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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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饮食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8483-2001(国家环保总局2001年12月1日批准2002年1月1日实施)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防治饮食业油烟对大气环境和居住环境的污染,国家环保总局特制定《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本标准从2002年1月1日起实施。全文如下: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1.1 主题内容

本标准规定了饮食业单位油烟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和油烟净化设施的最低去除效率。

1.2 适用范围

1.2.1 本标准适用于城市建成区。

1.2.2 本标准适用于现有饮食业单位的油烟排放管理,以及新设立饮食业单位的设计、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及其经营期间的油烟排放管理;排放油烟的食品加工单位和非经营性单位内部职工食堂,参照本标准执行。

1.2.3 本标准不适用于居民家庭油烟排放。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

GB 3095一1996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T 16157-1996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和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

GB 14554-1993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3 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 标准状态

指温度为273K,压力为101325Pa时的状态。本标准规定的浓度标准值均为标准状态下的干烟气数值。

3.2 油烟

指食物烹任、加工过程中挥发的油脂、有机质及其加热分解或裂解产物,统称为油烟。

3.3 城市

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关于城市的定义相同,即:国家按行政建制设立的直辖市、市、镇。

3.4 饮食业单位

处于同一建筑物内,隶属于同一法人的所有排烟灶头,计为一个饮食业单位。

3.5 无组织排放

未经任何油烟净化设施净化的油烟排放。

3.6 油烟去除效率

指油烟经净化设施处理后,被去除的油烟与净化之前的油烟的质量的百分比。

P=(C前×Q前-C后×Q后)/(C前×Q前)×100%

式中:P--油烟去除效率,%;

C前--处理设施前的油烟浓度,mg/m3;

Q前--处理设施前的排风量,m3/h;

C后--处理设施后的油烟浓度,mg/m3;

废气vocs排放标准

法律分析:生态环境部2019年6月印发的《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3号)以及生态环境部2020年6月印发的《关于印发的通知》(环大气〔2020〕33号)中均规定:“企业采用符合国家有关低VOCs含量产品规定的涂料、油墨、胶粘剂等,排放浓度稳定达标且排放速率、排放绩效等满足相关规定的,相应生产工序可不要求建设末端治理设施。使用的原辅材料VOCs含量(质量比)低于10%的工序,可不要求采取无组织排放收集措施。”

低VOCs含量的涂料、油墨、胶粘剂的相应界定标准如下:

对于涂料产品,执行《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涂料产品技术要求》GB/T 38597-2020中水性涂料、无溶剂涂料、辐射固化涂料的规定。

对于油墨产品,执行GB 38507-2020中水性油墨、胶印油墨、能量固化油墨、雕刻凹印油墨的规定。

对于胶粘剂产品,执行GB 33372-2020中水基型胶粘剂、本体性胶粘剂的规定。

对于清洗剂产品,执行GB 38508-2020中水基清洗剂、低VOC含量半水基清洗剂的规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第十三条 制定燃煤、石油焦、生物质燃料、涂料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产品、烟花爆竹以及锅炉等产品的质量标准,应当明确大气环境保护要求。

制定燃油质量标准,应当符合国家大气污染物控制要求,并与国家机动车船、非道路移动机械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相互衔接,同步实施。

前款所称非道路移动机械,是指装配有发动机的移动机械和可运输工业设备。

第十四条 未达到国家大气环境质量标准城市的人民政府应当及时编制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采取措施,按照国务院或者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期限达到大气环境质量标准。

编制城市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应当征求有关行业协会、企业事业单位、专家和公众等方面的意见。

第十五条 城市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应当向社会公开。直辖市和设区的市的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应当报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1、.标准的适用范围:适用于所有向大气排放恶臭气体单位及垃圾堆放场的排放管理,以及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设计、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及其投产后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

2标准值分级: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分三级。一类区中不得建新的排污单位。

3.标准实施的有关基本规定

各行业 VOCs 无组织排放应执行什么标准?

楼主您好,各行业VOCs排放标准有:

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一2019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一1996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一征求意见稿

1、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7824一2019

2、制药T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R 37823-2019

3、烧碱、聚氯乙烯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15581一2016

4、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0-2015

5、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一2015

6、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一2015

7、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0484一2013

8、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6171一2012

9、轧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8665一2012

10、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7632一2011

11、合成革与人造革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1902一2008

12、储油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950-2020

13、汽油运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951-2020

14、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952-2020

15、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 GB 18483一2001

暂时的就这些,不全的欢迎补充。

与中国环境影响评价有关的法规、技术规范和标准有哪些?

