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厂区内主要产尘点周边什么什么布置空气质量监测微站点控制颗粒物的管控情况?系统具备区域/站点的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数据查询、环境质量监测地图分布、大气环境监测排名、监测报警、事件上报等功能。大气污染物监测仪 包括SO2、NO2、O3、、CO、H2S、HF)、空气颗粒物、PM10等监测仪。现场校准系统包括多种标准气体、一套气体标定装置。子站计算机可连续自动采集大气污染监测仪、气象仪、现场校准的数据及状态信息等。贵阳市大气污染防治
借鉴某乎大佬回答:
我国现有空气质量监测站点(国控点)约5000个,折合约1920平方公里仅1个监测点,监测点位空间密度低,且配套站房占地面积大,建设成本相对高昂,以点代面的方法导致时效性不足,达不到精细化管控的目标,且无法实现对监测体系中时空动态趋势分析、污染减排评估、污染来源追踪、环境预警预报等能力的深度挖掘。
结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方案》的要求,聚光科技以丰富的大气环境监测领域经验,开发了一套可实现高分辨率监测网络布局的低成本、多参数集成的紧凑型微型环境空气监测系统,高分辨率监测网络可在区域内全覆盖,实现高时空分辨率的大气污染监测,结合信息化大数据的应用实现污染来源追踪、预警预报等功能,为环境污染防控提供更为及时有效的决策支持。
1掌握环境质量状况及变
1)实时了解区域内各种污染物的浓度和分布,掌握整个区域的空气质量状况及变化趋势;
2)实时反映区域之间的污染状况及影响关系;
3)结合气象数据、地理信息等为政府说清是本地排放还是区域输入造成的污染以及所占的比重。
2建立环境空气质量大数据库
建立环境空气质量大数据库,对多种污染物进行综合分析,全面掌握污染物实时分布的浓度、形成的原因、传播过程及演化规律,通过构建污染物传播过程实时演化与污染源追踪数学模型,提供突发排放污染追踪、污染源在线源解析和长期达标规划等服务。
利用大数据综合评估区域内总体污染物排放总量,结合高空及地面气象场的数据,对污染物的扩散和传输情况进行分析,最终提出行之有效的污染减排和应急预防决策方案,帮助政府科学减排,达到科学治霾、精确治污的目标。
3提升信访投诉、执法检查办公效率
1)能快速捕捉污染企业自身的异常排放,为政府部门实现对污染企业精细化管控和监督提供依据,辅助现场移动执法,提高执法效率;
2)全面掌握同类型、不同企业的污染排放情况,通过横向间的比较分析,与现有环保管理工作相结合,对污染企业进行排污排名及处罚;
3)合理处置信访投诉事件,辅助管理者来快速分析污染来源,同时将风险及时控制防范扩大化;
4)实时监测企业边界或区域内的有毒有害气体的污染和扩散水平,完善区域风险防护措施,对环境突发事件的发生提前做出预案处置及扩散后对周边的影响判断,为环保部门的应急预警处置提供管理依据。
4提升突发事故应急快速响应处置
对各类突发污染事故,可以及时了解事故附近地区的地理位置、地貌信息以及居住区、行政事业机关、学校、医院等信息以帮助决策者快速布置现场监测点、确定需要救援、疏散的人员数量,选择安全的疏散、救援线路,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财产损失。
突发污染事故发生后,可以快速定位事故周围的污染源、危险源的位置,依据模型模拟事故情景可以快速筛选出爆发事故的污染源和危险源。根据这些源中的污染物、危险物的物理、化学性质立即从属性数据库中查找出环境危害情况,危险品毒性程度等,便于制订出针对性的应急处理方案,力求将事故的损失降到最小。
5保障公众知情权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环保意识的加强,公众越来越多的需要获取更多的环保信息:不仅需要了解居住生活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的现状,还十分关注周边区域环境污染对本区域的影响。需建立“信息共享与服务门户”,将环境监测、应急政策与管理信息及时发布出来,同时可以建立公众信息公开的网上服务门户和户外显示屏幕,促进信息公开的推进,保障公众知情权。
6为政府部门科学治理提供技术支撑
通过环境大数据的科学分析,能准确找出特定点位周边的污染来源及其贡献率排名,可在重污染天气下,为环保部门提供减排量及减排名单,为政府开展有针对性的限产、关停等决策提供技术支撑。
方案概述
