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山西省太原市杏花岭区晚上限行吗?根据《太原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相关部门启动相应等级应急响应措施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职责严格执行。太原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在昨天晚7点提前发布重污染天气红色预警,并于今天0时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红色(Ⅰ级)响应。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关于延长太原市重污染天气红色预警的通告》,决定延长重污染天气红色预警通告,继续执行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红色(一级)响应。
不限行,限行只是每星期一至五正常上班时间,晩上八点以后就不限行了。
需要注意的是:
1、限行区域内禁止中、重型载货汽车通行,运输瓜果蔬菜等鲜活农产品的车辆需办证通行。
2、以下机动车则不受限行措施限制:公共汽车、出租车、长途客运车(含旅游客车)、经公安交管部门核定的学校校车以及通勤大型载客车。
根据新修订的《太原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当发布黄色预警信息时,启动三级响应,以下车辆限行或者禁行:
渣土运输车辆禁止通行(生活垃圾运输车辆除外);全市域限行非营运国1标准及以前的机动车,市建成区、“三县一市”建成区全面限行国3及以前柴油车、三轮汽车和低速货车;电力(除燃气和垃圾焚烧发电)、钢铁、焦化、电解铝。
需要。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将继续根据道路交通通行状况变化,相应调整车辆限行路段、时段及车种等限行措施。根据《太原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相关部门启动相应等级应急响应措施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职责严格执行。各类专项作业车管控措施等同于同类型载货机动车的管控措施。渣土等散装物料运输货车、危险化学品载货车,全天禁止在重点道路、一类区域、二类区域及南部核心区域、货运通道通行,根据运输需求向公安交管部门提出申请,经核准后通行。
太原市重点区域:道路范围包括府东街、府西街、漪汾桥、漪汾街(建设路至和平北路段)。迎泽大街、迎泽桥、迎泽西大街(建设路至和平北路段)。南内环街、南内环桥、南内环西街(建设路至和平南路段)。长风街、长风桥、长风西街(建设路至和平南路段)。滨河东路(迎宾桥至柴村桥段)。滨河西路(小牛线至柴村桥段)。
一类区域:区域范围包括北中环街以南,西中环路、滨河西路(南中环街至龙城大街段)以东,南中环街(西中环街至滨河西路段)、龙城大街(滨河西路至太行路)以北,太行路、东中环路以西所围区域,含以上边界道路(重点道路除外)。以及迎泽西大街(西中环至西机路环岛段),长风西街(西中环至长风西高速口段)。
二类区域:区域范围包括龙城大街(滨河东路至坞城南路)以南、坞城南路(龙城大街至化章街段,含边界道路)以西、化章街(坞城南路至滨河东路段,含边界道路)以北、滨河东路(化章街至龙城大街段)以东区域。
太原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在昨天(12月15日)晚7点提前发布重污染天气红色预警,并于今天(12月16日)0时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红色(Ⅰ级)响应。为应对空气重污染、保护公众健康,市政府决定,按照《太原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今天(12.16)晚上12点开始至12月21号(下周三)晚上12点;对在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行驶的机动车(含临时号牌车辆)采取交通限行管理措施。限行区域为:绕城高速东环段、太榆路(武宿高速口至晋中段)以西,绕城高速北环段以南,绕城高速西环段、青银高速(太原罗城至清徐段)以东,小牛线、榆古路以北(不含上述道路)道路范围内。具体限行措施:对进入限行区域道路行驶的所有机动车实行单号单日、双号双日行驶管理措施。具体为:号牌尾号为单号的(1、3、5、7、9)在单日通行;号牌尾号为双号的(2、4、6、8、0)在双日通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以最后一位数字为准);对进入限行区域道路行驶的载货汽车执行通行证和单双号限行规定。另外,公共汽车、出租车、长途客运车(含旅游客车)、经公安交管部门核定的学校校车以及通勤大型载客车;执行任务的警用车、执法车、消防车、救护车、清障车;环卫、园林、道路养护的专项作业车辆及殡葬专用车辆、纯电动汽车(以可充电电池作为唯一动力来源、由电动机驱动)不在限行范围内。在采取交通限行管理措施期间,除执行本通告规定外,本市其他交通管理措施仍然有效。对违反规定行驶的机动车,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处理
根据气象、生态环境部门研判会商,未来2日我市气象条件仍然不利于污染物扩散,污染物浓度将持续维持在较高水平,空气污染呈加重趋势。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关于延长太原市重污染天气红色预警的通告》(并环改办[2020]14号),决定延长重污染天气红色预警通告,继续执行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红色(一级)响应(1月11日0时—1月12日24时)。为应对空气重污染、保护公众健康,市政府决定,对在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行驶的机动车(含临时号牌车辆)延长临时交通管理措施。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限行时间:
2020年1月11日0时至2020年1月12日24时;
二、限行措施:
进入限行区域道路行驶的所有机动车(含非本市车辆)实施尾号限行管理(尾号为英文字母的以最后一位数字为准),具体情况:
11日0时至24时:单号通行(双号限行);
12日0时至24时:双号通行(单号限行);
三、除以上调整内容外,其它规定仍执行1月7太原市公安局发布的《重污染天气临时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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