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供暖标准温度,国家没有相关规定,具体政策以地方性政策为主,温度不达标的,可以向当地政府投诉。根据《山东省供热条例》规定:第二十二条在室外温度不低于供热系统最低设计温度、建筑围护结构符合当时采暖设计规范标准和室内采暖系统正常运行条件下,供热企业应当保证采暖供热期内用户卧室、起居室的温度不低于十八摄氏度。对检测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委托法定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因供热企业原因导致室内温度不达标的,供热企业应当承担检测费用并减收热费,具体办法由设区的市、县(市)人民政府制定。第三十一条未经供热主管部门批准,供热企业不得擅自停业。
18度。
对于供暖标准温度,国家没有相关规定,具体政策以地方性政策为主,温度不达标的,可以向当地政府投诉。
根据《山东省供热条例》规定:
第二十二条在室外温度不低于供热系统最低设计温度、建筑围护结构符合当时采暖设计规范标准和室内采暖系统正常运行条件下,供热企业应当保证采暖供热期内用户卧室、起居室的温度不低于十八摄氏度。供用热合同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用户认为室内温度不达标的,可以向供热企业提出温度检测要求,供热企业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进行检测。对检测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委托法定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因供热企业原因导致室内温度不达标的,供热企业应当承担检测费用并减收热费,具体办法由设区的市、县(市)人民政府制定。
扩展资料:
相关规定:
根据《山东省供热条例》规定:
第三十条供热企业应当按照供用热合同约定,连续稳定供热,不得擅自中断或者停止供热。
在采暖供热期内,因特殊原因需要连续停止供热超过二十四小时的,供热企业应当提前二日通知用户;因突发事故不能正常供热的,供热企业应当立即组织抢修并报告供热主管部门,及时通知受影响区域的用户。连续停止供热二十四小时以上的,供热企业应当依据停供时间减收相应热费。
第三十一条未经供热主管部门批准,供热企业不得擅自停业。确需停业的,应当在当年采暖供热期开始六个月前向供热主管部门提出申请,供热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
经批准停业的供热企业应当对供热范围内相关用户、设施管理以及热费等事宜作出妥善安排,在当年采暖供热期开始三个月前与承接的供热企业完成交接,并向供热主管部门提出书面报告。
参考资料来源:
济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山东省供热条例
冬季暖气室内温度国家规定最低为16℃,最高为24℃。根据国家制定了《室内空气质量标准》,即GB/T18883-2002,标准中规定:冬季采暖标准为16到24℃,符合这个标准的室内温度就是舒适的室内温度。同时规定,冬季采暖的相对湿度为30到60%,空气流速为0.2m/s。
国家要求北方的最低供暖室温是:住宅16摄氏度以上,写字楼商场20度以上。但人身舒适的室温应在25至22摄氏度之间。18度是基本问题。上下可以浮动2度。
有时候也会根据气候变化而进行微调
居民室内暖气片的温度是18℃为标准。
国家标准室内供暖温度为18℃,多数小区供暖的设计标准是这样:进水80℃、回水60℃,室温18℃。一般暖气片的配置也是按照这个标准配置,如果水温较低,则暖气片的散热量就降低,达不到室内所需的热负荷,当然室内温度就升不上去。
暖气片的温度最多会达到和管里的热水一样的温度,不会超过热水的温度。因为暖气片要向周围空间散热,也就不会达到和水管里热水相同的温度。如果室温低、房子空间大、并且密封不好容易散热,那暖气片热量会大量辐射到周围空间,导致暖气片比水的温度低很多。
扩展资料:
根据国家标准GB50019-2003《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中的相关内容,民用建筑主要房间室内计算温度16℃-24℃之间,符合这个标准的室内温度就是舒适的室内温度。
气象上把气候平均气温10—22℃定位为春季,其平均值为16℃,所以17℃接近理论中值,代表着春天的温度。如果供暖温度高到22℃以上,冬季供暖温度就会太高,会使得室内空气异常干燥,使人感觉浑身燥热、眼耳口鼻喉皮肤等处感觉干涩。
如果供暖温度低到10℃以下,感觉不到温暖,冷似冬天,自然不是供暖的基本目的了。所以,从温度的角度来看,18℃更为贴近人体的生理需求。因此冬季的时候,室内的温度保持在18℃至22℃为宜。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室温超24℃暖气过热也烦恼
18℃±2℃。根据《新乡市城市集中供热管理办法》规定
第二十三条:用户室内采暖温度为18℃±2℃,不低于 16℃。供热经营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定居民热用户室内温度检测点,定期测查室内温度。
第二十四条:供热经营企业应建立、完善供热抢修制度和事故处理应急预案。加强管理、规范服务,将规范服务的标准、内容、时间向社会公开,接受用户监督。设置报修、投诉电话,及时处理用户反映的问题。供热主管部门应当对服务质量和供热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因经营企业责任停止向用户供热,供热经营企业应当按照停止供热的时间和当年标准,向用户退还或减收相应的热费。
扩展资料:
国家规定供暖温度标准为18℃±2℃的原因:
室内温度过高时,会影响人的体温调节功能,由于散热不良而引起体温升高、血管舒张、脉搏加快、心率加速。由于室内外温差悬殊,人体难以适应,就容易患伤风感冒。
研究证明,冬季室内适宜温度为17℃至22℃。如果室内温度经常在22℃以上,人就会神疲力乏、头昏脑胀。
“暖气病”主要是指冬季供暖,因环境和人体干燥缺水而引起的免疫功能和抵抗力的下降,导致人们出现不同程度的内热外寒症状,并能进一步导致感冒发生。供暖期常出现的口干、头晕、嗓子疼、咳嗽、烦躁、皮肤发紧等都属于“暖气病”,希望广大用户能对其重视起来。
参考资料来源:新乡市人民政府-新乡市城市集中供热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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