空气质量达标管理方案是一套运用环保物联网技术、现代测量技术、自动控制技术、计算机技术的智能综合系统,主要由气态污染物检测模块、颗粒物检测模块、气象参数传感器、无线通信模块、供电及电源管理单元等组成,监测因子包括SO2、NO2、CO、O3、PM10、PM2.5、温度、湿度以及VOCs。系统通过对环境数据的测量、采集、传输、存储、分析评价、应用、发布等过程,及时、准确地感知环境空气质量状况及设备运行状态,服务于环境监测部门的区域环境质量评价、环境质量信息发布、污染控制评价等,为说清环境空气质量状况及其变化趋势,制定经济有效的环境空气质量管理策略提供决策支持。
3.1.2仪器
聚光科技在多年设备研发和技术积累的基础上,开发了可用于高密度布设的低成本、多参数集成的网格化空气质量监测系统。大气网格化综合监管系统将国家标准方法以及电化学法、定点监测与移动监测、近地面监测与高空探测等多种监测手段进行有机整合,消灭监测盲区,实现对监测区域的全覆盖式网格精准监控。
AQMS-3000 微型空气站
泵吸式采样:响应速度更快、响应范围更广、数据更准
小型化:多参数集成、不占空间、方便运维
太阳能供电:超长续航、节能环保
可用于各类污染源与重点监管区域的加密监测。
CDMS-1000 扬尘在线监测系统
监测项目种类多:可同时监测TSP、PM10、PM2.5
视频联动:颗粒物浓度超标可联动视频实现自动抓拍、超标数据和视频能实时传至监控平台。
可用于道路扬尘、建筑工地扬尘等污染源监测。小型化:不占空间、方便运维
AQMS-1000M 小型路边站
小型化: 站房体积小,便于现场安装维护
可扩展:可监测六参数指标或选测重点参数;可扩展视频、VOC等。
国标法,可用于乡镇街道空气质量考核。
近地面空气质量走航车
国标方法:数据准确,定量污染物浓度。
机动灵活:时间分辨率高,可进行移动走航监测
可用于重点污染源摸排,网格化日常走航与巡检。同时作为微型站、扬尘站质控设备。
激光雷达
扫描方式:水平、垂直、剖面扫描;走航与定点监测。
可用于快速确定污染物较高区域;监控颗粒物的传输过程。
3.1.3管理平台
中心管理平台面向环境管理部门提供区域内环境空气质量的监测、评价、分析服务,帮助用户掌握区域内的环境空气质量状况,发现污染特征状况,为大气污染防治提供决策支持,以及提供污染事件发现、确认、处置、总结的全流程跟踪功能,确保责任到人,闭环管理。部分界面,如下图所示:
中心管理平台-环境特征展示
中心管理平台-污染事件处置管理
环境空气综合监管APP面向环境管理者提供随时随地的空气质量监测查询、数据分析、环境问题处置管理等服务,可与中心管理平台形成联动。系统具备区域/站点的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数据查询、环境质量监测地图分布、大气环境监测排名、监测报警、事件上报等功能。
大气污染物监测仪 包括SO2、NO2、O3、、CO、H2S、HF)、空气颗粒物(TSP)、PM10等监测仪(可根据用户需要选配)。 气象仪可测量风速、风向、温度、相对湿度、大气压力(可根据用户需要选配降雨量、日照等)。 现场校准系统包括多种标准气体、一套气体标定装置。子站计算机可连续自动采集大气污染监测仪、气象仪、现场校准的数据及状态信息等。并进行预处理和贮存,等待中心计算机轮询或指令。 采样集气管由采样头、总管、支路接头、抽气风机、排气口等组成。远程数据通讯设备由调制解调器和公用电话线路组成,有线调传或直接使用无线PC卡(支持GPRS), 条件保证设备站房等其它硬件。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防治大气污染,保护和改善环境,保障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大气污染防治及其监督管理活动。第三条 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公安交通管理、住房城乡建设、综合行政执法(城市管理)、农业农村、交通、气象、自然资源和规划、市场监管、教育、卫生健康等有关主管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大气污染防治的有关工作。
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贵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贵阳综合保税区管委会、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委会以及其他开发区管委会(以下统称管委会)对管理区域内的大气环境质量负责,并且依法实施监督管理。第四条 本市实行大气环境质量考核制度。考核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制定。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按照考核办法,每年对本级有关主管部门、下一级人民政府、管委会的大气环境质量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
