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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环境污染案例分析(海洋污染经典案例分析)

海洋环境污染案例分析(海洋污染经典案例分析)

今天给各位分享海洋环境污染案例分析的知识,其中也会对海洋污染经典案例分析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雾霾网(wumai.net),现在开始吧!

本文目录一览:

水体被藻类污染的案例?

一、赤潮。“赤潮”,是海洋生态系统中的一种异常现象,是一种有害生态现象。它是由海藻家族中的赤潮藻在特定环境条件下爆发性地增殖造成的。根据引发赤潮的生物种类和数量的不同,海水有时也呈现黄、绿、褐色等不同颜色。赤潮可使海水的pH值会升高,黏稠度增加,破坏海洋生态环境,消耗海水溶解氧,产生有毒物质,造成鱼类和海洋生物死亡。中国东海几乎每年都会发生程度不同的赤潮现象。在世界其他地方也有发生。

二、太湖蓝藻污染事件。太湖蓝藻污染事件发生于2007年5、6月间,中国江苏的太湖因长期工业污水和周边生活污染大量排放,使太湖水体严重富营养化,爆发的严重蓝藻污染,造成无锡全城自来水污染。生活用水和饮用水严重短缺,超市、商店里的桶装水被抢购一空。该事件主要是由于水源地附近蓝藻大量堆积,厌氧分解过程中产生了大量的NH3、硫醇、硫醚以及硫化氢等异味物质。经过多年的环境治理,目前太湖的污染情况已经大大改善。

三、滇池水污染。随着城市规模不断扩大,农业增产过程中工业化肥使用量的逐渐增多,以及昆明市内大量生活污水排入滇池,导致滇池水体严重富养化,藻类植物大量繁殖,到上世纪80年代,滇池水面开始部分出现水华现象,而且污染面积一直在不断扩大。2000年代初,整个湖面已经基本被藻类覆盖,水体一片墨绿,同时还散发着阵阵恶臭,使昆明滇池陷入了严重的生态灾难,滇池变成了一潭泡沫四起的死水。经过多年的环境治理,目前滇池的污染情况已经大大改善。

海洋污染具体事例

1) 北美死湖事件

美国东北部和加拿大东南部是西半球工业最发达的地区,每年向大气中排放二氧化硫2500多万吨。其中约有380万吨由美国飘到加拿大,100多万吨由加拿大飘到美国。七十年代开始,这些地区出现了大面积酸雨区,酸雨比藩茄汁还要酸,多个湖泊池塘漂浮死鱼,湖滨树木枯萎。

(2) 卡迪兹号油轮事件

1978年3月16日,美国22万吨的超级油轮“亚莫克?卡迪兹号”,满载伊朗原油向荷兰鹿特丹驶去,航行至法国布列塔尼海岸触礁沉没,漏出原油22.4万吨,污染了350公里长的海岸带。仅牡蛎就死掉9000多吨,海鸟死亡2万多吨。海事本身损失1亿多美元,污染的损失及治理费用却达5亿多美元,而给被污染区域的海洋生态环境造成的损失更是难以估量。

(3) 西德森林枯死病事件

原西德共有森林740万公顷,到1983年为止有34%染上枯死病,每年枯死的蓄积量占同年森林生长量的21%多,先后有80多万公顷森林被毁。这种枯死病来自酸雨之害。在巴伐利亚国家公园,由于酸雨的影响,几乎每棵树都得了病,景色全非。黑森州海拔500米以上的枞树相继枯死,全州57%的松树病入膏肓。巴登??符腾堡州的“黑森林”,是因枞、松绿的发黑而得名,是欧洲著名的度假圣地,也有一半树染上枯死病,树叶黄褐脱落,其中46万亩完全死亡。汉堡也有3/4的树木面临死亡。当时鲁尔工业区的森林里,到处可见秃树、死鸟、死蜂,该区儿童每年有数万人感染特殊的喉炎症。

(4) 日本米糠油事件 1968年

先是几十万只鸡吃了有毒饲料后死亡。人们没深究毒的来源,继而在北九州一带有13000多人受害。这些鸡和人都是吃了含有多氯联苯的米糠油而遭难的。病人开始眼皮发肿,手掌出汗,全身起红疙瘩,接着肝功能下降,全身肌肉疼痛,咳嗽不止。这次事件曾使整个西日本陷入恐慌中。

(5) 1950年在水俣湾附近渔村中,发现一些猫步态不稳,抽筋麻痹,最后跳入水中溺死,当地人谓之“自杀猫”。经过对病的调查和研究,在1962年才确定水俣病的发生是由于汞的环境污染,特别是常期食用被污染的鱼和贝类引起的甲基汞慢性中毒。

海洋污染是怎么造成的?

