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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保护课题(环境保护的课题)

环境状况的严峻,呼唤着人们关注环境,参与环保。公民参与环保正成为世界环保的主要特点,为了更充分的研究主题,根据我国环境污染的现状,以及关于环境保护的热点问题,经过研究,把研究的课题细化为几个子课题:一环境污染问题;二环境污染的治理问题;小组成员自由组合分别承担四个子课题。制定子课题的研究方案后,有小组成员查找和收集相关资料,为课题的研究寻求证据,并制定了此研究报告。生态安全研究进展。于是深入进行环境变化与安全内在关系的探讨,并深入到影响环境安全的具体因素。

高中生态环境的保护课题个人心得300字左右

生态环境保护课题(环境保护的课题)

随着人类社会进入崭新的二十一世纪,世界性的环保潮流正朝着社区层面深入,各个国家纷纷寻求建立社区的可持续发展模式。环境状况的严峻,呼唤着人们关注环境,参与环保。公民参与环保正成为世界环保的主要特点,为了更充分的研究主题,根据我国环境污染的现状,以及关于环境保护的热点问题,经过研究,把研究的课题细化为几个子课题:一环境污染问题;二环境污染的治理问题;小组成员自由组合分别承担四个子课题。制定子课题的研究方案后,有小组成员查找和收集相关资料,为课题的研究寻求证据,并制定了此研究报告。

生态安全研究进展

3.1.1 国外生态安全研究进展

国际上对生态安全的研究是从对 “安全”定义的扩展开始的,主要围绕着环境变化和安全之间的关系展开。根据崔胜辉等的研究,国外生态安全的研究按时间关系和研究内容可分为如下 4 个阶段。

3.1.1.1 安全定义的扩展

最早将环境变化含义引入安全的学者是莱斯特 .R.布朗,早在 1977 年提出要对国家安全加以重新界定,并在 1981 年的一本著作 《建立一个持续发展的社会》中指出: “目前对安全的威胁,来自国与国之间的关系较少,而来自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可能较多”“土壤侵蚀、地球基本生物系统的退化和石油资源的枯竭,目前正在威胁每个国家的安全”。环境变化含义由此明确地引入到安全概念中来。20 世纪 80 年代早期,各种机构和学者开始关注超出严格军事意义却影响到整个国家的安全问题。联合国裁军和安全委员会对集体安全 (collective security)和共同安全 (common security)做了区别: 前者指的是更传统的国家间的军事安全问题,而后者指的是日益增多的非军事威胁,包括经济压力、资源缺乏、人口增长和环境退化。随后,前苏联领导人戈尔巴乔夫提出了 “全面安全(comprehensive security)”作为国际政治的基石。1989 年,Westing 扩展了 “全面安全”的概念,指出其包括两个相互联系的内容: 政治安全和环境安全。前者由军事、经济和人道主义等组成; 后者包括保护和利用环境。世界环境与发展委员会 (WECD)1987 年的报告 《我们共同的未来》中明确指出: “安全的定义必须扩展,超出对国家主权的政治和军事威胁,而要包括环境恶化和发展条件遭到的破坏”。

3.1.1.2 环境变化与安全的经验性研究

为了给早期的概念和理论上的争论提供一些根据,20 世纪 90 年代初期,科学家们对环境变化与安全之间的联系进行了大量的经验性研究。这一阶段研究的重点主要放在环境退化和暴力冲突的关系上。

对环境变化与安全进行经验性研究的主要项目有: 环境变化和剧烈冲突项目 (Envi-ronment and Acute Conflict Project,EACP); 环境与冲突项目 (Environment and Conflict Pro-ject,ENCOP)等。EACP 的总结论是,在许多发展中国家,环境资源亏缺已经导致暴力冲突。而 ENCOP 则证明了 EACP 关于环境资源缺乏和国内暴力冲突之间关系的假设,EN-COP 的结论强调了环境识别和环境变化所起的不同作用: 作为背景原因、促发、目标、渠道和催化剂。ENCOP 特别强调了不同的制度结构,在环境识别或变化情况下,这些制度结构在冲突的存在与否间存在着差别。

对 EACP 和 ENCOP 所做的经验性环境变化与冲突研究工作有一些批评,如过分强调环境因素; 对结论的概括具有投机性和局限性,因为所有个案研究只针对冲突更易发生的发展中国家。在 “环境变化—冲突”争论继续的同时,环境退化至少可作为冲突和不安全的一个诱因却被越来越多的人所接受。

3.1.1.3 环境变化与安全的综合性研究

20 世纪 90 年代后期,围绕生态环境与安全的相互关系,美国、英国、德国和加拿大等国以及北约、欧洲安全与合作组织、欧盟、联合国等国际组织开展了大量的综合性研究讨论,出现了一批代表性研究报告和著述。如北约的 《国际背景下的环境与安全》(Envi-ronmental & Security in an International Context,1999); 德国外交部、环境部、经济合作部的 《环境和安全: 通过合作预防危机》 (Environmental and Security: Crisis PreventionThrough Cooperation,2000 ); 美 国的 《环境 变 化 和安全: 项 目 报告》 (EnvironmentalChange & Security Project Report: The Woodrow Wilson Centre,2000); 加拿大的 《环境、短缺和暴力》(Environment,Scarcity and Violence,1999)等。联合国环境署执行主任托普费尔 2000 年 2 月 21 口在 “环境安全、稳定的社会秩序和文化”会议上指出: “环境保护是国家或国际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生态退化则对当今国际和国家安全构成严重威胁。”他还指出: 有清晰的迹象表明,环境资源短缺在世界上许多地方可能促成暴力冲突。美国前副总统戈尔 2000 年 1 月 10 日在联合国安理会上指出: “我们应当认识到,过去的全球安全概念 (其重点主要在于军事、意识形态和地缘政治)应该扩大。一方面,传统的威胁依然存在,另一方面新的安全问题正在产生,并对国际秩序构成挑战。因此,必须制定包括全球环境挑战在内的新的世界安全议程。”