未完成大气环境质量目标任务的,市级有关主管部门、县级人民政府、管委会由市人民政府约谈其主要负责人,县级有关主管部门、乡(镇)人民政府由县级人民政府约谈其主要负责人。被约谈的负责人应当对未完成情况作出说明,并且整改落实。未完成大气环境质量目标任务或者未按照要求落实整改的,按照规定予以问责。
考核结果和约谈、问责情况应当向社会公布。第五条 国家机关及其工作部门应当开展大气环境保护的现状、形势、任务和法律法规的教育、宣传、培训,增强公务员以及其他工作人员大气环境保护的国情意识、法治意识和责任意识。
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应当将大气环境保护知识纳入学校教育内容,培养学生的大气环境保护意识。
新闻媒体应当开展大气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科学知识的宣传,对大气环境违法行为进行舆论监督。第六条 鼓励、支持公众参与大气污染防治和对管理、服务、执法等活动的监督。
鼓励、支持环保公益组织等第三方参与大气污染防治及其监督等公益活动。
鼓励社会资本投入大气污染治理。第二章 监督管理第七条 市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市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和规划等有关主管部门划定大气环境质量功能区和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并且向社会公布。第八条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大气污染状况和防治要求,组织编制未达标区域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和其他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规划,明确治理目标、任务、计划和措施,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第九条 市人民政府应当结合本市城市建设、气候、山地、水系、绿地系统和风环境特征,优化空间布局形态,完善自然生态网络,建设城市通风系统,提升大气环境质量。第十条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应当组织编制中心城区通风走廊布局规划,明确通风走廊总体布局及其规划控制要求,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
中心城区通风走廊总体布局及其规划控制要求应当纳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纳入详细规划进行管理。
中心城区通风走廊布局规划区域以外的县级人民政府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应当将城镇通风走廊建设纳入规划控制管理。第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环境保护等有关主管部门参与的大气污染防治协调工作机制,定期通报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情况,研究处理大气污染防治重大事项。第十二条 各级人民政府和管委会应当按照划定的环境监管网格实施管理,建立责任清单,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并且向社会公示。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和管委会应当运用大数据、区块链等先进理念和技术,建立和完善大气污染防治技术体系、服务方式和监管模式,改进和提升大气污染防治技术水平、服务质量和管理能力。第十三条 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建设、管理市级大气环境质量在线监控与发布平台和污染源自动监控平台,并且与国家和省的对应平台联网。
工业和信息化、公安交通管理、住房城乡建设、综合行政执法(城市管理)、交通、市场监管、气象、农业农村等有关主管部门应当将大气污染防治信息接入市级大气环境质量在线监控与发布平台。
