的。礼可以区分贵贱等级,乐可以使“人”互相敬和。礼、乐的结合不仅能维护奴隶主贵族内部的等级秩序,更能有效地统治人民。所以,“礼”是“乐”的内容,“乐”是“礼”的表现。作为音乐制度,它包括乐县、舞列、用乐等都有其森严的规定。因此,在祭祀、宴享、朝贺等场合的礼节仪式中,都规定了与之相配合的各种音乐。如祀天神“奏黄钟、歌大吕、舞《大夏》”;祭地示“奏太簇、歌应钟、舞《咸池》”。举行大飨时“两君相见,楫让而入门,入门而县兴。楫让而升堂,升堂而乐阕,升歌清庙,下管象武,夏龠序兴……客出以雍彻振羽”(《礼记》)。诸侯宴使臣时,可用小雅《鹿鸣》、《四牡》、《皇皇者华》(《左传
西周时期,姬昌第四子周公旦提出,东都洛邑建成之后,周公召集天下诸侯举行盛大庆典。在这里正式册封天下诸侯,并且宣布各种典章制度。也就是所谓“制礼作乐”。并经过儒家,法家,墨家……许多思想融入。各个时期都有礼仪《礼记》也算是最出名的了。
而新中国礼仪是在新中国成立和辛亥革命那时候形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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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周时的“周公制礼”就是在先民生活的基础上,将这些道德观念,行为规范落实为社会制度化,以形成社会公德,以维系社会秩序。
西周时的“周公制礼”就是在先民生活的基础上,将这些道德观念,行为规范落实为社会制度化,以形成社会公德,以维系社会秩序。
西周的礼乐制度,属于上层建筑范畴,相传由周公制定。周公所制定的礼,是维护统治者等级制度的准则、道德规范和各项典章制度的总称,后来发展为区分贵贱尊卑的等级教条。乐则是配合各贵族进行礼仪活动而制作的舞乐。舞乐的规模,必须同享受的级别保持一致。西周的礼乐,也体现了当时的时代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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