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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解读)

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解读)

今天给各位分享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的知识,其中也会对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解读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雾霾网(wumai.net),现在开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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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防治活动策划书

【 #策划# 导语】策划书是目标规划的文字书,是实现目标的指路灯。以下是 考 网整理的污染防治活动策划书,欢迎阅读!

【篇一】污染防治活动策划书

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相关工作部署,区城市管理局结合城市管理工作实际,现就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措施,制订如下整改方案:

一、专项整改工作举措

1、加强渣土运输管理。重点检查渣土车跑冒撒漏、车体不洁、未实施密闭运输、未实施密闭运输、未实现GPS定位、违反交通管理法规等违规运输的渣土车辆,按上限处罚,拒不改正的,车辆不得上路行驶。

2、加强餐饮油烟及经营性散煤管理。重点检查餐饮油烟、经营性散煤整治情况。餐饮企业是否规范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净化设施是否定期维护保养,油烟排放是否达标等。餐饮烧烤、流动摊位、餐饮经营户是否有违规使用散煤的情况。

3、加强垃圾焚烧管理。重点检查垃圾露天随意焚烧等情况。

二、细化措施

(一)餐饮油烟及经营性散煤

一是长期坚持中队互动整治工作,根据区城市管理局年度重点工作安排,市区十一个执法中队每周保持一次互动整治,重点对餐饮油烟排放及经营性散煤行为进行巡查和处罚。

二是定期开展联合整治,由区城市管理局牵头,每周四定期组织区环保局、区住建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分局参加联合执法行动,抽调人员专项执法检查组进行巡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交办相关单位。

三是加大案件办理力度,针对未按要求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安装净化装置未在营业中开启以及根据环保部门鉴定超标排放污染物的经营户依法进行处罚,严格行政处罚流程,加大案件办理力度。

(二)渣土运输

一是加强宣传,规范管理,对在建工地及在册运输企业进行上门宣传,加强工地及运输企业从业人员文明施工及大气环保意识,要求在建工地严格落实工地施工“六个百分百”要求,并在建工地出入口设置探头二十四小时监控车辆出入冲洗情况。

二是现场蹲点与流动巡查相结合,确保封土期间大气办准予渣土运输的各施工工地严格按照大气环保相关要求运输作业,并要求渣土运输车辆持证运输、密闭运输、保持车身整洁、防止抛洒滴漏、并按照准运时间及线路进行运输。

三是集中检查与突击检查相结合的方式,每晚(晚8:00至次日8:00)安排执法队员对封土期间已准予施工的工地进行检查,重点检查施工工地“六个百分百”落实情况、工地视频探头是否正常使用、渣土车违规运输情况、区境内各道路污染情况。

四是要利用白天时间走访在册渣土运输企业,对企业运输车辆进行安全生产及文明运输检查,并建立台账。

(三)垃圾焚烧

加大对垃圾焚烧的巡查力度,对发现私自 焚烧垃圾的行为依法严格处罚。

【篇二】污染防治活动策划书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xx大精神,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坚持“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生产经营必须管环保”工作原则,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属地责任,进一步提升我市环境质量,市委、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污染防治攻坚战,特制定本方案。

一、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

(一)主要目标。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97.9%以上,细颗粒物浓度等6项污染物指标达到国家二级标准,臭氧污染得到有效控制,PM2.5年均浓度同比下降2μg/m3。

(二)现状差距。xx年,xx市空气质量有效监测天数365天,其中一、二级达标天数349天,超标天数16天,达标率为95.6%,比xx年的94.8%提高了0.8个百分点,但与目标要求97.9%的还差2.3个百分点。6项污染物指标都达到国家二级以上标准。PM2.5年均浓度34μg/m3,比上年下降3μg/m3。今年1—6月,空气质量超标天数13天(其中PM2.5超标4天,臭氧超标9天),比去年同期减少2天,达标率92.8%,比去年同期90.7%提高2.1个百分点;即使后6个月都不出现超标的天数,达标率也才96.4%。PM10均值为74ug/m3,比去年同期升高7ug,超标4ug;PM2.5均值为xxug/m3、比去年同期降低9ug。颗粒物污染仍然是空气质量较差的主因,但已实现PM2.5浓度年均值比去年下降2μg/m3即达到32μg/m3的目标要求。臭氧污染成为日益凸显的新问题,臭氧超标的天数占超标总天数的70%,臭氧污染防治形势严峻。