3.1.1.4 环境变化与安全内在关系的研究

通过上述 3 个阶段的研究,到 2001 年后,人们已经发现“环境变化”和“安全”是两个相差极大的概念,将它们结合在一起,使得“生态安全”具有很大的模糊性、复杂性和争议性。于是深入进行环境变化与安全内在关系的探讨,并深入到影响环境安全的具体因素。

认识到环境退化、贫穷和不安全之间的联系,且作为进入 21 世纪的 3 个关键问题,国际全球环境变化人文因素计划 (International Human Dimension Program of Global Environ-mental Change,IHDP)的全球环境变化和人类安全 (Global Environmental Change and Hu-man Security,GECHS )研究项目制定了一个科学计划来更好地理解这些联系,并提出一个与原先研究不同的新视角,尤其是通过多学科交叉和综合的观点来研究此问题。该科学计划提出了制定这一科学计划的 3 个关键前提,为了弄清全球环境变化和人类安全之间的内在关系,提出了 6 个关键问题作为研究活动的背景。GECHS 的这一科学计划还确定了研究的目标、方法、主要的研究内容和行动。

随着研究的不断深入,科学家们越来越关注环境变化与安全之间的内在关系,如美国哈佛大学肯尼迪管理学院与国际事务中心 William C.Clark 等人所做的 《评价全球环境风险的脆弱性》、美国环保局的环境监测和评价计划 (EMAP)以及瑞典斯德哥尔摩环境研究所 (SEI)的风险和脆弱性研究计划。这些研究认为,过去的对全球变化风险的科学评价,人们都集中在剖析发生的全球环境变化上,而很少关注这些变化可能对生态系统和社会带来的危险。最近有关社会和生态系统脆弱性的问题已成为研究的中心。

通过 30 多年的研究,国际上对生态安全取得了以下几点共识: ①环境、资源压力与日俱增,影响到社会、经济与政治稳定; ②由于人口的持续增长、消费量和污染的增多及土地利用的改变,环境压力在冲突和灾害中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③冲突和灾害破坏了环境保护和发展的成就; ④生态安全不能仅停留在国家层面上,而应该从大到全球、小到地方的不同层面上加以考虑。

3.1.2 国内生态安全研究进展

国内对生态安全的研究起步比较晚,直到 20 世纪 90 年代生态安全才逐渐被人们所重视,近年来成为科学界和公众讨论的热点问题 (表 3.1)。2000 年 11 月 26 日国务院发布了《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指出生态安全是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一个重要部分,并首次提出 “维护国家生态环境安全”的目标。但由于对生态安全没有一个统一的认识,国内研究还停留在探索阶段,不成系统,理论尚不够成熟,不少学者都做了一些初步的研究工作。

表 3.1 我国以生态安全为主题的部分研究课题一览

围绕生态安全的概念,国内已有不少学者给出了自己的定义。其中典型的观点有以下几种: 生态安全是人类赖以生存的生态与环境,不受生态条件、状态及其变化的胁迫、威胁、危害、损害、乃至毁灭,能处于正常的生存与发展状态。也就是说,生态安全是人类生存环境处于可持续健康发展状态。曲格平 (2002)从两个方面解释生态安全: ①防止生态环境的退化对经济基础构成威胁,主要指环境质量状况和自然资源的减少、退化削弱了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支撑能力; ②防止环境问题引发公众的不满,特别是导致环境难民的大量产生,影响社会的稳定。郭中伟 (2001)从生态系统的角度定义了生态安全,他认为生态安全包括两层含义: ①生态系统自身是否安全,即自身的结构是否受到破坏; ②生态系统对人类是否安全,即生态系统所提供的服务是否能满足人类生存的需要。周国富(2003)认为生态安全的概念包括 4 个方面的含义: ①生态安全指一种资源环境状态,这种状态一方面要生态环境自身处于良性循环之中,环境不出现恶化,另一方面是资源、环境状态要能满足社会经济发展需要; ②生态安全指一种关系,即资源环境与社会经济之间的关系,这种关系必须保持相互协调,社会经济的发展不能受资源环境的制约和限制;③生态安全反映资源环境对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性; ④生态安全强调持续性和长期性。

在生态安全理论探讨方面,有些学者对国内外生态安全的研究动态、现状和进展进行了描述; 肖笃宁等 (2002)对绿洲景观的生态安全进行了分析; 马克明等 (2004)从区域生态安全的角度出发,提出了区域生态安全格局的概念,从景观生态学、干扰生态学、保护生物学、恢复生态学、生态经济学、生态伦理学和复合生态系统理论等多个学科给出了生态安全研究的基础; 黎晓亚等 (2004)提出了区域生态安全格局设计的初步原则,以及地理信息系统、空间模拟和预案研究等多种方法,形成了区域生态安全格局设计的方法框架。

