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冬季平均温度为-5.0°C-5.0°C。北京极端最低气温-27.4度,1988年北京极端最低气温-13.2度。建议穿风衣、大衣、夹大衣、外套、毛衣、毛套装、西装、防寒服等保暖衣服。北京的气候为暖温带半湿润半干旱季风气候,夏季高温多雨,冬季寒冷干燥,春、秋短促。2007年平均降雨量483.9毫米,为华北地区降雨最多的地区之一。北京市供暖温度标准。北京供暖标准温度是多少度。北京供暖标准温度不得低于18摄氏度。《北京市居民供热采暖合同》中明确规定,未进行房屋围护结构改造或供热系统改造的住宅,当室外日平均气温在-7℃以上时,卧室、起居室温度应当不低于18℃。
北京冬季平均温度为-5.0°C-5.0°C。北京极端最低气温-27.4度(1966年),1988年北京极端最低气温-13.2度。白天平均5.0°C,夜间平均-5.0°C。建议穿风衣、大衣、夹大衣、外套、毛衣、毛套装、西装、防寒服等保暖衣服。
北京的气候为暖温带半湿润半干旱季风气候,夏季高温多雨,冬季寒冷干燥,春、秋短促。全年无霜期180-200天,西部山区较短。2007年平均降雨量483.9毫米,为华北地区降雨最多的地区之一。降水季节分配很不均匀,全年降水的80%集中在夏季6、7、8三个月,7、8月有大雨。
北京市供暖温度标准为不低于18℃。
根据《北京市供热采暖管理办法》第十三条 供热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的相关标准、规范,向用户提供安全、稳定、质量合格的供热服务,建立健全供热运营管理制度、服务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遵守下列规定:
(一)建立供热设施巡检制度,对管理范围内的供热设施进行检查,并作好记录。发现共用供热设施存在隐患的,应当及时消除;发现用户自用采暖设施存在隐患的,应当书面告知用户及时消除。
(二)供热前应当进行供热系统充水、试压、排气、试运行等工作,并提前在供热范围内进行公告。
(三)建立用户采暖温度抽测制度,定期对用户室温进行检测,测温记录应当有用户或者其他证明人签字。
(四)采暖期内实行24小时服务,并及时处理和回复用户反映的问题。
北京供暖的其他规定。
《北京市供热采暖管理办法》第十五条采暖期内,供热单位不得推迟、中止供热或者提前结束供热,不得退出或者部分退出供热经营活动;向供热单位供应水、电力、燃气、燃油、煤炭和热能的单位,应当保障供应,不得擅自中断。
非采暖期内,供热单位确需退出或者部分退出供热经营活动的,应当对供热范围内相关用户、设施管护以及采暖费等事宜作出妥善安排,并在当年7月15日之前,与承接的供热单位完成供热设施及技术档案、用户资料、采暖费等事项的交接工作,同时书面告知原备案机关。用户的采暖权益不能得到有效保障时,供热单位不得退出或者部分退出供热经营活动。
北京供暖标准温度不得低于18摄氏度。
在暖季的正常气候条件下,如果住宅达到现行的住宅设计标准,或者进行了建筑维修和供热系统的改造,则卧室、客厅的气温不得低于18摄氏度。在发生极端严寒天气、供热设施故障等突发事件时,在启动供热应急预案时,会导致供热系统温度不达标。
集中式采暖居室中央5米处气温的适宜范围为16至20℃,分散式采暖居室中央5米处气温的适宜范围为13至17℃,任何地区的冬季室内温度均不得低于13℃。国家供暖温度标准为18摄氏度±2摄氏度,即以1为基准,上下浮动2度,也就是在16摄氏度和20摄氏度之间,均达到取暖标准。
相关通知
水平温差也就是指居室内5米处各点的气温之差,不得超过相应数值。一般在门口、窗口、走廊等处气温偏低、房间内的水平温差过大容易使人受凉,水平温差以不超过2至3℃为宜。
《北京市居民供热采暖合同》中明确规定,未进行房屋围护结构改造或供热系统改造的住宅,当室外日平均气温在-7℃以上时,卧室、起居室温度应当不低于18℃。当室外日平均气温在-7℃以下、-9℃以上时,卧室、客厅温度应当不低于16℃。所以可以根据相应通知去查看自己地区温度,如若违反,可拨打服务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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