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天气预报 > 正文

西安大气污染问题(西安大气污染问题最新消息)

西安大气污染问题(西安大气污染问题最新消息)

今天给各位分享西安大气污染问题的知识,其中也会对西安大气污染问题最新消息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雾霾网(wumai.net),现在开始吧!

本文目录一览:

大气污染的来源有哪些

问题一:空气污染主要来自哪三个方面 主要有以下三个:

(1)工业:工业是大气污染的一个重要来源。工业排放到大气中的污染物种类繁多,性质复杂,有烟尘、硫的氧化物、氮的氧化物、有机化合物、卤化物、碳化合物等。其中有的是烟尘,有的是气体。

(2)生活炉灶与采暖锅炉:城市中大量民用生活炉灶和采暖锅炉需要消耗大量煤炭,煤炭在燃烧过程中要释放大量的灰尘、二氧化硫、一氧化碳等有害物质污染大气。特别是在冬季采暖时,往往使污染地区烟雾弥漫,呛得人咳嗽,这也是一种不容忽视的污染源。

(3)交通运输:汽车、火车、飞机、轮船是当代的主要运输工具,它们烧煤或石油产生的废气也是重要的污染物。特别是城市中的汽车,量大而集中,排放的污染物能直接侵袭人的呼吸器官,对城市的空气污染很严重,成为大城市空气的主要污染源之一。汽车排放的废气主要有一氧化碳、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碳氢海合物等,前三种物质危害性很大。

问题二:谁是空气污染主要来源? 机动车尾气、工业生产、燃煤和扬尘,要说这四位在我国大部分城市的空气污染中各自有多少贡献谁占据着头把交椅,似乎还不好划定。

不过,在昨天,环保部已经完成了对我国9个城市的大气污染源解析工作,初步有了结果。结果显示,北京、杭州、广州、深圳的首要污染来源是机动车尾气,石家庄、南京的首要污染来源是燃煤,天津、上海、宁波的首要污染来源则分别是扬尘、流动源和工业生产。那造成西安空气污染的元凶又是哪一个呢?

西安市环境监测站副站长 孙玉琪:在冬季的时候西安市的首要污染物主要是PM2.5,PM2.5的主要来源是燃煤,在春秋季节首要污染物主要是PM10,而PM10的主要来源是扬尘,道路扬尘和施工扬尘,夏天首要污染物是臭氧,臭氧的主要来源是汽车尾气和各类挥发性气体的排放。

孙站长说,西安将在今年年底进行首要污染物来源分析,到时候,也能像京津冀地区一样,为科学治理大气污染提供具体支持。根据最新监测数据,今年的第一季度,西安市的空气质量持续好转。

西安市环境监测站副站长 孙玉琪:2015年第一季度共有52天良好天气,相对于2014年,增加了38天。

与2013年同期相比,良好天数增加了47天。在全国74个重点城市当中,西安的空气质量排名已经退出后十位。接下来,西安市将继续对扬尘、机动车、燃煤、焚烧秸秆垃圾等加强防治力度。