虞孝感、孙凡、屈波、张明举等学者针对生态安全问题的存在、产生的原因,从不同角度提出了保障生态安全的对策与措施。虞孝感 (2002)根据长江流域地区生态环境特征、问题及其生态功能将长江流域划分为 5 个生态区段,分别指出其各自存在的重大生态安全问题,并提出建立科学合理的流域生态补偿机制和新颖的管理模式是确保长江生态安全的关键措施。孙凡 (2003)对重庆三峡库区存在的生态问题进行了分析,提出加强库区生态建设的基本措施。屈波 (2004)具体分析了三峡库区自然、社会和经济 3 个方面的生态安全问题,提出了相应对策。张明举 (2004)针对长江流域存在的生态问题,提出了要切实加强长江流域的统一管理,加强立法体系的建设,积极推进西部大开发战略和尽快建立绿色 GDP 核算体系等政策建议。

有关环保研究性学习课题

一、研究性学习和环境教育的关系

二、环境教育中的研究性学习是如何进行的

在环境教育中,开展研究性学习,教师的主要职责是创设有利于研究性学习的情境与途径,情境的创设有多种,途径也可以各不相同。

1. 以问题组织教学,创设研究性学习的情境

附(1)《生态系统的功能》这节课的问题类型与学生参与方式

附(2)研究的专题与课题

研究专题: 人类发展与生态环境

研究课题: 1 人口资源与能源

2 能量流动与物种的多样性

3 直接或间接使用的能源有哪些?

4 我能为节约能源做些什么?

5 调查本校午餐中浪费的现象,用生态学观点估算能量的浪费

6 我们应该如何保护淡水资源

7 我们能为节约用水做些什么?

8 我能为防止气候变暖做些什么

2. 以课题研究来引导研究性学习

苏州河的整治是上海建设的一个热点问题,结合社会热点问题进行选题,可以引导学生树立社会责任感。你能使小金鱼生活在苏州河里吗?苏州河的样板段在哪里?你知道吗?等等这些问题。给同学们创设了情境,也指出了课题研究的方向和途径。《苏州河样板段整治工程状况的调查》、《苏州河市区段部分段面水质分析对策研究》、《苏州河的治理与市民参与程度及自我定位》、《了解河流污水的治理工程对苏州河的整治成效》等都是在"苏州河的昨天、今天和明天"的专题下完成的课题研究报告,它们都参加了市里的答辩、获生物与环境实践活动的等第奖。

环境因素到底对生物有何影响?这是一个大课题。环境因素有许多: 大气、土壤、重力、水,题目能否小些?只取一个因素。于是"水质污染对生物的影响"课题提出来了。水质污染有多种类型,你研究的是哪种?以什么生物作为研究对象?--水蚤。有人常把烟蒂扔到水中,这会对生物有影响吗?《烟丝浸出液对水蚤的影响》的研究方案设计出来了。洗碗时用的洗洁精对生物会有影响吗?各类污水应用什么方法处理可以获得最大的经济效益呢?……这些课题需要同学们去研究,这些方案需要同学们去实施。

三、研究性学习可以促进环境教育

环境教育中进行研究性学习,使研究性学习有一个较好的载体。环境问题往往是综合性的问题,是和人们生活密切有关的实际问题。它给学习者提供一个复杂的综合性情境、这样就需要综合运用多方面的知识才能予以解决。而研究性学习涉及的知识面广,同时研究性学习中合作学习占有重要的地位,这就可以依靠学习伙伴的集体智慧和分工协作来解决问题。在环境教育中进行研究性学习,还有以下几个特点:

1. 可使学生综合考虑问题

例如: 《香烟烟雾对生物的影响》,开始同学们设计方案时,猜测香烟定会降低水中的溶解氧,使金鱼缺氧致死,但在实际测定时,发现通入香烟烟雾的水中溶解氧要比对照组高,氨氮含量也比对照组高,这是什么原因?使金鱼致死的原因是不是氨氮过高的缘故?带着这个问题,学生查阅资料,通过学习,了解了烟雾的成分有许多,它们在水中的溶解度是不同的,使金鱼致死的原因也是复杂的。有些因素并不是方案设计时考虑到的,因此还要测试其他的指标考虑各种因素才能最后确定其原因。

2. 可使学生采用多种方式收集信息

一个课题的完成,有许多工作要做,首先一条就是收集资料。学生获得信息的手段很多,有剪报、有网上查询,有到图书馆查阅,有到实地观察,还有的向当地居民调查。如"苏州河的昨天、今天和明天"的专题研究时,有的学生到苏州河整治办公室借阅资料,有的设计问卷调查,向过路人与周围居民调查,有的则从电脑网上查阅情况。

3. 可使学生获得课本以外的知识

例如: 苏州河水的监测,要测定水中的溶解氧,COD,硬度等项目,这些在生物课上是不讲的,在化学课中也是不作要求的。由于课题研究的需要。学生学会了测定仪器的使用,测定水质的具体方法。而这些都是课本外的知识。

4. 可使学生关心周围的环境问题

《市西中学的饮水状况调查报告》完成了,那么市西校园的空气质量如何呢?校园内各种环境中的好氧细菌是否存在?存在的量是否一致?就这样《市西校园内好氧性细菌的测定》方案又设计出来了。

总之,环境教育中的环境问题给研究性学习提供了有社会意义的研究课题,而研究性学习则使环境教育不成为空洞的说教,研究性学习重过程、重实践、重体验、重全员参与。这正是环境教育的目标: 促进全世界人类去认识并且关心环境及其有关问题,并促使其个人或集体具有解决当前问题和预防新问题的知识、技能、态度、动机和义务。所以说,研究性学习能促进环境教育,环境教育中开展研究性学习是很有必要的

关于“环境保护”的研究性学习课题小组活动记录表如何填?