自上个世纪五十年代以来,随着各国社会生产力和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海洋受到了来自各方面不同程度的污染和破坏,日益严重的污染给人类的生存和发展带来了极为不利的后果。据不完全统计,1999年我国共发生较大渔业污染损害事故947起,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约5亿元;2000年发生较大渔业污染损害事故1120起,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约5.6亿元。海洋渔业污染损害事故据不完全统计,1999年我国共发生较大突发性海洋渔业污染损害事故104起,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约2.7亿元,其中特大渔业污染损害事故(经济损失在1000万元以上)3起,重大渔业污染损害事故(经济损失在100万元以上)12起。2000年共发生较大渔业污染损害事故120余起,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约3亿元,其中特大渔业污染损害事故4起,重大渔业污染损害事故11起。日益严重的污染给生态环境带来了极为不利的后果,这一问题引起了有关国际组织及各国的政府的极大关注。为防止、控制和减少污染,在一些国家和国际组织的努力下,国际社会先后制定了一系列公约,它们对防止、控制和减少污染起到了积极的作用。虽然,沿海各国政府及国际组织,针对本国实际情况制订了相应的法律,国际社会也针对世界海洋污染制订了一系列的国际公约,但是,海洋环境污染的形势还是非常严重。造成污染的原因是多种多样的,如,空气污染、躁音污染、淡水污染等。本文只就造成海洋污染的原因对策作一探讨。

一、造成污染的原因

1、船舶造成的污染

何谓船舶造成的污染,是指因船舶操纵、海上事故及经由船舶进行海上倾倒致使各类有害物质进入海洋,海洋生态系统平衡遭到破坏。船舶造成污染的特征:(1)经由船舶将各类污染物质引入海洋。(2)污染物质进入海洋是由于人为因素而不是自然因素,也就是说污染行为在主观上表现为人的故意或过失。(如:洗舱污水、机舱污水未经处理排入海洋)(3)污染物进入海洋后,造成或可能造成海洋生态系统的破坏。

船舶造成的污染主要表现为:(1)船舶操作污染源,这种污染的产生主要是船舶工作人员的故意或过失造成的。如:有的船舶工作人员故意的将含有有害物质的洗舱污水排入海洋,船舶机舱工作人员故意将含有污油的机舱污水未经处理排入海洋,还有的由于工作责任心不强错开伐门将燃油排入海洋。(2)海上事故污染源,船舶由于发生海上事故,如:船舶碰撞、搁浅、触礁等事故使各种污染物质,主要是燃油外溢、油舱由于事故破裂造成的渗漏对海洋造成的污染。(3)船舶倾倒污染源;这种污染源的产生,主要表现在,经由船舶故意的将陆地工厂生产所产生的生产废料、生活垃圾、清理被污染的航道河道所产生的带有污染物质的污泥污水,倾倒入海洋。所以说船舶污染是造成海洋污染的原因之一。

2、海洋石油开发对海洋造成的污染

我国海域石油蕴藏量十分丰富,目前多数开发者集中在近海海域勘探开发。随着海洋石油勘探开发的飞速发展,有的钻井船和采油平台,人为的将大量的废弃物和含油污水不断地排入海洋,因此,海洋石油开发也是目前造成海洋污染的原因之一。在不同的程度上对我国近海海域的自然环境造成了一定的影响。海洋石油开发对海洋造成污染主要表现在;(1)生活废弃物、生产(工作)废弃物和含油污水排入海洋。(2)意外漏油、溢油、井喷等事故的发生。(3)人为过程中和自然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和含油污水流入海洋中。石油进入海水中,对海洋生物的危害是非常严重的,石油进入海水后,使海水中大量的溶解氧被石油吸收,油膜覆盖于水面,使海水与大气隔离,造成海水缺氧,导致海洋生物死亡。对幼鱼和鱼卵的危害是很大的,在石油污染的海水中孵化出来的幼鱼鱼体扭曲并且无生命力,油膜和油块能粘住大量的鱼卵和幼鱼使其死亡。油污使经济鱼类、贝类等海产品产生油臭味,成年鱼类、贝类长期生活在被污染的海水中其体内蓄积了某些有害物质,当进入市场被人食用后危害人类健康。