问题三:什么是大气污染,大气污染的主要来源 一般是从一氧化氮氧化而成,污染源主要来源于汽车尾气,金属铸造业如打金等行业常用到浓硝酸等物质也是不可忽视的污染源。

问题四:怎样才能真正防止家庭暴力? 只有离婚了。

丹的。

男人通常都是动手一次后就立刻爱上动手了。

法律能保护你几次?倒不如离婚,把身心都拯救出来。

要记住,真正爱你的人是不会对你使用暴力的。

问题五:大气污染包括什么污染 大气污染物主要可以分为两类,即天然污染物和人为污染物,引起公害的往往是人为污染物,它们主要来源于燃料燃烧和大规模的工矿企业。

颗粒物: 指大气中液体、固体状物质,又称尘。

硫氧化物: 是硫的氧化物的总称,包括二氧化硫,三氧化硫,三氧化二硫,一氧化硫等。

碳的氧化物: 主要包括二氧化碳和一氧化碳。

氮氧化物: 是氮的氧化物的总称,包括氧化亚氮,一氧化氮,二氧化氮,三氧化二氮等。

碳氢化合物: 是以碳元素和氢元素形成的化合物,如甲烷、乙烷等烃类气体。

其它有害物质: 如重金属类,含氟气体,含氯气体等等。

问题六:大气污染物的种类及主要来源有哪些 大气污染物主要可以分为两类,即天然污染物和人为污染物,引起公害的往往是人为污染物,它们主要来源于燃料燃烧和大规模的工矿企业。 颗粒物: 指大气中液体、固体状物质,又称尘。 硫氧化物: 是硫的氧化物的总称,包括二氧化硫,三氧化硫,三氧化二硫,一氧化硫等。 碳的氧化物: 主要包括二氧化碳和一氧化碳。 氮氧化物: 是氮的氧化物的总称,包括氧化亚氮,一氧化氮,二氧化氮,三氧化二氮等。 碳氢化合物: 是以碳元素和氢元素形成的化合物,如甲烷、乙烷等烃类气体。 其它有害物质: 如重金属类,含氟气体,含氯气体等等。

问题七:大气污染有哪些?主要来自于哪些方面? 我国能源消耗以煤炭为主,大气污染物主要来源于煤炭的燃烧,其中烟尘和二氧化硫是主要类型。我国北方城市的大气环境主要问题是空气降尘,南方城市则是硫酸型酸雨。欧美地区由于汽车尾气排放氮氧化物等原因酸雨类型主要是硝酸性酸雨。

问题八:大气污染物有哪些来源 空气污染的来源

污染进入地球大气层有许多不同的方式。大部分空气污染是由人创造,包括工厂,汽车,飞机,或气雾罐排放的烟雾。二手香烟烟雾也被认为是空气污染来源。这些人为污染源被称为人为来源。

某些空气污染,如火山爆发、火灾或灰烟等自然发生的污染,被称为天然来源。

大城市最常见的空气污染,主要来自于许多不同污染源的集中排放。有时候,高山或高大建筑物可防止空气污染扩散。这种空气污染的出现,会使空气混浊。这就是所谓的烟雾。单词“烟雾”来自于“烟”和“雾”的相结合。

发展中国家比发达国家的空气污染更严重,尤其是穷人多的大城市。据世界卫生组织(WHO)调查,世界上污染最严重的城市有卡拉奇,巴基斯坦;新德

里,印度;北京,中国;利马,秘鲁;和开罗,埃及。然而,许多发达国家也有空气污染问题。如美国加利福尼亚州洛杉矶,绰号“雾城”。

减少空气污染的措施

任何人都可以采取措施,以减少空气污染。每天都有成千上万的人通过简单生活来做到这一点。多乘坐公共交通而不开车,或骑自行车,一对夫妇减少车辆行

驶可以相应减少二氧化碳的排放,进而减少空气污染。避免使用气雾罐,回收庭院修剪肥料,减少燃烧的可能性。此外,人可以减少抽烟的可能性。在那个E风机上,还有很多相关的信息,你可以去看看

关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调研报告

关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调研报告

下面的我就给大家分享下关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调研报告,欢迎阅读!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2009年监督 工作计划 ,4月份召开的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将听取和审议国务院关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情况的报告。为配合此项工作,全国人大环资委成立了由蒲海清副主任委员为组长,汪纪戎、倪岳峰副主任委员为副组长,汪光焘主任委员、包瑞玲、许健民、张兴凯、张洪飚、孟伟、顾逸东、蒋庄德等委员参加的调研组。全国人大常委会对调研工作非常重视,陈至立副委员长亲自参加了广东调研,实地考察了广州、佛山和珠海的有关工业企业大气污染防治、机动车污染防治和环境监测站建设等情况,并对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提出了重要意见。为做好议案办理工作,我委还邀请提出有关议案的全国人大代表参加了调研。今年2月至3月,调研组分4个小组,先后赴上海、福建、贵州、重庆、广东、山西和陕西7省(市)进行了深入调研,并对北京市有关情况进行了解。赴地方调研前,调研组听取了国务院有关部门的汇报,并请各省(区、市)人大环资委协助提供了相关材料。调研结束后,全国人大环资委召开了全委会,听取了环境保护部代国务院拟的报告稿,并提出了相关意见。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 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国务院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高度重视,将“十一五”期间实现全国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削减10%列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的约束性指标。近年来,围绕落实污染减排目标,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地方认真贯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法》、《环境影响评价法》等大气污染防治相关法律,从经济结构、产业结构调整入手,采取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加大治理力度,在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同时注意到大气污染防治,取得了积极进展,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一) 全国大气环境质量状况基本稳定并部分好转