1、前期准备及立项报批阶段(2003年3~9月):

在市人大常委会黄和东副主任亲自主持下,组建了市人大常委会九龙江口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调研组,调研组以市人大办公室、科教文卫委、城环委、研究室等委室人员为主,吸收市计委、环保局、科技局、水利局(包括水土办)、林业局、海洋与渔业局、国土资源局、改革开放办等有关部门的技术骨干参加。经调研组3次研究,界定九龙江口的范围并拟定分组对该区域经济、环保、水资源、水土、海域、林业等六个专业子课题开展调研。在初步调研的基础上,正式提交了项目申请报告。于2003年9月,市科技局、财政局下发联合通知,即《关于下达漳州市二00三年第一批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漳财教〔2003〕28号),获批准立项,为社会发展项目。

2、调研阶段(2003年10月~2004年1月)

项目获批后,市人大常委会十分重视,黄和东副主任主持,及时作了研究,决定把调研组转为课题研究领导小组,并成立技术组,按下达该课题的主要内容,进一步研究细化,布置分六个子课题进一步组织对该区域进行调研;同时,也组织部分参与研究的技术人员赴甬江口、钱塘江口、长江口等地学习、考察;3次组织技术骨干赴厦大环境科学研究中心、海洋三所等科研单位请教、商研,并收集有关资料;组织赴该区域两区一市、6个开发区和北溪引水局等有关单位进行深入调查。经认真分析、研究后初步形成两类基础材料:

第一类,分专业提交6份子课题研究报告;

第二类,形成《九龙江口区域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调研报告》(初稿)。

3、综合研究,编写研究报告阶段(2004年2月~4月)

在前两类调研报告的基础上,以技术组为主,对已收集和调查的资料进行综合研究,撰写项目研究报告,并3次发出讨论稿请领导小组成员、参与单位和人员进行认真研究、修改,最终形成送审稿,题目确定为《漳州市九龙江口区域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的研究报告》。

二、课题研究的几点体会

通过一年多的课题准备、调研、立项、再调研和报告编写工作,市人大组织了十多个有关部门参与,外请科研单位协助和咨询,顺利完成了送审稿。在研究、编制过程中,主要有以下体会:

1、市人大常委会领导的重视及市政府有关部门的支持,是课题研究顺利进行的有力保证。该课题自始至终在市人大常委会黄和东副主任的主持和指导下工作,也得到市科技局、财政局、计委、环保局、林业局、海洋与渔业局、国土资源局、统计局、改革开放办和两区一市、6个开发区、北溪供水局等有关部门密切配合,从技术人员、业务经费和基础资料等方面保证了课题研究的顺利进行。

2、该课题研究是一次市人大常委会重大调研课题与市科技项目紧密结合的尝试。在市人大组织调研的基础上,选择重要的具有长远影响的课题列入市科研项目,有足于深化人大调研,提高调研水平,提高调研成果的科学性和指导性。

3、采用人大牵头组织,政府部门参与、科研单位指导的方式,是推动课题研究的有效途径。通过该课题的研究,较系统地收集有关数据,预测该 区域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的趋势,通过分析研究,提出对策与措施,针对性强,有利于今后科学决策,指导该区域的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回顾一年来的课题工作过程,也感到存在不少问题和不足:一是起拟题目太大,跨专业太多,课题经费不足,再加上以往投入该区域的有关生态环境的基础工作太少且不连续,导致纵、横数据难获取、难对比。二是研究区域范围跨漳、厦两市,难以在厦门获取有关资料,只好把“九龙江口”改为“漳州市九龙江口”,把“海湾”改为“区域”,不得不缩小研究范围,使题目与内容贴切。三是随着调研深入,越感到我市对这一重要区域重经济发展,轻生态环境保护,潜伏着不可忽视的生态危机,必须在开发同时对生态安全引起高度重视。

优化资源开发模式 加强经济利益调节——关于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的调研报告

编者按 如何转变旧的过度消耗资源、破坏生态环境的发展模式;如何转变旧的发展理念,科学配置资源,建立有效的保护生态环境政策体系,实现经济、社会、生态协调发展战略,是当前亟待解决的问题。在这个背景下,遵循人地协调发展的规律,合理利用矿产资源,把矿业活动限制在资源承载力和生态环境容量许可的限度内,特别是保护和治理恢复矿山生态环境,成为目前矿政管理工作一项重要课题。

前不久,受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的委托,国土资源部咨询研究中心承担了《关于建立建全我国保护生态环境政策的建议》课题项目。项目组先后赴江西、浙江两省重点开展对江西省德兴铜矿和浙江省舟山市庆丰采石场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工作的实地调研,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通过综合分析研究我国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着力从体制、机制、法律、法规、管理监督等方面提供政策依据,提出一些符合客观实际和可操作性政策建议。现将调研报告的精华部分选编刊发,谨供读者学习交流。

一、现状:我国矿产资源开发的双重效应

矿业开发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大量的物质资源,对经济社会发展起了巨大的推动作用,产生巨大的经济效益,但同时也对生态环境造成不同程度的负面影响,矿产资源开发产生双重效应:一是矿产资源开发为我国经济的增长、财富的积累和扩大就业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为国家经济和社会的繁荣与稳定作出了巨大贡献。二是矿产资源开发同时也引起生态环境问题,往往带来污染环境、破坏生态、诱发地质灾害等方面的不利影响。