(三)重点任务。围绕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工作目标,针对影响xx空气质量的突出问题,要着重开展颗粒物污染防治和臭氧污染防治两大专项行动。

1.颗粒物污染防治专项行动

(1)推进重点区域专项整治。重点推进城区及周边的石码镇、榜山镇、紫泥镇、海澄镇、东园镇,以及xx市区周边的九湖镇、颜厝镇等区域颗粒物污染防治,制订实施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成立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制度,适时启动轻微污染天气应急处置措施,切实加强颗粒物污染的监测预警、日常管控和应急处置。要加强道路清扫保洁和喷雾洒水冲洗,确保城区主次干道每天洒水、喷雾不少于4次,并组织对城区干道、人行道、绿化带、行道树进行定期清洗,降低道路积尘负荷。抓紧划定并启动实施烟花禁限放区域的规定。

(2)加大扬尘污染防控力度。市建设局、国土局、交通局、市容局、城投集团、月港集团以及各乡(镇)场要按照扬尘污染管控的责任分工,督促各自负责监管的建筑施工、拆迁场地严格落实围挡喷淋、净车出场、*土覆盖等扬尘防治措施,建立日常巡查、违规惩处、强化制约等制度。7月底前,各乡(镇)场、各有关部门要将各自负责监管的建筑施工、拆迁场地及对应责任人名单报市污染防治攻坚办,若辖区内有新增工地,应及时上报。要严厉打击渣土、砂石等运输车辆违规运输、违法倾倒以及滴洒漏等行为,严禁露天焚烧垃圾、秸秆、干枯枝叶等行为。

2.臭氧污染防治专项行动

(1)突出重点行业臭氧污染专项整治。按照《福建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要求,加快推进表面涂装、包装印刷、家具制造、垃圾焚烧和修造船、加油站等重点行业VOCs整治,列出重点整治管控企业清单,按照文件时限要求完成VOCs污染整治工作,加强对治理设施运行的日常监管和应急减排措施落实的督促。要加大燃煤锅炉整治力度。持续推进燃煤锅炉节能环保综合提升工程,2019年6月底前,完成xx市下达的70台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的燃煤锅炉淘汰任务,禁止受理城市建成区新建每小时20蒸吨及以下的燃煤锅炉和新建燃重油、渣油等高污染燃料锅炉审批;其他地区原则上不再新建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的燃煤锅炉。

(2)突出小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散乱污”企业由属地政府(管委会)负责整治,分片包干,落实到镇、村一级,具体到人。重点完成辖区内家具制造、船舶修造、包装印刷、汽车维修、橡胶制品、塑料彩印和砖瓦窑、废塑料等重点行业“散乱污”企业的再次梳理,建立管理台帐,明确关停取缔、整合搬迁、限期整治等分类处置措施,严肃查处死灰复燃或异地转移现象,确保在7月底前完成“散乱污”企业的分类处置。要加强餐饮油烟日常监管,督促餐饮服务单位安装油烟净化装置,严禁油烟直接排入各种下水道,及时查处餐饮企业违法排污行为。确保餐饮油烟稳定达标排放。

(3)轻微污染天气协同应对。当出现轻微污染天气,由市环保局提出会商需求,并与市气象台会商后对未来2-3天我市的空气污染气象条件、环境空气质量进行分析和预判,其中市气象局负责发布空气污染气象条件预报,并根据实际情况组织人工影响天气作业,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

二、水污染防治攻坚战

(一)主要目标。市自来水厂马崎取水口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100%;九龙江西溪上坂、北溪江东桥和军垦沙头锦浦(北11)、南溪浮宫桥、溪坂上游等5个省市控以上断面水质I~Ⅲ类比例不低于91%。近岸海域水质优良(一、二类)面积比例不低于81.6%。今年底前消除高排渠、程溪溪两条劣V类水质小流域,且不得出现新增劣V类水质小流域。城乡黑臭水体整治取得明显成效。