大气主要污染物浓度逐年下降。2008年全国二氧化硫排放总量比2005年减少8.95%,污染减排取得重要进展。2008年全国城市空气中二氧化硫、可吸入颗粒物和二氧化氮年均浓度较2005年分别下降了16.7%、14.9%和3.7%。酸雨发生面积和影响范围没有明显变化。

多数城市空气质量有所好转。2008年,全国监测的519个城市中,城市空气质量达到二级标准的城市从2005年的60.3%增加到76.8%,劣于三级的比例从10.6%下降到1.4%。全国113个环保重点城市空气优良天数比例持续增加,平均达到90.5%,较2005年增加5.8个百分点,提前完成了环保重点城市“十一五”规划目标。

重点地区大气污染治理成效显著。近年来,北京、山西等大气污染治理的重点地区空气质量明显改善。北京市为确保奥运空气质量,共实施了14个阶段200多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奥运期间,北京市和周边地区共同实施区域联防机制,确保了奥运期间空气质量全面达标。山西省2005年大气环境质量在全国倒数第一,大气污染问题受到广泛关注。近几年,山西省采取一系列有力措施,大气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全省二氧化硫排放量从2006年起连续三年持续下降,到2008年已完成“十一五”二氧化硫减排任务的97.8%,减排进度和减排量均在全国名列前茅。

(二) 工业大气污染防治取得积极进展

重点行业减排效果明显。通过实施脱硫电价政策,火电厂脱硫工程取得积极效果。2008年底,全国投运的火电脱硫设施已达3.63亿千瓦,占全部火电机组的60.4%,形成脱硫能力约1000万吨/年。各地严把环境准入关,加快淘汰落后产能。近三年来,全国累计关停小火电3420万千瓦,占“十一五”关停目标的68.4%,每年节约燃煤4300万吨,减少二氧化硫排放73万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6900万吨。

清洁生产稳步推进。上海市把清洁生产作为促进产业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措施。通过三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的实施,清洁生产已从工业系统扩大到所有产业领域。广东、福建等地都对污染严重企业开展了清洁生产强制审核。全国近9000家企业实施了清洁生产方案,削减污染物10%以上。

能源利用效率进一步提高。近三年来,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共下降10.08%,相当于累计节约和少用能源约2.9亿吨标准煤,减少二氧化硫排放329万吨。钢铁企业焦炉、高炉和转炉煤气的回收利用率提高到97.8%、93.5%和90.98%。

(三) 城市大气环境综合整治成效明显

城市集中供热基础设施建设加快。近年来,各地加大取缔和改造燃煤锅炉力度,实施热电联产、集中供热等措施,污染排放得到大幅削减。陕西省拆除燃煤锅炉3000多台,实施“气化陕西”工程,2008年10个设市城市空气优良天数平均达到321天,比2005年提高60天。2008年,全国集中供热面积达到30亿平方米,为改善城市大气质量发挥积极作用。

清洁能源使用量逐步提高。2008年全国水电、核电和风电等清洁能源使用量较2005年增长37.2%,天然气用量增长61.4%,相当于减排二氧化硫240万吨。大中城市普遍推行清洁燃料代替燃煤。北京市从1998年到2008年的10年间,对9.4万住户实施“煤改电”,较好地解决了低空污染问题。重庆市投资40亿元对燃煤锅炉、工业炉窑等用天然气代替燃煤,年减少燃煤200万吨,削减二氧化硫排放量11万吨、可吸入颗粒物5.7万吨、氮氧化物1万吨。通过推广清洁燃料,优化了居民用能结构,减少了对大气的污染。