3、工厂对海洋的污染

随着我国的改革开放政策的不断深入人心,有计划经济到市场经济的跨越,沿海居民对滩涂养殖利用面积正逐年扩大。从养鱼、养虾、养蟹、到养殖比前述更有经济价值、更珍奇的水生动植物。这些养殖业的发展,带动了水产市场的繁荣,丰富了人民群众的饮食生活,提高了饮食水平。增加了养殖户的经济收入,给一部分人创造就业机会。可是,近几年来,在我国沿海时常发生海水赤潮等海水变质现象。那是什么原因造成的呢?除气侯因素外,再就是人为因素所造成的。除前面所述的两种原因以外,还有一种非常重要的原因,就是陆地工厂对海洋的污染。陆地工厂对海洋的污染主要表现在,(1)与海相通的河流两岸的造纸厂、化工厂等利用河道排放污水而流入海洋。(2)含有污染物质的工业垃圾、生活垃圾倾倒河岸或河道,随河水或涨落潮流入海洋。如,2001年天津海事法院受理的河北省乐亭县19家养殖户状告河北省迁安市书画纸业有限公司等五单位滩涂污染损害赔偿纠纷一案,就是典型的陆地工厂利用通海河道排污造成海洋污染的案例。本案19位原告都是在河北省乐亭县王滩镇小河子(滦河)入海口两岸对虾和滩涂贝类养殖区从事日本对虾和青蛤养殖。滦河位于河北省承德市和唐山市境内,从承德流经唐山地区的迁西、迁安、滦县、滦南、乐亭,于乐亭县姜各庄入海。滦河在滦县响螳分流,进入乐亭中部的支流最终流入小河子,在王滩镇新海庄入海,在小河子入海口两岸有上万亩虾池及滩涂贝类养殖区。2001年4月下旬至5月中旬,因滦河上游排放污水造成在小河子入海口两岸部分渔业水域污染而引起养殖对虾和滩涂贝类死亡事故。事故造成小河子入海口两岸受污染水域的养殖面积共计7056.15亩,其中对虾养殖水面面积6561.15亩,滩涂贝类养殖面积495亩。5月30日调查人员对小河子闸养殖区的对虾和滩涂贝类死亡现场进行调查,结果发现67.96%的青蛤死亡,日本对虾的平均死亡率为51%。造成本次事故的原因系唐山市滦河沿岸工矿企业向滦河排放未经达标处理的污水所致。

二、防治、保护海洋污染的对策

海洋的污染是由多种因素造成的,是一个长期积累,逐渐由量变到质变的过程。因此只抓单项治理是不能真正解决海洋污染问题的。众所周知,我国从1979年以来相继制订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海洋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防治船舶污染海域管理条例》、《海洋倾废管理条例》、《港口的水域保护条例》等专门涉及到环境保护及防止海洋污染,水污染的法律法规。1996年10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乡镇企业法》对乡镇企业从事生产经营过程中,为防止污染,在乡镇企业的注册登记、生产项目、防污设施等,均作了明确规定,“乡镇企业必须遵守有关环境的法律、法规,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在当地人民政府的统一指导下,采取措施,积极发展无污染、少污染和低资源消耗的企业,切实防治环境和生态的破坏,保护和改善环境。”

“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和实施乡镇企业环境保护规划,提高乡镇企业防治污染的能力。”

“乡镇企业建设对环境有影响的项目,必须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乡镇企业建设项目中防治污染的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防治污染的设施必须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该建设项目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乡镇企业不得采用或者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严重污染环境的生产工艺和设备;不得生产和经营国家命令禁止的严重污染环境的产品;排放污染物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标准,严重污染环境的,必须限期治理,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依法关闭、停产或者转产。”