提供一些 注意相关法规的时效性和区域性,另外,环评工程师考试有四本教材,一本法律法规、一本导则标准,这两本书你可以看看,基本囊括了一个环评工作者所需掌握的基本法规及标准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3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

4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5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6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7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

8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

9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10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

12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13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14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15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16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水沙治沙法

17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18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19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评价法

20 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

21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

2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23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24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25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26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

27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8 机动车辆允许噪声

29 工业企业噪声卫生标准(试行草案)

30 卫生部84卫防字16号 职业病诊断管理办法

31 国务院国发(1984)97号国务院关于加强防尘防毒工作的决定

32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5749-1985

33 生产性粉尘作业危害程度分级 GB5817-1986

34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35 对外经济开放地区环境管理暂行规定

36 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

37 尘肺病防治条例

38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

39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

40 城市区域环境振动标准

41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

4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

43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程序

44 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测量方法 GB/T12524-1990

45 厂长经理职业安全卫生管理资格认证规定

46 铁路边界噪声限值及其测量方法

47 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 GB12523-1990

48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决定

49 大气污染防治技术政策

50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51 建筑卷扬机安全规程 GB13329-1991

52 柴油打桩机安全操作规程 GB13749-1992

53 振动沉拔桩机安全操作规程 GB13750-1992

54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55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

56 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

57 轻型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58 汽油车怠速污染物排放标准

59 车用汽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60 汽油车燃油蒸发污染物排放标准

61 汽油车曲轴箱污染物排放标准

62 柴油车自由加速烟度排放标准

63 汽车柴油机全负荷烟度排放标准

64 城市地下水开发利用保护管理规定

65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

66 易燃易爆化学品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67 起重机械危险部位与标志

68 城市排水许可管理办法

69 城市供水条例

70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

71 爆炸危险场所安全规定

72 海洋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

73 自然保护区土 地管理办法

74 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暂行条例

75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76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国家标准 GB/T16180-1996

77 取水许可监督管理办法

78 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

79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

80 包装废弃物的处理与利用通则

81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82 建筑工程消防监督审核管理规定

83 关于推行清洁生产的若干意见

84 铁路环境保护规定

85 放射性废物近地表处置的废物接收准则

86 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

87 职业性健康检查管理规定

88 加强长江船舶垃圾和沿岸固体废物管理的若干意见

89 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

90 国际清洁生产宣言

91 关于加强重点交通干线、流域及旅游景区塑料包装废物管理的若干意见

92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93 包装资源回收利用暂行管理办法

94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95 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

96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97 铁路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规定

98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

99 以噪声污染为主的工业企业卫生防护距离标准

100 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及污染防治技术政策

101 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

102 在用汽车排气污染物限值及测试方法

103 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 (JGJ130-2001,J84-2001)

104 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1)

105 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2)

106 车用压燃式发动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

107 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

108 关于有效控制城市扬尘污染的通知

109 全国道路化学危险货物运输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110 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 (JGJ33-2001,J119-2001)

111 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

112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113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

114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

115 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

116 混凝土外加剂中释放氨限量

117 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条例

118 汽车加速行驶车外噪声限值及测量方法

119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120 国务院352号令 使用有毒有害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

121 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

122 水污染物排放总量监测技术规范

123 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

124 柴油车排放污染防治技术政策

125 交通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126 卫生部 84卫防字60号职业病范围和职业病患者处理办法的规定

127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

128 职业病报告办法

129 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

130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

131 起重机械安全监察规定

132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

133 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

134 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 GB3096-1993

135 交通行业环境保护管理规定

136 重大事故隐患管理规定

137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138 汽车定置噪声限值

139 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规定

140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

141 建设项目(工程)劳动安全卫生检察规定

142 防止船舶垃圾和沿岸固体废物污染长江水域管理规定

143 机动车排放污染防治技术政策

144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

145 关于划分高污染燃料的规定

146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

147 燃煤二氧化硫排放污染防治技术政策

148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 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

149 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

150 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管理办法

151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技术要求(试行)

152 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153 城市污水处理及污染防治技术政策

154 铁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 TB10401-2003

155 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 JTJ076-95

156 建筑施工安全技术规程 JGJ59-99

157 爆破安全规程 GB6722-1986

158 环境噪声测量方法 GB/T3222-1994

159 辽宁省道路交通管理实施办法

160 大连市环境保护条例

161 大连市外来劳务工管理条例

162 大连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

163 大连市机动车辆尾气污染综合防治的有关规定

164 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防治机动车辆噪声污染的通告

165 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市推广使用无磷洗涤用品的通告

166 大连市交通管理处罚规定

167 辽宁省城市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

168 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控制城市社会生活噪声污染的通告

169 大连消防若干规定

170 辽宁省沿海地区污水直接排入海域标准

171 大连市环境保护条例

172 辽宁省消防条例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标准规定

标准规定了固定污染源恶臭(异味)污染物排放限值、监测和监控要求。

本标准为通用型大气污染物排放。国家或地方已发布的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规定的恶臭(异味)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按其规定执行;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未规定的恶臭(异味)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按照本标准执行。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本规定的项目不再执行DB31/933。

本标准是上海市恶臭(异味)污染物排放控制的基本要求。污染源排放应控制的恶臭(异味)污染物项目按照批复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或排污许可证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或排污许可证要求严于本标准时,按照批复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或颁发的排污许可证执行。

标准要求

恶臭(异味)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

有组织排放限值

1、现有源自2018年7月1日起执行表1和表2中规定的恶臭(异味)污染物排放限值。

2、新源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执行表1和表2中规定的恶臭(异味)污染物排放限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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