建筑扬尘污染有效抑制。建筑工地扬尘是城市颗粒物污染的来源之一。西安等地通过绿化覆盖、地面硬化、加强管理等措施,有效控制了城市扬尘的产生和排放。上海市建立了扬尘污染监测网络和信息系统,划定了728平方公里的扬尘控制创建区,全市区域降尘量平均下降了20%。2008年,城市绿化覆盖率达到36%,有效抑制了城市扬尘污染。

(四) 机动车污染控制得到加强

环保标准不断完善。国务院有关部门颁布和修订了20多项机动车排放标准,形成了较为完备的排放标准体系,有效遏制了新生产机动车污染排放。完善汽柴油车技术标准,制定乘用车燃料消耗标准,鼓励环保节能汽车发展,促进了汽车产业的技术升级。我国用3年时间实现了从国0向国1标准的过渡,现已开始实施国Ⅲ标准,北京等城市率先实施国Ⅳ标准。

机动车污染控制制度有效实施。全面实施新生产环保达标车型核准制度,加大对新车检测力度。部分城市实施了环保标志管理,加大淘汰高排放老旧车辆的力度。近三年来,上海市共报废更新公交车8000多辆。提高车用燃油品质,淘汰含铅汽油,部分城市全面供应使用国Ⅳ标准车用燃油。广州、贵阳、西安、重庆等城市对公交车进行了“燃油改气”工作。深圳市率先在国内建成使用机动车排气检测监控管理信息系统,对26家机动车安全性能检测站进行联网监控。

公共交通建设不断加快。全国大中城市普遍设立公交专用线,公共交通体系不断完善。北京、上海、重庆、广州等城市将发展地铁和轻轨建设作为“十一五”城市交通发展的重点,有效缓解了交通拥堵,减少了机动车污染排放。2008年,上海市轨道交通运营线路长度达264.3公里,日均客运量达308万人次,比上年增长38.2%,公交专用道达86.2公里。

(五) 大气污染防治相关法律法规逐步健全

大气污染相关法律逐步健全。近年来,全国人大常委会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加快制定或修订了《大气污染防治法》、《清洁生产促进法》、《环境影响评价法》、《可再生能源法》、《节约能源法》、《循环经济促进法》等与大气污染防治相关的各项法律,为减少和控制产生污染物提供了有力的支持。不少地方完善了配套法规建设,浙江、天津、深圳等省市都出台了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增强了法律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配套法规、规章和标准不断完善。国务院颁布了《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等法规。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了《燃煤二氧化硫排放污染防治技术政策》、《汽车排气污染监督管理办法》等规章,出台了《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车用汽油有害物质控制标准》,制定了《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等重点行业大气污染排放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体系逐步建立。广东、上海、山东等地还制定并实施了严于国家标准的地方污染排放标准,加大了大气污染治理力度。

二、 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国长期以煤为主的能源结构造成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难度加大,历史欠账增多,加之长期形成的粗放式增长方式没有得到根本转变,随着经济快速发展,一次能源消费量增长迅速,产生大量新增污染物排放,同时,产业结构调整缓慢进一步加大了大气主要污染物削减难度,致使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和粉尘等煤烟型污染物排放量居高不下,成为产生大气污染问题的主要因素。近年来,随着城市化和工业化的加速发展,细颗粒物、臭氧、挥发性有机物等新污染物危害日益凸现,可吸入颗粒物已经成为城市空气最主要的污染物。当前,新老污染交错,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面临的情况极为复杂,任务极其艰巨。

(一) 大气主要污染物治理仍然任重道远

以煤为主的能源结构对大气环境质量改善造成巨大压力。燃煤是我国大气环境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和粉尘等污染物的主要来源。“十五”以来,我国煤炭消费量从15.2亿吨增加到27.4亿吨,增长80.3%,平均每年增长2.1亿吨。偏重的工业结构加大了大气污染物削减难度。2008年我国重工业增长13.2%,6大高耗能行业增加值同比增长10.0%。虽然全国前三年已经完成“十一五”二氧化硫减排任务的89.5%,但各地任务的完成情况进度不一,有些地方任务完成尚未过半。目前,在全国现役燃煤机组脱硫设施投运比例已经过半的情况下,“十二五”期间进一步减排二氧化硫的难度增大。氮氧化物对大气环境质量的影响逐渐增加,控制氮氧化物的要求日益迫切。