(一)矿产资源开发带来经济与社会的繁荣与稳定

矿产资源作为生产资料,是生产力组成要素,是生产力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开发矿产资源对于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促进财富积累,增加就业岗位发挥了重要作用。

进入21世纪,由于国内需求和全球矿业市场的双重拉动,我国矿业获得持续高速发展。2005~2007年,我国矿业产值在全国工业增加值、工业总产值以及GDP总体上占1/10,矿业已成为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在资源全球化的今天,资源的占有、资源的开发以及资源的争夺已成为当今处理国际关系的重要内容。目前,全球经济危机严重冲击矿业市场,矿产品价格大幅下跌。但我国工业化、城镇化阶段,经济社会发展对矿产资源长期依赖的态势不会改变,“危”中之“机”是调整结构,夯实基础,理顺关系,蓄势待发。

(二)矿产资源开发对生态环境造成的不利影响

矿产资源开发产生的负面效应主要是引发生态环境问题,集中反映在污染环境、破坏生态和诱发地质灾害等方面。

首先,矿山及其选、冶部门直接排放的废气、粉尘及废渣使大气污染并产生酸雨,其中以硫化工业和煤炭行业最严重,污染物多为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一氧化碳和放射性物质,以及汞、砷、镉等有害物质。其次,我国矿业活动产生的废水主要包括矿坑水,选矿、冶炼废水及尾矿池水等。众多废水未经达标处理就随意排放,甚至直接排入地表水体中,使土壤或地表水体受到污染,其中煤矿、金属、非金属矿山的废水以酸性为主,并多含大量重金属及铜、铅、锌、砷、镉、六价铬、汞、氰化物等有毒、有害元素及悬浮物。再其次,矿山尾矿尤其是浮选尾矿中残留的选矿药剂有氯化物、氰化物、硫化物、松油、有机絮凝剂、表面活性剂等,受到阳光、雨水、空气的作用及其相互作用,就会产生有害气体、液体或酸性水,加剧重金属的流失,严重污染地下水和土壤。此外,矿山的废石、废渣的堆存还占用了大量的土地资源。据有关资料显示,我国矿业及相关行业固体废弃物堆存情况相当严重,所占比重超过了总固体废弃物的85%。

矿山开发对水资源的破坏主要表现在地下水源枯竭或流量减少。疏干排水及废水废渣的排放导致地表水、地下水系统失衡,造成大面积疏干漏斗、泉水干枯、水资源枯竭、河水断流、地表塌陷,产生地下水降落漏斗和地面沉降,影响矿山地区的生态环境。大规模的采矿活动常使地形发生较大改变,破坏原始地貌。矿山开采在占用土地的同时,还对耕地、森林、草地等造成了破坏。据不完全统计,我国因采矿占用的土地面积约586万公顷,破坏土地157万公顷,并以每年4万公顷速度递增,破坏林地面积166万公顷,破坏草地面积26.3万公顷,工矿废弃地复垦率不到12%。

此外,矿产资源开发不当还会诱发冒顶片帮、地表塌陷与裂缝、滑坡与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冒顶片帮是地下开采空间顶板和边帮岩石冒落、崩塌,是矿山开采最直接的地质灾害。据统计,我国有色金属地下开采矿山冒顶片帮造成的人员死亡人数占矿山总事故死亡人数的18%。采矿活动引起大面积的地表塌陷,在塌陷同时,地表出现高度、深度不等的裂缝。近十余年来,金属矿山地表塌陷呈急剧上升的势头。受采矿影响而引起的山体滑坡在全国许多矿山时有发生,废石堆积体、尾矿库等都可能诱发泥石流。据调查,全国有9000多座尾矿库,一半以上没有安全许可证,大部分是病库、危库、险库。

二、回顾:我国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历程

从20世纪70年代开始,我国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经历了三个发展阶段。

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制度的初创时期(1972~1984年)。这时期,我国由于环境问题的日益突出和重大环境问题的爆发,开始纠正资源开发过程中对环境造成的危害的行为,并对重大矿山生态环境问题开始进行治理。随着我国《宪法》的修改完善,我国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开始步入依法、有序的发展阶段。与此同时,相应的环境保护管理机构开始建立并初具规模,保证了各项环境保护和治理制度的有效实施。

1982年,我国政府先后出台了一系列关于环境保护与治理的法规制度,强调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性。但是,针对矿山生态环境的机构和法制建设还未引起全社会的重视,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仍然处在一种无序状态。虽然一些国有大型矿山对矿山环境开始保护与治理,但大多数矿山并未采取有效措施保护与治理矿山环境。20个世纪60、70年代,一些矿山就开始了土地复垦,但复垦率极低,在70年代我国有色金属矿山复垦率仅12%。

矿山生态环境治理低谷期(1985~1989年)。我国最早的矿山生态环境治理实践始于1983年,当时以云南昆阳磷矿为试点,对每吨矿石征收0.3 元,用于开采区植被及其他生态环境破坏的恢复费用,取得了良好效果。但是,1985年以来,受“大矿大开,小矿放开,有水快流,国家、集体、个人一齐上”思想影响,放松了对乡镇集体矿山企业和个体采矿活动的控制与管理,形成一哄而上,遍地开花的混乱局面。一些地方乱采乱挖,根本不采取与之相适应的矿山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开采技术落后,开发利用效益低下,致使我国矿山生态环境遭到严重破坏,生态环境恢复与治理停滞不前,举步维艰。统计数据表明,20个世纪80年代我国矿山废气处理率仅12.24%,有色金属矿山工业废水复用率58%,土地复垦率停滞不前。一些中小矿山对生态环境破坏尤为严重。