随着环境的逐渐恶化,各种灾难以不同形式逼近大众生活,引起了公众及政府的极大关注。为了遏制环境的继续恶化,政府制定了严格的法律、法规。公众自行组织的以环保为主题的各种活动也掀起了高潮。

从我国现阶段的海洋污染现象看,主要污染并不是老百姓造成的。究其原因,大部分的工农业污染和生态环境的破坏都是不同层次的管理者因为各种原因先后造成的。对于老百姓来说,衡量一个城市的环境好与坏,往往只注意该城市的表面卫生情况,街道是否整洁,市场是否繁荣,一般不会去研究表面环境好的城市,她的污水处理是否符合国家标准,是否对周边的环境造成了污染。以大连市为例,去过大连的人都会说,大连的环境真好,可又有谁会去研究她是否对周边环境造成的污染。当你分析了大连环境统计数字后就可以看出海洋污染的产生源了,大连市环渤海的入海排污口的数量达66处,占全国主要入海排污口的30.4%。这只是对大连一个城市的数据统计,而环渤海地区有三省一市,大部分的城市污水或直接排入海洋或排入与海相通的河流,所以说我国的内海—渤海的污染主要来之陆地是有根据的。无论是船舶对海洋的污染,还是陆地对海洋的污染。其结果都是对人类、海洋生物、海洋植物乃至整个生态环境造成影响。因此,我认为:(1)加强执法力度,真正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加强对政府环保职能部门的执法监督,克服地方保护主义,要求地方各级政府必须将环保工作提到日事日程上来。(2)加强对船舶及钻井、采油平台的防污管理,首先应对船舶及钻井、采油平台所有人的管理者,必须进行防污教育,增强防污意识,提高除污救灾技能。作业者必须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去做。使污水处理设备始终处于良好工作状态,严把除污化学试剂的质量关,严禁使用有毒的化学试剂除污。(3)各地渔政部门、港监防污部门应对本辖区内的水域的污染状况,污染源、地理环境、水文状况、生物资源状况等必须了解清楚,根据所了解的情况作出防污规划,当好政府的参谋,一旦发生污染事故可根据所了解的情况以最快的速度制定出最好的减灾方案。

总之,环境保护的责任是重大的,它关系到子孙后代,故,要求每个人都应作到了解环保、支持环保,提高全民对环保的防范意识,行成全民关心环保。让我们携起手来与一切影响环保的人和事作斗争吧

环境污染有哪些事例?

环境污染:

一、陆地污染:

每天千万吨的垃圾中,很多是不能焚化或腐化的,如塑料、橡胶、玻璃等人类的第一号敌人。

二、海洋污染:

主要是从油船与油井漏出来的原油,农田用的杀虫剂和化肥,工厂排出的污水,矿场流出的酸性溶液;它们使得大部分的海洋湖泊都受到污染,结果不但海洋生物受害,就是鸟类和人类也可能因吃了这些生物而中毒。

三、空气污染:

主要来自工厂、汽车、发电厂等放出的一氧化碳和硫化氢等,每天都有人因接触了这些污浊空气而染上呼吸器官或视觉器官的疾病。

四、水污染:

工厂任意排放工业废料,日常生活的垃圾以及污水排放。

五、噪音污染

是指所产生的环境噪声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并干扰他人正常工作、学习、生活的现象。

六、放射线污染

人类活动造成物料、人体、场所、环境介质表面或者内部出现超过国家标准的放射性物质或者射线。

扩展资料:

防止方法

1. 对于工厂的污水、废气、废烟、废渣等有毒气体进行过滤后排放

2.外出尽量不用私家车,减少汽车尾气的排放造成的环境污染

3.不使用一次性的餐具,节约纸张

4.多种植花草树木、不乱砍滥伐

参考资料:环境污染-百度百科

分析渤海环境污染生态破坏

分类: 资源共享 文档/报告共享

问题描述:

主要说一下引起污染的原因,和污染后对渤海生态所造成的破坏

解析:

在8月4日召开的国务院渤海环境保护工作现场会上, *** 副总理这样描述我国近海的生态状况:随着沿海地区经济迅速发展,海洋开发和海洋运输日益活跃,污染物入海总量居高不下,渤海污染面积扩大,赤潮灾害频繁出现,重大污染事故时有发生……