(二) 大气污染的区域型、复合型特征加重

区域大气污染出现恶化趋势。城市能源大量消费造成多种污染物高强度集中排放。城市集群现象加剧了污染物在不同城市间扩散,导致污染区域逐步扩大。据环保部门分析,通过气流输送进北京市的污染负荷占总负荷的30%。当前,酸雨、臭氧污染和细颗粒污染突出表现为区域性大气污染。据气象观测显示,近年来我国长三角和京津冀地区的区域性光化学污染严重,珠三角地区灰霾天气日趋严重。2008年,珠三角地区平均灰霾天气在100天以上。在这种情况下,仅从行政区划的角度考虑单个城市大气污染的防控措施,不仅治理成本高,而且难以有效地降低污染程度,区域联防联控的管理机制亟待建立。

空气质量评价体系已不适应发展需要。我国采用空气污染指数表征城市空气污染程度和空气质量状况,现行对城市空气质量评价仅用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和可吸入颗粒物三项指标。在《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确定的衡量空气质量标准的9种污染物中,只有少数城市开展了一氧化碳、臭氧等污染物监测,其他污染物仅进行选择性监测。目前,我国大气污染已经从煤烟型污染演变为煤烟型和氧化型复合污染。PM2.5、臭氧、挥发性有机物等污染物相互耦合,经过二次反应后形成高浓度细粒子污染,造成空气能见度降低、地面臭氧浓度升高、大气氧化性增强,已成为产生灰霾、光化学烟雾的主要原因。由于对大气环境质量影响较大的PM2.5等部分污染物未纳入评价体系,造成环境部门公布的空气质量数据不能客观反映大气环境质量状况,所公布的空气质量等级往往又与公众的感受有较大差距。

(三) 机动车污染对城市大气环境质量影响日益突出

机动车尾气排放量增长迅速。从2003年到2008年,我国汽车保有量从2421万辆增加到6467万辆,增长了1.6倍。据统计,2008年,机动车尾气排放成为大城市空气污染的重要来源,氮氧化物排放量占总量的50%,一氧化碳占85%。近年来,机动车销量增长迅速,2008年汽车产量达到934万辆,但1.3升以下排量汽车份额仅占25%左右。机动车尾气排放的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气体形成的光化学烟雾日益严重。在煤烟型污染得到初步控制的情况下,机动车污染对城市大气环境的影响更加突出。

机动车污染防治缺乏统筹协调。机动车污染防治包括在用车检测、车用燃油及添加剂管理、车辆报废与回收等多个环节。由于缺乏有效地协调机制,管理部门间职责交叉、权责脱节,尚未形成综合管理的合力,影响了机动车污染控制的效果。由于检测技术落后、成本高等原因,法律关于环保部门对在机动车停放地进行环保检查的规定、超标车辆不得上路行驶的制度、年检制度等在实施中未能达到预期效果。

(四) 农村地区大气污染问题显现

乡镇工业污染问题尚未得到有效控制。长期以来,我国农村空气质量总体好于城市地区,但乡镇企业点多面广,企业集约化程度低,污染治理水平相对落后,污染排放量较大。随着城市区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推进,一些焦化、冶金、建材等污染企业不断向农村和经济落后地区迁移,造成污染也随之转移。由于基层环保部门监测能力严重不足,对污染源的监督不够,一些乡镇工业排放有味、有害气体,严重影响周围农民生产生活,由此引起的投诉明显增多。

夏秋两季大量农作物秸秆焚烧对周边大气环境也造成严重影响,不少地方为禁止秸秆焚烧采取严防死守措施,消耗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

三、 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建议

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党中央重视、群众关心、国际关注。大气污染不仅影响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也制约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解决大气污染问题,必须努力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政府负责、政策引导,突出重点、防治并重,依法推动大气环境质量全面改善。