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有序开展期(1990年至今)。此时,我国相应的矿山生态环境治理机构逐步建立,国家和有关政府部门制定和出台了一系列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标准以及相关政策措施,使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逐步进入法制轨道,呈有序发展态势。原地质矿产部成立了地质环境司,专门承担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的政府职能。各地方也相继成立了地质环境处及地质环境监测中心(站),逐步完善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的组织机构建设。

2002~2005年,国土资源部组织完成了《全国矿山地质环境调查与评估》工作,并发出《关于开展省级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除此之外,国土资源部和各产业部门还制定了一系列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的制度、政策和措施,一些地方性法规中也涉及到矿山生态环境保护。在实际操作中,国土资源部已严格限制对生态环境有较大影响的矿产资源开发,禁止在自然保护区、重要风景区和重要地质遗迹保护区和地质灾害危险区开采矿产,严格禁止土法炼焦、炼硫、炼铁等,加强了对矿山“三废”治理的监管和查处力度。这样在很大程度上纠正了矿山开采破坏资源、环境的不正之风,维护了矿山生产的正常秩序。

2009年国土资源部出台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是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法规建设的重大举措,将对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起到重要的保障和推动作用。

三、案例: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典型剖析

项目组选择对江西省德兴铜矿和浙江省舟山市庆丰采石场进行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的实地调查与分析研究。一是调研德兴铜矿典型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情况和问题,分析德兴铜矿资源开发对矿区周围生态环境造成的影响,总结德兴铜矿集团创建绿色生态矿山的成功经验。二是对浙江省进行调研,浙江省不仅在推进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发挥着引领作用,同时在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中也起到了积极的典范带动作用。通过不断创新治理模式,制定有效政策措施,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已取得了良好治理效果。舟山市庆丰采石场经过几年的生态环境治理,目前已取得了矿山生态环境根本改善与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双丰收。

(一)江西省德兴铜矿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

江西省德兴铜矿是世界五大斑岩铜矿之一,亚洲第一大铜矿山,我国最大的露天采矿场,是全国有色金属工业的重要生产基地。德兴铜矿在大规模开采矿产资源的同时,十分重视生态环境的保护与治理,效果显著,成绩斐然,被誉为全国著名绿色矿山,同时被确定为江西省生态环境监察试点单位之一。

德兴铜矿大规模矿产资源开发对矿山及周边生态环境造成较大影响,主要表现在:一是酸性废水对大坞河水及两岸土地造成严重污染,水质呈褐色,鱼虾绝迹,种植物减产。二是采场的固体废弃物占据了大量的土地资源,森林植被减少,形成多个废石裸露区,改变了这些地区地貌、水系和小气候特点,产生热岛效应,打破了矿山原有的生态环境格局。

近年来,德兴从土地复垦与生态恢复,治理酸性废水等方面加大了矿山生态环境恢复与治理的力度。从20世纪80年代初,江铜集团就开始进行生态复垦的试验研究,经过20多年的努力,现在德兴铜矿1号尾矿库近90公顷沙化土地全部被植被覆盖,坝体上建立了苗圃基地,净化水池发展水产业,基本实现了生态恢复的目标。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德兴铜矿在露天采矿场边坡、废石场等地开展生态恢复实验,建立植被生态恢复示范基地。截至目前,德兴铜矿已完成水龙山废石场生态复垦工程、铜厂采矿场工程机械工段绿化工程、南山堆浸厂绿化工程、大山厂原矿工段绿化工程、富家坞采矿场绿化工程、富家坞联络道绿化工程等等。德兴铜矿全矿经过20多年的艰苦奋斗,绿化面积达1110.83万平方米,绿化率96.80%,绿化覆盖率达30.28%,职工人均占有绿地面积897平方米。

被酸性废水浸泡的大坞河一直是江铜集团治理的重点。2001年通过国际互联网招标,从加拿大引进HDS先进技术治理酸性废水。将酸性废水一分为三,1/3 用于废石场喷淋浸出铜,每年回收铜金属1500吨;1/3排入尾矿库与库中碱性水中和后,返回选厂作为生产用水;1/3引入废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入大坞河,排放的水质已基本达地面水的标准,大大改善了大坞河水环境。

德兴铜矿矿山生态环境恢复与治理经验主要有:转变观念,统一认识,齐抓共管,以我为主,不等不靠;坚持“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矿山生态环境保护和复垦履约保证金”制度,以保证矿山建设项目与环境保护项目同步设计、施工、完成;同时,建立了一套完整的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机制,走集约化规模生产的道路,通过矿山企业兼并和股份制改制、上市融资扩大经营规模,壮大经济实力,使公司有能力逐步加大环保投入,也从根本上杜绝了乱采乱挖、盗矿,破坏环境的行为。此外,德兴还自觉接受中央和地方政府的监管,积极主动协调好与矿区居民关系,共同参与建设绿色家园活动。