县级人民政府和管委会应当建立大气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站(点),接入市级大气环境质量在线监控与发布平台。
系统内所有监测点位按所属行政区域进行归类和展示,监测点位图标颜色按其当前空气质量指数AQI表示颜色动态显示,图标上方注有具体的地理位置,方便用户直观、一目了然掌握各个行政区域内监测点位的部署情况和空气环境质量现状,系统提供多种方式的地图效果(矢量、卫星、三维)来实时显示空气子站的位置和实时数据。
用户点击监测点位图标后系统自动显示空气质量指数AQI、站点地理位置、首要污染物、发布时间、各项监测因子实时数据等信息,空气质量指数AQI数值与表示颜色搭配显示,直观展示站点当前污染情况,监测因子可以按照不同需求进行定制,显示时间段分为实时状态值、最近一小时值、最近24小时值等。
监测现场可以安装视频监控设备,通过窗口视图直观了解监测站点的周边情况和污染物实时排放数据,当周围污染源浓度超标时自动抓拍,为公众和环保部门监督与执法提供依据,同时可以了解监测设备的实时状况。当数据异常提醒之后,可以通过回传影像资料判断现场情况(需人工进行),当发生不可抗力因素时,同样可以根据影像资料来判定事故详情。
系统提供预警、日报通知功能,预警包括超标预警、断线预警和异常值预警,在监测数值超标、数据连接中断和出现异常值时,自动给设定联系人发送提醒信息,保证系统的正常、稳定运行,日报通知将辖区内各个行政区空气质量指数日均值以短信形式发送给站点负责人或主管领导,让环境管理者及时掌握环境空气质量变化情况,在空气质量恶化时第一时间知道详细信息。
数据展示支持折线图、柱状图、表格等多种形式,展示的内容包括空气质量指数和各项监测因子浓度的分钟值、小时值,方便用户查看时间段内空气质量变化趋势和污染物浓度变化情况,同时可以进行监测点位之间的各项参数的对比分析,用户可以自主设定展示的时间区间,导出打印时支持选用JPG图片、PDF、EXCEL、WORD文档多种格式。
针对相关环境管理部门以及用户个性化定制需求,系统设置独立排名系统,目前采用AQI(空气质量指数),提供日排名、小时排名数据,用户可以查询当天排名信息和历史数据,除了空气质量指数AQI外,还列出了PM10、PM2.5、CO等监测因子小时值、日均值、首要污染物、空气质量类别等信息。
按照HJ633-2012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要求,自动生成实时报、日报数据报表,发布的指标包括各监测站点的监测站点信息、空气质量指数(AQI)、首要污染物、空气质量指数类别以及空气质量指数说明等信息,可自动生成word、Excel、PDF多种格式格式的报表格式,日报格式如下表
收集点位数据后,平台对各项污染物统计值进行计算分析,初步建立点位污染源模型(当前采用方法为首要污染物比重饼状图解析),如果监测点位条件允许,能够实现现场采样,则可以更加精确的进行污染物对比分析,通过各时间段污染物比重模型结合地区现状来分析具体污染源和现场实际情况,并提供针对性治理方案。
空气质量监测系统可实现区域空气质量的在线自动监测,能全天候、连续、自动地监测环境空气中的二氧化硫、二氧化氮、臭氧和可吸入颗粒物的实时变化情况,迅速、准确的收集、处理监测数据,能及时、准确地反映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状况及变化规律,为环保部门的环境决策、环境管理、污染防治提供详实的数据资料和科学依据。
GY2013C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行业标准GB3095-199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HJ/T193-2005《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技术规范》。监测系统主要包括以下监测因子:SO2、HS、O3、CO、PM10、PM2.5、FH、碳氢化合物等。动态校准系统包括零气发生器和多元气体校准仪。系统测量精度高,运行稳定1.可靠,性价比高。
2.标准模块化设计,便于维护和升级扩容;
3.国外核心技术与国内技术有机结合,产品性价比高;
4.现场数据实时传送,远程故障诊断;
5.适应多种通讯(数据传输)方式,兼容各种传输协议,可实现多级联网;
6.产品操作简单,维护工作量小,费用较低;
7.系统有停电保护和异常情况自动恢复功能;
8.系统有自我诊断功能、高/低报警功能;
9.对系统数据和参数设置具有多级密码保护功能并可拒绝未授权密码进入;
10.全中文界面,易于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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