(一) 进一步提高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大气环境状况是影响环境质量、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问题。随着工业化、城镇化的快速推进,能源资源和环境状况对经济社会发展愈益构成严重制约。近年来,环境问题已经成为社会各方面关注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大气污染产生的酸雨、粉尘、光化学烟雾等直接影响了人民群众的正常生产生活,一些地方发生的污染事件严重损害群众利益,酸雨污染水体影响了生态环境改善。同时,大气流动性强的特性使大气污染问题成为重要的区域性环境问题,也引起国际社会的关注。可以说,大气污染问题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活改善,关系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也关系到我国的国际影响和对外交往。因此,必须充分认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要性,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维护群众利益,把解决大气污染问题作为检验政府执政能力的重要内容,切实抓紧抓好。

(二) 切实加强宏观调控改善大气环境质量

严格环境准入制度。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把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作为从源头防治大气污染的根本措施,大力推进规划环评工作。严格项目审批,严防落后产能转移,严禁高耗能、高排放和产能过剩行业盲目投资和重复建设。加强国土规划,按照形成主体功能区的要求,确定发展方向。新建项目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准入条件和排放标准,对已无环境容量的区域禁止新建增加污染排放量的项目。

加强产业政策引导。建议国家通过产业政策,引导地方政府和企业从重视经济增长速度转变为重视经济发展质量,在重视GDP增长的同时更加重视环境保护。建议国家从长远战略考虑,出台支持小排量、低污染汽车生产和销售的导向性政策,提高小排量汽车市场份额。解决燃油清净剂强制添加政策与自愿选择政策不一致的问题。大力推进洁净煤技术的运用,提高原煤洗选比例。

重视经济政策支持。建议国务院有关部门加快完善落后产能退出的补偿政策,引导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尽快落实国家2007年提出的关于提高二氧化硫排污费征收标准的政策。研究制定氮氧化物污染防治经济政策。

注重调整农村能源结构。近年来国务院有关部门对农村能源结构调整取得积极进展,但距离满足需要还有差距。建议国家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指导,加大对农村沼气建设的投入力度,解决农村能源紧缺的问题,减少农村生产和生活用煤带来的污染排放。

强化企业和公众环保责任。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不仅要落实地方政府的减排责任,也要强化企业和公众的环保责任,明确企业减排的主体地位。既要鼓励企业依法治污,又要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惩罚力度。要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环保意识,倡导公众选择简约的生活方式,引导绿色生产和消费。

(三) 采取综合措施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全面落实与大气污染防治相关的各项法律。近年来,涉及大气污染防治的法律陆续出台或修改,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依据。当前,要把《大气污染防治法》的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同时,要进一步落实《环境影响评价法》、《节约能源法》、《可再生能源法》和《循环经济促进法》等相关法律,从源头控制污染,促进能源的节约使用和新能源的开发利用。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加强对法律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

积极发展清洁能源。加快对太阳能、风能、水能、生物质能、煤层气等能源的开发利用,并要与群众生活紧密结合。要重视核电的开发利用,建议国务院有关部门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加快建设进度,加强对核心技术的科研工作和安全监管,确保核电科学、健康、安全发展。推动研究建立低碳经济试点。

加快推进循环经济。加快建立健全有利于循环经济发展的经济政策体系、技术创新支撑体系、循环经济评价指标体系等,推动循环经济发展。推动关键技术创新,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组织实施清洁生产重点工艺技术示范工程,对重点行业和企业推行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

(四) 加强大气污染防治的基础建设

研究建立科学合理的大气环境指标体系。现在大气环境质量评价体系是1982年针对煤烟型污染建立的,虽然1996年进行了调整,但已不适应当前发展阶段,不能客观反映污染特征与群众感受。建议国务院有关部门尽快修改完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评价体系。研究建立适应区域污染特征的区域大气环境质量评价体系,增加臭氧、一氧化碳、PM2.5、能见度等监测指标。进一步完善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并随着污染治理技术进步提高排放标准。鼓励地方根据实际制定严于国家排放标准的地方标准。健全有毒有害污染物的排放标准体系,有效控制有毒有害污染物排放。尽快启动氮氧化物污染防治工作,修订火电厂大气污染排放标准,严格氮氧化物控制要求,加快推动氮氧化物控制技术设备的国产化。