(二)浙江省庆丰采石场生态环境治理复绿工程

浙江省是我国东部经济比较发达地区,在推进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发挥着引领作用,同时浙江省大力实施“千矿整治、百矿示范”工程和边开采边治理的计划,通过矿区整治与景观再造、矿区整治与生态公益林建设、矿区整治与建设用地复垦相结合的措施和办法,着力改善矿区自然生态环境。2008年颁布了《浙江省省级绿色矿山创建管理暂行办法》,实行分级管理逐级申报的管理模式,运用经济手段,减少破坏生态环境与资源浪费,确保矿山生态环境达到绿色矿山创建的要求,矿产资源开发逐步走上资源利用集约化、开采技术科学化、生产工艺环保化、企业管理规范化、闭坑矿区生态化的科学发展之路。对废弃矿山的治理本着“土洋结合、以土为主”的治理思路,分别采取台阶式、板槽式、回填种植式、筑穴及混喷式、人工促进自然复绿式、平整综合利用式、四旁绿化式、藤蔓植物攀爬式、大树遮挡式、挂网客上喷播式等多种整治复绿方式,取得了较好的治理效果。

浙江省舟山市位于我国东南沿海,积极主动开展“绿色矿山”创建工作,把“生态舟山”“绿色舟山”作为战略目标,实施矿山生态环境精细化管理,实现矿山环境的整治从单纯追求数量治理向质量治理转变。舟山市“百矿示范”工程——庆丰采石场生态环境治理复绿工程就是一例。庆丰采石场位于定海城区东南火龙岗山西麓,自20个世纪50年代以来,开采从未中断,已形成宽300余米,坡缘周长约700余米,开采面高达140余米的人工陡坡。随着市区的不断扩大,采石场周边已开发为居住用地及部分军事用地,矿山开采严重地威胁着坡麓附近居民的安全。同时,由于该采石场规模大,在城区的大部分地区都能见其裸露的山体,严重影响了城市的景观。为加快生态市建设步伐,2001年8月,舟山市政府决定关闭庆丰采石场,并对关闭后的采石场进行地质环境综合治理,整个工程采用扫石墙+爆破削坡+石碴回填+生态复绿的优化设计方案及复绿施工招标方式,为降低复绿工程成本,将部分矿山复绿任务“捆绑”交由开发企业限期完成,以解决矿山土地开发的前期投入。由于因地制宜地选择整治复绿施工方法,使采石场周边遗留的崩塌、滑坡地质灾害隐患明显减少,矿山自然生态基本得到修复,改善了矿区及周边人民群众生活、生产环境。2008年5月,通过了浙江省国土资源厅矿山生态环境治理复绿工程的竣工验收。该矿山生态环境治理后绿化总覆盖率达95.9%以上,其中木本植物覆盖率达30%,草本植物覆盖率70%,矿山生态环境复绿总面积达70655平方米,整理出39600平方米的可建设用地,取得了矿山生态环境根本改善与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双丰收。

四、问题:制度机制亟需健全,法律法规体系有待完善

虽然我国矿山环境问题已经引起各方面的重视,但是由于环境产权制度仍未建立,无成本开发,以及利益分配不合理等方面的原因,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工作滞后,总体来看,目前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面临的主要问题有:

(1)认识不到位,重开发、轻环保。只重视经济发展而忽视环境保护的观念并未根本改变,宁可牺牲环境,也要保GDP增长。

(2)环境产权制度未建立。实践中往往因各种复杂关系使生态环境归属模糊,产权不清;一些企业未承担起对环境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现阶段如何合理界定环境产权,探索有效保护、开发利用资源的资源环境产权结构和管理制度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3)无环境成本开发,资源价格机制未理顺。目前资源的价值没有体现资源的稀缺性,也没有将环境生态成本纳入其中,资源价格形成机制没有理顺。矿产品开发成本缺失是矿山企业尤其是民营矿山虚增利润,乃至形成暴利的原因之一,也是矿山生态环境不能根本治理的主要原因。

(4)利益分配不合理。由于矿产品环境成本缺失的部分都挤进了矿业利润,进而不可避免地会造成各个生产要素和利益分配不合理。政府和矿山企业受益而当地老百姓非但不能受益,反而因生态环境的破坏成为受害的主体。受益受损主体在时间和空间上不对称。

(5)资源开发模式不合理。当前主要存在三种开发模式:只开采矿产资源,不治理环境;先开采,后治理;边开采边治理。前两种资源开发模式不可取。把矿业经济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才是矿山可持续发展的唯一正确之路。

(6)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和评价技术标准尚未完全建立。现有评价标准已远远不能满足矿山评价要求,而且由于各地标准不统一,或根本无执行标准,给一些企业治理环境不力留下很大空间。

(7)环境治理投入不足,治理技术手段落后。我国已建立矿山生态环境治理专项基金,用于矿山环境恢复与治理,但因治理成本高,经费缺口大,治理率还不高,加上技术相对落后的粗放型治理状态,矿山生态环境恢复与治理任重道远。

(8)管理体制不完善。由于责任不明确,分工不协调,职责交叉、分散,标准不一,各相关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制定和实施各种标准,未能进行充分和有效的协调,矿山生态环境治理项目实施难以到位。

(9)监管机制不健全。尚未建立专门的矿山生态环境监管执法机关,基本采用多部门不定期联合执法,缺失监管责任主体,使矿山生态环境成为监管真空。

(10)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体系不完整。我国目前还没有制定具体的法律依据和管理规范鉴于矿山生态环境的复杂性,仅仅一些产业部门和地方政府制定和出台一些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的法律文件和政策措施是不够的。

五、建议:加强宏观调控,用好经济调节的杠杆

通过理论分析、研究及典型案例分析,我们从八方面对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提出政策建议,仅供决策部门在制定矿山生态环境政策和环境保护规划中作参考。