(二)现状与差距。今年1-5月西溪上坂(考核芗城、龙文、xx)、南溪浮宫桥、溪坂村上游断面5次监测结果均为Ⅳ类水质,未能达到Ⅲ类水质的要求。高排渠小流域连续3次监测达到V类水质,已摘除劣V类水质的帽子。但程溪溪小流域前2次监测仍为劣V类水质,直到5月份才有所好转,勉强达到V类水质。4月份连续出现程溪溪颜厝段、东园镇凤鸣村河道黑臭的媒体舆情。

(三)重点任务。

1.加大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力度。要不折不扣落实好生态环境部督查交办问题的整改工作,对于厦门引水取水口对岸榜山镇长洲村现有的废弃厂房、民房各一座,要严格按照专项督查组的要求,在7月底全部拆除,切实做到整改到位。对于我市自来水厂马崎取水口和程溪湖后水库、榜山莲池水库、白水郊边水库、隆教前线水库等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周边存在的环境问题,特别是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以及畜禽养殖、旅游、游泳、垂钓和其他可能污染水源的活动,还有交通穿越环境风险防范等问题,要建立问题整改清单,逐一制定整改方案,整改完成一个、销号一个,确保人民群众饮水安全。

2.加大流域水环境整治力度。重点解决好畜禽水产养殖、农业面源污染、工业企业排污和农村生活垃圾污染问题。要持续深化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及时取缔拆除禁养区养猪场回潮,从严查处可养区规模化养猪场污水直排或超标排放等违法行为,全面取缔牛蛙养殖,强化养鸭场整治,禁止水产养殖坑塘底泥清理直排入河。要持续开展农药、化肥使用量零增长减量化专项行动,减少农业面源污染。要强化入河、入海排污源整治,全面排查清理九龙江流域“小散乱污”企业,依法从重惩处工矿企业偷排、漏排和超标排污等环境违法行为。要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全面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确保到2018年全市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基本建成并投入使用,2020年村庄生活垃圾常态化治理机制更加完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明显提高。

三、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

(一)主要目标。加强固体废物处理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省市下达的目标要求;危险废物处置利用率不低于96%,其中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率达100%;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考核达标率不低于96%。全市17家危废产生单位、2家危废经营单位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达标率达100%;危险废物库存总量控制在3800吨以内。

(二)现状与差距。xx年,我市2家危险废物经营单位、17家产废企业共产生危险废物17951.34吨,处置利用19511.05吨,暂存5645.65吨。2018年1-6月,新增7家产废单位,目前共有2家危废经营单位和22家产废单位。24家产废及危废经营单位累计转移危险废物10751吨,库存总量2610吨,其中xx环境再生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产生飞灰存量1910吨,华阳电厂废保温棉591吨。

(三)重点任务。

1.强化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要推动落实“达标升级”。全市17家危废产生单位、2家危废经营单位切实做到“六有”危废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要求。实行“挂单销号”,对不达标或基本达标的企业要整改,整改不到位采取关停等措施。

2.强化危险废物存量清理。对危险废物库存量大的产废单位及危险废物贮存时间超过1年、贮存设施不符合环保要求、贮存量饱和或超限的产废单位,要将其列入重点监控名单,督促其按日倒排转移工作进度,按要求完善贮存场所,及时督促其抓紧实施转移处置。

3.加快实施清洁土壤工程。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开展土壤环境质量监测;完成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推动类别划定工作;落实建设用地调查评估制度,逐步建立污染地块名录及其开发利用负面清单,有序推进污染治理与修复。

四、强化战役攻坚的综合保障

开展污染防治攻坚战,改善环境质量,是硬指标、硬任务、硬约束,也是一场苦仗、大仗、持久战。要针对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工作中存在的短板和问题,不断创新举措,完善运行机制,推动责任落实,增强攻坚合力,提高战役实效。