切实加强大气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建议进一步加大对大气环境监测技术装备的投入力度,建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运行费用保障制度。统筹城乡环境监测工作,加快基层环境监测体系建设,重视对农村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建议国务院有关部门加强环境监测质量管理,确保监测数据的科学性、规范性和公信力。增加市、县大气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站点数量,科学合理布局大气环境质量监测站点,确保监测数据真实、准确反映城市环境质量现状。加强对排放有毒有害气体污染源的监督性监测,完善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测制度,尽快形成大气环境监测网络,确保监测数据全面反映污染排放情况和变化趋势。

(五) 进一步完善大气污染防治法律法规

要及早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法的修订计划。进一步完善总量控制制度,明确各级政府在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工作中的职责和分工。建立健全排污许可证制度,明确将排污许可证作为企业准入的重要条件,禁止无证排污或不按规定排污。进一步理顺环保与公安、交通管理和质检等机动车管理相关部门的关系,在法律中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形成合力。加快出台高排放车辆污染治理的法律措施。建立区域污染联防联控机制,构建区域空气污染综合防治体系,预防和控制区域性大气环境污染。加强气象部门与环保部门的监测网络的数据共享和会商。进一步细化对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刑事犯罪构成特征和认定的方式方法。增强处罚力度,提高处罚额度,对造成严重污染的直接责任人追究法律责任,增强法律威慑力。

西安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21修正)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大气污染,保障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陕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大气污染防治及其监督管理活动。

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扬尘污染防治分别按照《西安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条例》和《西安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的规定执行。第三条 防治大气污染应当以治理颗粒物污染与臭氧污染为重点,坚持源头治理、规划先行、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公众参与、损害担责的原则。第四条 市、区县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的大气环境质量负责。

市、区县人民政府应当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优化产业结构和布局,加大对大气污染防治的财政投入,建立健全大气污染防治协调机制,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

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应当做好本开发区范围内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做好本辖区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第五条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本辖区的大气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发改、资源规划、住建、城管、工信、公安、交通、商务、市场监管、水行政、农业等部门依照法律、法规以及政府确定的职责分工,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大气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第六条 市、区县人民政府和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应当建立健全大气环境保护目标责任考核评价制度,将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目标和大气污染防治重点任务完成情况纳入考核内容。考核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开。第七条 市、区县人民政府和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应当建立健全大气污染防治问责制度。

区县人民政府、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负有大气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大气污染防治重点任务,或者对重大大气污染突发环境事件处置不力,或者有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情形的,对其主要负责人及其他责任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问责。第八条 市、区县人民政府和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应当鼓励和支持开展大气污染成因、治理技术和防治对策的研究,推动技术成果转化应用。第九条 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应当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法律、法规和大气环境保护科学知识的宣传,倡导低碳、环保的生活方式。对大气环境违法行为进行舆论监督。第十条 本市实行大气污染防治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大气环境的义务,并有权对污染大气环境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举报;有权对负有大气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不依法履行职责的行为进行举报。第二章 限期达标规划和污染物总量控制第十一条 市人民政府应当编制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采取严格的大气污染控制措施,按期达到大气环境质量标准。

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应当对管理区域环境质量及其影响因素进行分析,确定分阶段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目标,明确责任主体、工作重点和保障措施。第十二条 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制定大气污染防治年度实施方案,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第十三条 市人民政府应当每年在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报告环境质量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时,报告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执行情况,依法接受监督,并向社会公开。第十四条 市、区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上级人民政府下达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制定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并组织实施。

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应当根据市人民政府下达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制定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并组织实施。

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应当将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分解落实到排污单位。第十五条 新建、改建、扩建排放重点大气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报请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前,取得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并明确指标来源。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减量替代、总量减少的原则,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第十六条 建设项目新增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原则上在项目所在区域的总量控制指标内平衡。建设项目所需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通过采取有效减排措施、企业内部调剂等方式仍不能满足该项目需要的,不足部分可以通过排污权交易取得。

西安的主要环境问题有哪些

西安的主要环境问题有:

1、大气污染,主要是在西郊和东郊的工业区,近几年虽然好转了一些,但周围环境还是不容乐观;

2、水污染,主要是在沣河、灞河、浐河沿线,以前有很多造纸厂,由于近几年查封了好多工厂,水污染情况有所好转,但是渭河水质和泾河水质仍然较差;