从海洋治理政出多门的“五龙闹海”和沿海城市“十三太保”难以协调的地方利益,到计划投资555亿、厉行5年却越治越污的“碧海行动计划”,再到山东省海洋厅副厅长人工挖河连通渤海与黄海的治污另类方案,我们看到的是制度缺陷下公共资源管理遭遇的尴尬。海纳百川,在川川皆污的现实面前,海洋污染与治理成本的巨大对比日益凸显。

即便是号称中国宜居城市排名第一的威海,在“宜居”背后尚存在诸多不和谐的开发案例,东海之滨的福建泉州市人大主任傅圆圆“拯救泉州湾”的呼声,更让我们看到合理利用海洋、科学制订城市发展规划的迫切。

而南海之滨的广东汕头特区,几十年来不曾停歇的围海造地所带来的生态教训和低效率的使用情况似乎不曾起到明显的警示作用。而在国家加强土地监管力度的背景下,“向海洋要地”正在成为一些沿海城市心照不宣的“共识”。日本兵库县填海造地的恶果会不会同样降临那些仍有大规模填海计划的滨海城市身上?20余年以来,中国人心头被打碎的最后一个幻想就是——我们自以为可以避免走“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

海殇。1.8万公里大陆海岸线及临近海域所面临的生态灾难未见穷期。难道我们真的只能在灾难出现后才会重视吗?——本刊编辑部

一湾臭海何日清?

□本刊记者 石 破

“南海的对虾已经绝种,渤海的对虾也没有了,”84岁的中科院院士刘瑞玉非常感慨,“资源已经匮乏,我们担心将来连鱼也吃不着……”刘瑞玉是中科院海洋研究所研究员,他关于“对虾养殖”的研究成果享誉世界。中国的野生对虾绝大部分都在渤海,年产曾达数万吨,但到了2000年,已采不到一个对虾幼虾。

中国经济最发达地区之一的环渤海经济圈,数十年来源源不断将工业废水、城市污水和其他污染物以“奔流到海不复回”的势头倾泻入海,使渤海从天然优良的养鱼池变成了藏污纳垢的臭水坑——原本是多种重要经济鱼类产卵场的渤海三海湾,莱洲湾、渤海湾和辽东湾,由于严重的污染,现在均已基本丧失产卵场功能。

而日前于8月4日召开的国务院渤海环境保护工作现场会上, *** 副总理这样说道:“进入新世纪以来,污染物入海总量居高不下,渤海污染面积扩大……赤潮灾害频繁发生,海上漏油事故不断,海岸带生态系统更是遭到了严重破坏。”

自2001年始,一个规划总投资555亿元,计划实施项目427个,旨在让总面积7.8万平方公里、拥有3784公里海岸线的渤海重现“碧海”的庞大 *** 计划——《渤海碧海行动计划》(以下简称渤海计划)应运而生。

那么,5年后的今天,渤海是否变清了一些?

矛盾的监测结果,该信谁?

刘瑞玉的另一个身份,是渤海计划的专家顾问组成员。他对记者说:“渤海计划很要紧。它只能成功,不能失败。但它现在执行到什么程度?我们都不了解。我很担心它会走过场。”

2001年12月出台的渤海计划,脱胎于1998年全国人大组织的一次《海洋环境保护法》执法检查。这次检查结束后,带队的邹家华副委员长向全国人大作了汇报。汇报中,关于中国近岸海域污染,邹家华提了四句话:“环境质量逐年退化、污染范围不断扩大、环境灾害频繁发生、生态破坏日趋严重。”报告中特别点到了渤海。

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根据这个报告,建议国家将渤海纳入环境治理重点区域,当时的委员长 *** 以及各位副委员长都表示同意。国家环保总局接过这个接力棒,再向国务院报告,请求开展“渤海碧海行动计划”。最后,由朱基总理拍板,渤海计划正式启动。

值得注意的是,就在国家环保总局推出渤海计划前一年的2000年,主管全国海洋管理工作的国家海洋局,也曾提出一份《渤海综合整治“十五”计划实施方案》,建议将其纳入国家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五”计划,并作为国家专项予以实施,并且环渤海的三省一市领导还共同签署了一份《渤海环境宣言》。然而,随着国家环保总局主导的渤海计划的推出,这些国家海洋局主导的文件都没有了下文。