(一)理顺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的关系

按照党的十七大报告要求,“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落实科学发展观,将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纳入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目标。解决我国矿山生态环境出现的种种问题,关键是要把矿产资源开发与矿山生态环境保护重要性的认识统一到科学发展观上来。加强矿山生态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增强人们的环境保护意识,理顺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的关系。

(二)发挥政府宏观调控和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

政府宏观调控的基本着力点是要推动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平衡、协调发展,既要通过资源开发促进经济发展,又要保护生态环境。相关政府部门应建立资源环境安全的监控和预警机制,随时监测目标的运行发展状态,并根据警报信息和响应系统,采取相应的调控措施。通过市场调节实现矿山集约化规模发展,鼓励经济实力雄厚、技术设备先进的大型企业,兼并(收购)规模小、技术设备落后、不具备环保条件的中小型企业,形成规模经营,才能使资源配置合理,杜绝乱挖乱采、破坏生态环境的混乱现象,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从源头上保护矿山生态环境。

(三)建立环境产权制度和生态环境补偿机制

环境产权不明晰和缺乏产权主体,是影响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的因素之一。为了调动全社会对生态环境保护的积极性,建议把环境资源视为环境资产,逐步列入资产化管理。生态环境补偿机制的构建,一是要以战略环评为前提,对生态补偿政策的有效性,对生态补偿主客体之间利益分配作出客观评价。二是要对生态补偿的标准和原则、补偿范围、补偿对象、补偿方式、补偿资金来源,以及补偿资金管理等都作出明确的规定。三是整合和完善现行的各项收费,生态环境补偿收费要做到专款专用,避免重复收费。

(四)完善资源环境税费制度,优化利益分配

(1)实施资源税改革,完善分配机制。资源税应是国家对采矿权人开采矿产资源产生的级差收益而征收的。这种级差收益随着资源禀赋、开采条件的差异而不同,因而税率也不同,应根据不同类型资源、不同开采条件计算出不同税率。实行开采优质和稀缺资源的企业多纳税,开采劣质资源的企业少纳税,从而实现利益平衡,建立税收调节的公平机制,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与此同时,完善收益分配机制,将一部分资源税收入划归中央,加强国家对资源开发的调控,避免地方政府为了自身利益产生短期行为,过度开发矿产资源,加剧生态环境破坏。

(2)逐步实现资源环境税费立法。将矿产资源补偿收费和生态环境补偿收费逐步完善为资源环境税费,并以法律形式明确各种税目,提高矿山企业资源和生态环境安全保护意识,建立资源环境管理长效机制。

(3)实施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优惠政策。对执行矿山建设与矿山生态环境保护工程设施的设计、施工与投入“三同时”制度优秀的企业和三废资源化循环利用的企业,给予财政优惠政策,适当减免资源环境税率,降低信贷投资门槛,增加经费投入

(五)建立跨流域(省、市)的利益平衡与补偿机制

利益平衡与补偿机制主要是获益方向利益受损方通过财政专项资金转移支付方式实现补偿。受损方需要获得矿产资源禁止开采区域或限制开采区域的经济损失补偿、生态环境保护工程经济补偿以及其他资源输出补偿。受益方则按地区按比例分配上述补偿基金,通过财政转移支付对限制开发区域和禁止开发区域的受损方经济发展机会损失予以补偿。

对于跨区域、跨流域财政转移支付评估和管理协调工作需要有专门机构负责,建议由国土资源部协同环保部来统一协调,先试点再全面推广。

(六)建立矿山生态环境质量评价体系和标准体系、生态环境安全预警系统

矿山生态环境质量评价体系和标准体系由于牵涉不同的行业部门,以及部门自身的局限性,矿山生态环境质量评价体系实际还未完全建立。因此,评价体系标准的建立是矿山生态环境质量评价体系的关键。同时应建立完善生态环境安全预警系统,加强对矿山生态环境污染、地质灾害的预警预报。

(七)完善矿山生态环境监管体制,加强队伍建设

一要建立和完善矿山生态环境监管和执法体制,明确责任主体。建议在监察执法中采用分权执法为主,联合执法为辅的管理模式。二要明确政府对矿山生态环境治理与保护的职责。健全政府职责体系,正确履行政府职能,增强其公共服务的能力,努力建设服务型政府。三是加强基层队伍建设,实行矿山生态环境监理制度,提高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的监管质量和水平。

(八)加快矿山生态环境保护的法规建设

当前尽快建立和完善矿山生态环境法规是十分必要的,亟需为矿山生态环境的资源性及其产权归属和产权转让、矿山环境的恢复与治理及尾矿的回收利用等方面制定一个统一的、适合各行业、各部门共同遵守执行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的法律文件。同时制定配套的相关法规,使矿山生态环境产权、保护目标、恢复标准、监督职责更加明确,资金管理更加精细、环境监测与预警体系更加健全。

(原载《中国国土资源报》2009年7月3日,作者为《关于建立健全我国保护生态环境政策的建议》课题负责人,课题组成员张光弟、张兴)

如何形成城市生态环境的保护?

城市化是人类社会发展不可避免的趋势。在城市化进程中,人类将大多数野生生物限制在越来越狭小的范围内,同时也将自己圈在钢筋水泥和各种污染构成的人工环境中,远离了人类祖先所拥有的野趣盎然的生活环境,因此产生了种种文明病。因此,改善和保护城市生态环境,是人类在城市建设和发展过程中应当高度重视的重要课题。

城市环境保护必须遵循生态系统稳定性和经济发展的规律,从整体和长远的利益出发,解决好人口、能源、水资源、污染控制和土地利用等主要的城市环境问题,确保城市健康、协调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