3、空气扬尘,西安位于黄土高原南缘,尘土本来就大,加上气候较为干燥,城区各个建筑工地一般又不进行覆盖作业,扬尘极大,到处都是灰尘。

西安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有效防治扬尘污染,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保护公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陕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扬尘污染防治活动。第三条 扬尘是指地表松散颗粒物在自然力或人力作用下进入到空气环境中形成的一定粒径范围的空气颗粒物,主要分为土壤扬尘、施工扬尘、道路扬尘和堆场扬尘。第四条 扬尘污染防治坚持谁辖区谁负责、谁审批谁监管、谁污染谁防治的原则。第五条 市、区、县人民政府和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应当建立扬尘污染防治长效管理和资金投入保障机制,制定本辖区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并将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综合考评。

区、县人民政府和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对本辖区扬尘污染防治工作负总责。

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照职责开展扬尘污染防治相关工作。第六条 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条例。

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是本辖区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的统一监督管理部门,协调和督促其他相关管理部门履行管理职责。

相关管理部门按照本条例规定和各自职责负责扬尘污染防治的管理工作。

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依据法律、法规授权和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的委托全面负责辖区内扬尘污染防治的管理工作。第七条 市、区、县人民政府和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重点扬尘污染源责任人应当制定扬尘污染防治应急预案。

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应当根据市人民政府发布的大气污染预警等级和应急预案,采取停止工地土石方作业和建筑物拆除施工等扬尘管理控制应急措施。第八条 鼓励、支持有关企业和行业协会制定、实施扬尘污染防治规范,加强自律管理。第二章 一般规定第九条 机关、学校、工厂及其他企、事业单位和居住小区,应当明确扬尘污染防治责任,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扬尘污染。第十条 建设单位对建设工程扬尘污染防治管理负全部责任。扬尘污染防治费用应当列入工程预算,足额拨付施工单位,专款专用。

建设单位依法提交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应当包括扬尘污染防治措施。第十一条 建设单位在招标文件中应当要求投标人制定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并列入评审内容。

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应当在工程承包合同中予以明确。第十二条 建设单位应当在建设前制定扬尘污染防治方案并报送相关管理部门。

参与工程建设的施工单位、运输单位应当按照建设单位的要求,制定施工、运输扬尘污染防治方案,落实扬尘污染防治措施。第十三条 工程施工应当符合下列扬尘污染防治要求:

(一)施工工地周围按照规范要求设置硬质密闭围挡或者围墙;

(二)施工工地内的裸露地面覆盖防尘布或者防尘网;

(三)施工工地内的车行道路采取硬化或者铺设礁渣、砾石或其他功能相当的材料,并辅以洒水、喷洒抑尘剂等措施;

(四)施工工地出入口内侧安装车辆冲洗设备,车辆冲洗干净后方可驶出;

(五)保持施工工地出入口通道及其周边100米以内道路的清洁;

(六)建筑垃圾和渣土不能及时清运的,完全覆盖防尘布或者防尘网;

(七)施工作业产生泥浆的,设置泥浆池、泥浆沟,确保泥浆不溢流,废弃泥浆采用密封式罐车清运;

(八)施工工地按照规定使用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经批准允许现场搅拌混凝土、砂浆的,采取降尘防尘措施;

(九)土方、拆除、爆破等易产生扬尘的工程作业时,采取洒水抑尘措施;

(十)在工地内堆放砂石、土方及其他易产生扬尘物料的,采取覆盖防尘布或者防尘网、定期喷洒抑尘剂或者洒水等措施。第十四条 建设项目监理单位应当将扬尘污染防治纳入工程监理范围,对未按扬尘污染防治措施施工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立即改正,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及相关管理部门。第十五条 气象部门发布四级或者四级以上大风天气,不得进行拆除、爆破或者土石方作业。第十六条 建筑垃圾、渣土的清运按照《西安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的规定执行。第十七条 煤炭、矿石、砂石、灰土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物料的运输应当保持车辆整洁,密闭装载,不得沿途泄漏、抛洒。

关于西安大气污染问题和西安大气污染问题最新消息的介绍到此就结束了,不知道你从中找到你需要的信息了吗 ?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信息,记得收藏关注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