渤海计划共分近期(2001~2005年)、中期(2006~2010年)和远期(2011~2015年)三个目标。自开展以来,作为主导者的国家环保总局鲜有行动进展方面的新闻发布。在该局网站上,记者只找到两则相关信息,一则是《渤海碧海行动计划简报——2003年第1期》,文中称:“……海域水质得到一定改善,《计划》落实取得初步成效。”

其依据是:“有关监测数据显示,2002年渤海海域四类和超四类海水面积较2001年下降1.9%,减少610平方公里。2002年黄、渤海赤潮面积为600平方公里,较2001年的4000平方公里减少3400平方公里,渤海未发生大规模赤潮。”《简报》因此以谨慎乐观的口气写道:“渤海海域环境质量出现初步好转的趋势。”

然而如果把国家环保总局上面的结论与国家海洋局的公报进行比照就会发现:渤海环境“初步好转”的趋势“转瞬即逝”。

根据国家海洋局公布的《中国海洋环境质量公报》:2003年渤海、黄海共发生赤潮17次,面积870平方公里;2004年渤海、黄海共发生赤潮25次,累计发生面积达7340平方公里,比2001年还多3340平方公里!其中,渤海发生了两次较大规模的有毒赤潮。当年,渤海赤潮发生次数同2003年持平,但累计面积却增加了13倍!

国家环保总局网站上的另一则消息,是2004年5月21日发布的渤海计划中期报告。报告称:“经过几年不懈的努力,在环渤海地区经济快速增长,人口不断增加的情况下,渤海近岸水质不断恶化的势头得到初步控制。环境监测表明,2003年渤海沿岸一、二类海水比例与2001年相比上升了11.5个百分点,四类和劣于四类海水比例下降11.6个百分点。整个渤海海区的污染面积由2002年3.3万平方公里下降为2.1万平方公里。”

报告结论是:“《计划》实施两年来,渤海近岸海域水质恶化趋势得到初步遏制,赤潮发生的频次和面积明显减少,海域的水质趋于好转。”

而据刊载于2006年7月6日《中国海洋报》上的文章《 “十一五”我国海洋环境质量变化趋势分析》(作者为国家海洋局海洋发展战略研究所郑淑英):

“‘十五’期间(2001~2005年),我国的四个海区中只有东海污染面积减少,其他三个海区污染面积均有不同程度增加:渤、黄、南海污染面积分别增加4.7%、37.98%和6.5%。”

文章特别指出:“渤海在我国的四个海区中污染状况最为严重。‘十五’末,渤海重度和中度污染面积之和由‘十五’初的2081平方公里增至4660平方公里,增幅为124%。”

国家海洋局发布的《2005年中国海洋环境质量公报》也称:“渤海2005年发生9次赤潮,面积5320平方公里。”这个数字虽然比高频次、大规模爆发的2004年略少,但仍远远高于“十五”期间的其他年份。

国家海洋局的这份《公报》还称:“渤海海域污染依然严重,未达到清洁海域水质标准的面积约 2万平方公里,占渤海总面积的 26%。其中,严重污染、中度污染、轻度污染和较清洁海域面积分别为0.2、0.3、0.6和0.9万平方公里……”

国家海洋局和国家环保局对于渤海环境的检测报告显然存在矛盾之处。究竟是该为环保局公布的“渤海环境正在初步好转”而感到欣喜,还是为海洋局公布的“渤海污染面积有增加的趋势”而心惊?

五龙闹海

采访中,数位海洋学专家都告诉记者:“治理海洋环境污染,管理体制是很重要的问题。环保总局要管,国家海洋局也要管,双方的矛盾历史悠久,始终扯皮,同样的海域都要搞两个方案。我们出去开会,环保总局也请,国家海洋局也请,你都不能不去。”

有专家则给记者讲了这样一件事:“中国的第一部《海洋环境保护法》草案制订时,是国家海洋局组织的。1999年《海洋环境保护法》修订时,环保总局和国家海洋局各拿一套方案。双方吵得不亦乐乎,我们这些专家看着都是笑话……” 另据有关人士介绍:目前我国海洋管理体制中,存在着环保部门、海洋部门、交通部门、渔业部门及部队“五龙管海”的现象,在具体执法中,五个部门经常发生扯皮现象,被戏称为“五龙闹海”。

法律是治理海洋污染最重要的手段之一,渤海计划的法律基础是《海洋环境保护法》。问题是1999年《海洋环境保护法》修订后,配套条例迟迟没有出台,因此严格说来,渤海计划尚属无法可依。

有关人士透露,在这些配套条例制订过程中,非常重要而且难度又很大的一个问题,是管理部门的职权如何划分?