一要彻底整改巩固成果。环保督察是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做好环保督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是污染防治攻坚的首要硬任务。各级各部门在抓整改落实这个重大问题上,必须提高站位、态度坚决、彻底整改。对于中央环保督察反馈的废旧汽车拆解问题的整改,要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提出全行业退出的目标要求,紧盯整改任务,针对遗留尾巴,加强跟踪督办,对账销号,确保整改到位,严防反弹回潮,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果迎接“回头看”。对于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的32批次、136件信访件(其中反映问题属实或基本属实98件,不属实38件),虽然大部分在督察期间就已办结,个别比较难办的问题到现在也都基本得到消化,但还是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梳理和过滤,严防出现疏漏或者反复等问题,确保经得起复查检验。

二要各负其责集中攻坚。各级各部门要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结合本地实际,针对突出问题,研究制定具体工作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时间节点和责任分工,突出重点、组织攻坚,带动突破、速见成效,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市直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制定实施本部门具体工作方案,明确责任主体和时间进度。环保部门负责牵头打赢蓝天保卫战、打好水源地保护攻坚战;公安部门负责牵头打好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建设部门负责牵头打好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水利部门负责牵头打好九龙江和厦门湾综合治理攻坚战;农业部门负责牵头打好农业农村面源污染治理攻坚战。

三要严格执法重拳出击。对各类环境违法违规行为,要保持高压态势,加大惩治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一查到底。要重拳打击违法排污。对私设暗管、偷排偷放、非法处置危险废物等危害大、群众反映强烈的违法行为,坚决依法严厉打击,该罚款的罚款,该查封的查封,该关停的关停,该拘留的拘留,该移送司法机关的移送司法机关,发现一起、打击一起、曝光一起,切实让破坏生态环境者付出应有的代价,达到惩处一个、震慑一片的效果。

四要强化督查推动落实。市污染防治攻坚办要切实负起牵头抓总的责任,督促攻坚落实责任,紧盯目标任务,聚焦重点难点,对照时间节点,认真做好统筹调度、组织协调和推动落实,注重专项督查与综合督查相结合,强化跟踪督促,每月通报攻坚重点任务进展和环境质量改善情况,落实问题整改交账销号机制,加强跟踪调度、警示约谈、信息公开,促进各项攻坚任务落实到位。

市直有关单位:市委宣传部、文明办,市效督办、环保局、发改局、经信局、建设局、国土局、公安局、财政局、交通局、农业局、水利局、海渔局、市监局、市容局、商务局、卫计局、安监局、气象局、物价局、供销社、港尾海事处、公路分局、交警大队,供电公司、城投集团、月港集团。

治理环境污染的具体措施有哪些?

1、清洁生产

清洁生产首先是使用低杂质的无毒或低毒的原材料,改革生产工艺或更新设备,研究和开发无公害、少污染的生产技术,发展绿色产品,减少单位产出的废弃物排出量。宏观调控产业结构,对消耗高、效益低、污染重的工业企业采取关、停、并、转、迁等调整措施。研制和使用能耗低或采用清洁能源的交通运输工具,逐步淘汰和限制使用落后的交通运输工具。

2、合理利用能源与资源

(1)加强工业生产管理,把环境保护纳入企业生产经营管理轨道。节能降耗,减少物料流失,回收利用可燃气体、余热、余压,工业三废要回收再生、交叉利用,建立闭合生产流程,实现生产过程的机械化、自动化、密闭化,提高设备运行完好率,防止跑、冒、滴、漏和事故排放;

(2)改进燃煤技术,提高燃烧效率,低硫优质煤优先供给民用,积极开发采用无污染、少污染的能源,改革燃料构成逐步实现燃气化和电气化,扩大联片或集中供热。

3、废弃物处理

对暂无综合利用价值的工业三废要进行净化处理,如采用废气净化和除尘技术来控制烟尘、废气,达到国家排放标准,就能排放。城市生活垃圾、人畜粪便、污水等应集中进行无害化处理,医院污水可能含多种病原微生物、放射性废物,必须经专门的消毒处理方可排放。

扩展资料:

环境污染的危害

1、对人体健康的危害

人需要呼吸空气以维持生命。一个成年人每天呼吸大约2万多次,吸入空气达15~20立方米。因此,被污染了的空气对人体健康有直接的影响。

大气污染物对人体的危害是多方面的,表现为呼吸系统受损、生理机能障碍、消化系统紊乱、神经系统异常、智力下降、致癌、致残。人们把这个灾难的烟雾称为"杀人的烟雾"。大气中污染物的浓度很高时,会造成急性污染中毒,或使病状恶化,甚至在几天内夺去几千人的生命。其实,即使大气中污染物浓度不高,但人体成年累月呼吸这种污染了的空气,也会引起慢性支气管炎、支气管哮喘、肺气肿及肺癌等疾病。

2、环境污染与癌症

大量研究资料表明,环境污染是导致癌症发生的一个极其重要的原因,依靠全社会的力量,采取综合措施、有效地治理环境污染,是癌症综合预防措施的重要组成部分。

3、对植物危害

大气污染物,尤其是二氧化硫、氟化物等对植物的危害是十分严重的。当污染物浓度很高时,会对植物产生急性危害,使植物叶表面产生伤斑,或者直接使叶枯萎脱落;当污染物浓度不高时,会对植物产生慢性危害,使植物叶片褪绿,或者表面上看不见什么危害症状,但植物的生理机能已受到了影响,造成植物产量下降,品质变坏。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环境污染

餐饮污染物治理方案

篇一:餐饮污染物治理方案

为加强我市饮食服务业油烟污染管理,切实解决饮食服务业油烟污染扰民问题,进一步提升城市形象,改善居民的生活环境,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按照市政府要求,特制订饮食服务业油烟污染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实施原则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和以人为本的思想为指导,以国家的法律法规为依据,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提出的优化城市环境的目标任务,以解决商住楼和网点餐饮业油烟污染为重点,按照“统一领导,分工负责,示范试点,逐步推开,依法管理,”的原则,开展饮食服务业油烟污染专项整治活动。努力为居民营造一个优美、整洁、安静的生活环境。

二、整治目标及内容

全市油烟整治工作采用两步走的方法,分两年完成。第一步:XX年底完成市区主要干道和居民集中居住区饮食业油烟污染试点整治工作;第二步:到XX年年底,全市饮食服务业炉灶均使用清洁燃料,厨房操作间均安装国家规定的油烟净化装置、隔油除渣装置或处理设施油烟噪声排放达到国家规定的相应标准,不得扰民。

三、整治范围及对象

全市城区的所有主次干道、居民区内的餐饮服务业及流动烧烤、占道经营餐饮个体户在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油烟污染。

四、组织机构

1、成立**市油烟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副市长担任。副组长由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和市“双创”办、市环保局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由城市各区及环保、工商、公安、卫生、城管等部门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油烟整治工作中的检查、督办、考核验收等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具体名单附后)。并接受市“双创”办指导、监督。

2、以城区为单位,成立油烟整治专班。从公安、工商、环保、卫生、城管抽调部分执法管理人员负责对辖区内的油烟污染进行整治,具体抽调人员及安排由各城区提出意见,报领导小组批准后执行。

3、检查督办。市创建办牵头负责,市相关职能部门负责督办检查。

五、整治任务及其职责

饮食服务业油烟专项整治工作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各区政府具体实施,市环保、工商、公安、卫生、城管等相关部门协调督办,共同完成整治工作。具体分工如下:

(一)市油烟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负责,统一协调,组织对城市各区开展的油烟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检查验收考核。

(二)市环保局负责对全市油烟污染专项整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并负责全市油烟治理设施验收达标的监测和整治工作的业务指导。

(三)市工商局结合自身职责,协同开展好全市油烟噪声专项整治工作,对城区新开办的餐饮业,必须凭市环保局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和市卫生局的卫生许可证,才能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对不具备治理条件、污染较大且居民反映强烈的餐饮户,要组织力量依法予以取缔,吊销营业执照。

(四)市卫生局结合自身职责,协调开展好全市油烟噪声专项整治工作,按谁发证谁负责的原则,对环境影响较大、市民反映强烈的.发证户,负责进行取缔。

(五)市城管综合执法局结合自身职责,协同开展全市油烟噪声污染专项整治工作;对乱搭乱建、占道经营的饮食摊点、烧烤点依法进行整治和取缔。

(六)市公安局结合自身职责,协助做好餐饮油烟噪声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对拒不接受整治的单位及个人阻碍执行公务的行为依法作出处理,保证整治工作顺利开展。