除了国家海洋局和环保总局之外,渤海计划庞大的联席会议成员队伍中还包括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科技部、财政部、建设部、交通部、水利部、农业部、林业局以及河北、辽宁、山东、天津三省一市人民 *** 。据悉,有关部门曾提议由一位副总理级的强力人物主管此事,但未能如愿。这样的背景下,诸多部门利益如何通过职权划分得到协调,迄今没有明确。

2001年10月,国务院在《关于渤海碧海行动计划的批复》中指示:“渤海污染防治和生态建设投资以地方投入为主,国家给予适当支持。”这个指示的落实难度更大。中国海洋大学海洋法学研究所教授华敬对记者说:“渤海碧海行动计划是个好计划,问题是投入涉及500多亿,还主要靠地方,这就困难了。”

2004年6月,即渤海计划第一阶段时间已过70%时,时任国家环保总局局长的解振华在新闻发布会上坦言:“目前计划项目资金渠道不畅,进展缓慢,按期完成的难度很大,尚有59%的计划投资未落实完成,部分已经启动项目由于后续资金不能到位、久拖不能完成,仍有1/3的项目未动工。”

上层体制矛盾如此,基层的体制问题可想而知。渤海沿海共有4个省市,13个城市,20余个涉海部门,国家和地方之间、部门之间、行业之间、用海者之间都存在着矛盾,沿岸的13个城市更被形象地称为“十三太保”。针对这一情况, *** 副总理在2006年8月4日的国务院渤海环境保护工作现场会上特意强调:“各有关部门都要切实履行职责,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长期从事海洋污染治理研究的邹景忠,是负责起草渤海计划的技术组成员之一,他也认为该计划就是拿到国际上也不逊色。“可是雷打起来了,舆论造起来了,行动没有多少,经费也没落实多少……它面临的问题,首先是地方上有需要控制污染的工厂、有需要投资的污水处理厂,做这些事地方要拿钱,不拿钱,计划就是空的。”

渤海以及所有近岸海域污染治理的一个矛盾之处就在于,受污染的是海洋,最需要治理的环节却在陆上,因为海洋污染的源头是陆地排放的垃圾物——我国海洋环境污染物中,陆源入海污染物约占90%,即所谓“污染在海上,根子在陆上”。环渤海地区常年注入渤海的河流共有40余条,很多河流都是跨省、市、县域的,城市污水和工业废水向这些流域排放,最终汇入渤海,其中黄河、海河、辽河位居我国严重污染河流的前四名。渤海只占我国四个海区总面积的1.6%,承受污水总量却占30%,承受污染物总量占47%。

因此,如果解决不了陆上污水排放超标超量问题,海洋环境问题是无法解决的。但是渤海沿岸的辽、鲁、冀、津都有大批的国有企业,陈旧落后的生产设备和生产工艺无力更新改进,要让这些企业达标排污简直是“望洋兴叹”;如果强制停产,动辄数以万计的职工难以妥善安置,地方 *** 、环保部门也不能不放它们一马。

“地方主管领导不一定能认识到渤海污染的严重性,”中科院院士刘瑞玉说,“即使认识到了,他还得管老百姓生活、管工业部门生产,到这个时候,他就要抓‘主要矛盾’了,环境问题只好不管或少管。因此,这个海还‘碧’不了。渤海就这么块地方,有这么多工业排污、城市污水和垃圾、农业过度施肥和农药……各种因素加在一起,无情地让这个计划实现不了。”

另一位参加渤海计划评审工作的专家则对记者说:“现在各省有各省的打算,不能一致。你可以去环渤海的四个省市看看,它们都采取了什么措施?”

滞后的配套科研

作为起草渤海计划的技术组成员之一,邹景忠认为该计划还面临以下问题:“这个计划主要是控制污染源,但没有人去了解各企业的排污量有多少?海洋能承受多少?这个科研工作没做,就等于没有标准,目标也不明确。”

一名参与计划评审的海洋专家告诉记者:“我们在北京开了两次评审会,我看没起什么作用,因为是走过场。我很不满意,那么好的机会,把这些专业人员凑在一块了,没有给我们足够的时间看文件、讨论问题,而是很快就通过了这个计划,完了发给我们评审费……虽然拿了钱,但我对工作不满意。”

早在1999年3月31日,朱基、 *** 、 *** 先后批示同意将渤海纳入全国环保工作的重点时,特别强调指出:“把渤海计划与全国计划联系起来,同时要在认识上提高,不是制订规划、提出口号就万事大吉,而是要把扎扎实实的工作跟上去。”

虽然中国1972年就提出了海洋环境保护(当时,出口检验部门发现,渤海的海产品里含有毒物),但是对近岸海域污染的真正重视,特别是提出渤海等“重点海域”的治理概念,是从1990年代中后期才开始的。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渤海计划第七章《实施碧海行动的技术支持》中,开宗明义地说:“我国涉海环境科学研究滞后于海洋资源开发利用和沿海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是造成海洋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重要因素之一。”

但就在这份计划中,在总共555亿元的投资估算中,用于“管理及技术支持”(不光是科技研究)的资金只占1.1%;而在这1.1%的投资估算中,除了三省一市及海军、海运两部门之外的“其他部门”(包括海洋环境科学水平最高的国家级科研部门)只能分到手5%。

中科院海洋研究所教授邹景忠说:“1979到1982年,我参加国家环保局搞的一个‘渤黄海污染防治计划’。这个计划很大,国家投资很多,但是弄到的钱都没到我们科研单位,而是到地方 *** 那里搞经济去了。我们这些干活的人,只有中科院给了一点钱。”

历史常常是惊人地相似。渤海计划启动后,中科院海洋所成为“副组长单位”,下面还有若干个“干将”,但却仍然“一分钱也没拿到”。邹景忠深为感慨地说:“有限的钱,落不到有能力做研究工作的单位手里;有些条件差、没有科研基础的单位反而能拿到钱,你说怎么办?”

科研部门“画地为牢”,以及科研单位与从事实际工作的部门相互脱节,也对海洋污染治理工作形成了阻碍。据邹景忠介绍,从1974年开始,渤海每隔两三年就有一次大规模的海洋污染调查,形成很多报告。“但是,这些报告大多是内部资料,数据没有共享——哪个部门搞的,自己都封锁起来。”

邹认为这是一个体制问题:“欧洲、日本的国家海域调查数据,我们都可以从网上看到,我们自己国家的却看不到!关键是没有一个统一的管理机构——到底是国家环保总局来管,还是国家海洋局来管?中国很多项目都是这样,各自站在不同的利益上,什么事都做不好。”

上述提到的矛盾的监测结果,固然反映了双方立场、观点的不同,但双方所用的监测网络竟然也是不同的。

有关报道称:“《海洋环境保护法》规定,海洋环境监测由海洋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并向国家环保部门提供数据。但因海洋部门一直未向环保部门提供相关数据,国家环保总局建了自己的海洋监测站点。目前我国拥有两套海洋环境监测网络,而建设一个站点至少需要投资200万元,再加上每年四五十万元的运行费用,两套监测网络的重复建设造成巨大浪费,而且双方的公报还存在监测数据不统一的现象……”

根据最新的消息,近海海洋生态研究科研滞后的现状在未来两年内有可能取得进展。

今年7月,国家海洋局主导的我国首次近海水体环境大调查启动。作为我国“近海海洋综合调查与评价项目”中最为基础的组成部分,它是我国水体调查史上作业规模最大、学科最齐全、设备最先进的一次基础性调查。涉及海域范围面积达102万平方公里,自北向南分成9个大区块在全国准同步进行,并计划在两年内完成。

有人认为“人工海河”是王诗成一个人炒出来的,甚至有网民这样评价这位副厅长级别的官员——“整个儿就是大忽悠”,但王诗成说:“任何重大的创造发明,都是从假想开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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