(七)各城区人民政府 按属地管理原则,组织各区环保、工商、卫生、公安、城管等部门实施辖区油烟的整治工作,同时,各城区(开发区)组织区环保局负责提交两年的整治计划和XX年具体的整治任务表,并按要求完成各项治理任务。

六、实施步骤(XX年度)

(一)准备阶段(XX年2月1日至3月30日)。由市创建办牵头组织市环保、工商、卫生、公安、城管等部门草拟关于进一步加强餐饮业油烟污染防治的通告,制定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市环保局根据方案要求,拟定整治领导小组负责人及成员名单,报市政府分管领导审定。各城区人民政府制定具体的整治实施方案报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要求做到目标明确,任务落实,措施得力。

(二)宣传发动阶段(XX年4月1日至4月10日)

市环保、工商、卫生、公安、城管等部门联合向全市印发《关于加强**市油烟污染治理通告》,告知整治方法、步骤、时间、要求、明确有关事项。各城区人民政府责成区相关部门将相关的治理宣传资料分发到被治理单位及个体户,同时发放整改(取缔)告知书,明确整改(取缔)时限、整改方法,整改措施等,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确保整治工作顺利开展。

篇二:餐饮污染物治理方案

为进一步改善城区环境质量,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和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顺利进行,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市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XX年5月底前,县城建成及旅游景区内有油烟排放的宾馆、饭店、餐厅和食堂等餐饮服务业经营场所,全部实现油烟达标排放。

二、工作步骤

1、调查阶段(20XX年3月1日至4月30日)

对本辖区内餐饮服务业单位进行摸底调查,建立餐饮业台账,掌握污染防治设施安装、运行情况和排污许可证、营业执照、餐饮服务许可证办理情况,制定相应整治措施。

2、整治阶段(20XX年5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

全面开展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专项整治工作,对不符合整治要求的餐饮业单位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明确整改时限及要求;对辖区内限期整改对象加强日常检查,督促餐饮业单位加快整改进度;餐饮业单位完成整改后,及时组织验收。对逾期未完成整改的,依法责令停业。

3、验收阶段(20XX年1月1日至5月31日)

对下达限期整改的餐饮业单位进行集中验收,并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检查总结,完善管理台账,健全长效管理机制。

三、任务要求

(一)严格控制新、改、扩建餐饮业油烟污染

1、新、改、扩、建的餐饮业建设项目,应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必须经过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未经批准不得建设。

2、新、改、扩建的餐饮业单位要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要求,建设符合标准要求的高效油烟净化等污染防治设施,经过有资质监测部门监测合格后,通过环保部门验收;需要配套建设的污染防治设施未建成、未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运营。

3、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新、改、扩建餐饮业单位,依法核发排污许可证。

(二)加强现有餐饮业油烟污染整治

4、要求已安装油烟净化设施但不能达标排放的餐饮服务经营场所限期整改,逾期未完成整改的,依法责令停业。

5、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的餐饮服务经营场所限期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设施,逾期未安装的,依法责令停业。

6、对未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和餐饮服务许可证的餐饮业单位,依法实施取缔。

7、禁止在建成区内露天烧烤。

8、依法整治或取缔产生油烟污染的户外占道经营餐饮摊点。

(三)加强排污许可证管理

9、餐饮业单位全部实施排污许可证管理。

10、未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的餐饮单位,依法进行处罚。

(四)整治标准

11、所有餐饮业单位必须安装与本单位排烟量相匹配的,经国家认可的单位检测合格的油烟净化设施,处理后的油烟需通过烟气排放管道达标排放,营业期间必须保证油烟净化设施正常运行。

12、在餐饮业单位建筑物内有预设专用烟气排放管道的,油烟需通过预设管道的排放,无预设专用烟气排放管道的,需按标准安装专用烟气排放通道。油烟净化器、风机及专用烟气排放通道的安装使用需对周边居民无影响,并对城市景观环境无影响。

13、所有餐营业单位油烟污染防治等环保设施必须建立清洁保养台账,根据技术要求定期进行清洁维护保养,保证正常运行。

四、职责分工

(一)县政府负责组织开展辖区内餐饮业油烟污染防治专项整治工作。

(二)环保部门:负责对餐饮业污染防治监督管理。负责加强新、改、扩建的餐饮业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和环境保护竣工验收审批及排污许可证核发管理,负责对已办理环评手续或取得排污许可证但油烟污染防治未达到要求的餐饮企业限期整改;对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的餐饮业单位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进行责令停止排污,并予以处罚。

(三)城管部门:负责对室外无照餐饮摊点的监督管理。对油烟污染严重的室外无照餐饮摊点和城市建成区露天烧烤依法予以取缔。

(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据监管职能,负责对未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的餐饮单位进行查处。

(五)工商部门:加强餐饮业营业执照管理,负责对无工商营业执照的餐饮业单位查处或取缔工作。

(六)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加强新建建筑项目审查,商业用房设置餐饮的,必须设计或预留专用排烟系统,并考虑与居住区相对距离。

篇三:餐饮污染物治理方案

为扎实推进我区环境保护模范城区创建工作,切实解决市民反映强烈的餐饮行业环境污染问题,为全区广大人民群众营造舒适宜居的生活环境,根据《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决定对餐饮行业环境污染问题开展一次集中专项整治,特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范围和对象

(一)整治范围:几江街道、鼎山街道、德感街道、双福新区、白沙镇、珞璜镇的城市(城镇)建成区。

(二)整治对象:在城市(城镇)建成区内产生油烟、废气、异味、噪声等环境污染的餐饮单位(含食品加工单位,下同)。

二、整治要求和标准

(一)整治要求:餐饮单位必须具备和完善专用烟道、油烟净化、油水分离、噪声治理、垃圾收运等环境污染治理设施。

(二)整治标准:餐饮单位必须做到证照齐全,设施完善,合法经营。餐饮单位油烟排气筒的高度和位置不影响周围居民居住环境,油烟排放达到相应的排放标准,其设备噪声不得超标扰民。餐饮单位含油废水做到油水分离达标排放,餐厨垃圾得到有效处置。

三、整治方法和步骤

(一)准备阶段(20XX年7月2日至7月12日)。区环保局牵头召集区市政园林局、江津工商分局、江津食药监分局等部门和相关镇街召开专题会议,安排布置相关工作。

(二)调查摸底(20XX年7月13日至7月23日)。由各镇街对辖区整治范围内的餐饮单位数量、污染状况、治理设施等情况进行调查摸底。

(三)动员部署。(20XX年7月24日至7月31日)由各镇街组织辖区整治范围内的餐饮单位进行宣传动员。

(四)全面整治(20XX年8月1日至8月31日)。各餐饮单位按照整治要求进行全面整改。

(五)检查验收(20XX年9月1日至20XX年9月10日)。由区环保局牵头,汇同相关部门和镇街对餐饮单位的整改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验收不合格的餐饮单位,由相关职能部门责令整改,并视其不同情况分别给予警告、罚款、停业等行政处罚。

四、组织机构和人员

成立由副区长吴晓琳任组长,区政府办公副主任李仁华、区环保局局长关涛任副组长,区环保局、区市政园林局、江津工商分局、江津食药监局、区餐饮商会和相关镇街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区餐饮行业环境污染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协调和指导。办公室主任由区环保局副局长凌泽华担任,办公室的具体工作由区环境监察支队承担。

五、工作纪律和要求

餐饮行业环境污染专项整治工作是一项民心工程,是“创建环保模范城区”的基础性工作。相关部门和镇街要把专项整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精心组织,密切配合,严格履职,力求实效,切实解决我区餐饮行业油烟、噪声扰民问题。各餐饮单位要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按照专项整治要求,积极主动地进行整改,严格规范经营行为,为改善我区人居环境、创建环境保护模范城区做出应有的贡献。专项整治工作进行过程中,区政府督查室要加强督查督办工作。专项整治工作结束后,各相关部门和镇街要向区政府作出书面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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