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河道水污染治理,以及河道水污染治理方案一般做哪些事项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根据河道水污染治理的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大力实施重点流域水污染整治,全力推进城乡生活污水、垃圾处理等设施建设,有效治理非法捞砂洗砂、生活及建筑垃圾污侵占河道、企业排放各类废水造成水体污染等突出问题。以下是为您整理的河道管理综合整治工作方案,供您参考!
【河道管理综合整治工作方案一】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等法律法规,切实有效加强我县河道管理,确保河道防洪安全、供水安全,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机构
县人民政府成立河道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副书记、县长艾方毅任组长,县委常委、副县长金晚球,县委常委、县委办主任刘昆怀,副县长彭茂华、何同国,县政府党组成员、公安局局长朱甲云任副组长,县国土资源局、水务局、电力局、交通运输局、运管局、公安局、魏家桥镇、牛马司镇、佘田桥镇、水东江镇、灵官殿镇等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联合执法组、航运治理组、河道治理组、综合开发组。
二、工作目标
(一)加强河道安全防范措施建设,强化河道管理,确保河道畅通。
(二)严格控制河道采沙范围,严厉打击非法采沙,严禁乱采滥挖。
(三)按照“合理布局、控制数量”的要求,科学界定采沙范围,依法从严审批发放采沙许可证。
(四)加强河道采沙监管,整顿采沙秩序,分河段筹备成立沙石公司,报上级有关部门审批。
(五)在紧邻居民生活区的河道以及采沙留下沙坑的河段设立醒目安全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装置。
(六)加强汛期安全管理,杜绝汛期发生采沙作业安全生产事故。
(七)淘汰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客渡、货运船只,并配齐设备设施。
三、工作步骤
本次河道综合整治工作时间为:20XX年12月2日至20XX年3月30日。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调查摸底阶段(20XX年12月2日—20XX年12月12日)
1.充分利用各种媒介进行广泛宣传。通过组织召开全县河道综合整治工作动员大会和在县内各新闻媒体发布相关资讯,倡导全社会关注、参与河道综合整治,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2.沿河的魏家桥、牛马司、佘田桥、水东江、灵官殿五个镇要在县河道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集中安排力量,在20XX年12月12日前将本辖区河道相关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分类登记造册。
(二)重点整治阶段(20XX年12月13日—20XX年12月31日)
1.集中力量,联合执法,重拳出击,依法取缔魏家桥镇张家渡口旁的非法采沙场。
2.淘汰不符合要求的客渡、货运船只。
(三)总结验收阶段(20XX年1月1日—20XX年3月30日)
1.对河道治理综合整治工作进行总结,对成果予以验收。
2.成立沙石公司,规范沙石资源开采秩序。
四、职责分工
(一)办公室
县政府办主任罗小阳任办公室主任,县政府办副主任尹新华、王滇初、赵德安和魏家桥镇镇长叶安平、牛马司镇镇长莫志福、水东江镇镇长王卫兵、灵官殿镇镇长彭友文、佘田桥镇镇长王炜任办公室副主任。成员从相关单位抽调。
工作职责:
1.负责河道管理综合整治工作的综合协调。
2.负责做好宣传发动工作。
3负责本次整治工作的资料收集整理。
4.搞好上下级衔接联络工作。
5.负责本次整治工作的后勤保障工作。
6.督促指导各沿河乡镇开展河道管理综合治理工作。
(二)联合执法组
县政府办副主任赵德安任组长,县政府办副主任尹新华、县水务局局长尹贵陶、国土资源局局长李卫初、交通运输局局长刘军、运管局局长戴志臻、电力局局长彭劲松、公安局副局长杨智成、魏家桥镇镇长叶安平任副组长。成员从相关单位抽调。
工作职责:
1.拟定行动具体方案,交领导小组审定。
2.在下发相关通告后做好业主思想工作,要求其自行拆除相关设备设施。
3.组织现场执法,确保整治到位。
4.严厉打击阻扰执法等恶劣行为。
(三)航运治理组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刘军任组长,魏家桥镇镇长叶安平、牛马司镇镇长莫志福任副组长。成员从相关单位抽调。
工作职责:
1.加强航道安全防范措施建设,强化航道管理,及时清除航道障碍,确保航道畅通。
2.积极向上争取项目资金,负责客渡船只和码头的修缮和改造。
3.搞好水上交通和作业船只的检测,淘汰不符合安全条件的所有船只,配齐设备设施。
4.在紧邻居民生活区的河道以及采沙留下的沙坑围内设立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设立安全防护装置。
5.负责航道治理工程的技术指导和监督。
6.落实安监人员,明确安全责任,制定安全章程,办理相关安全监督手续。
7.界定航道航线。
(四)河道治理组
县水务局局长尹贵陶任组长,魏家桥镇镇长叶安平、牛马司镇镇长莫志福、水东江镇镇长王卫兵、灵官殿镇镇长彭友文、佘田桥镇镇长王炜任副组长。成员从相关单位抽调。
工作职责:
1.按照开发和治理相结合的原则,指导各乡镇做好河道管理综合利用规划;
2.加强汛期安全管理,洪水期禁止河道一切生产作业。
3.划定好禁采区,规定禁采期。
4.积极向上争取项目资金,组织河道治理的护坡护岸、堤防维护等工程措施的实施。
5.起草有关文件。
6.加强对河道采沙及沙石公司的监管,按照“边开采,边治理”的原则,督促其及时处理尾沙堆。
7.负责河道治理工程的技术指导和监督。
(五)综合开发组
县国土资源局局长李卫初任组长,魏家桥镇镇长叶安平、牛马司镇镇长莫志福、水东江镇镇长王卫兵、灵官殿镇镇长彭友文、佘田桥镇镇长王炜任副组长。成员从相关单位抽调。
工作职责:
1.指导沿河各乡镇搞好河道沙石资源储量的调查,编制沙石资源合理开采布局和规划。
2.根据沙石资源储量调查结果,合理划分采沙区域,科学评估区域价格,规定开采期限。
3.报请省、市有关部门批准,制定资源有偿有序出让办法。
4.协助乡镇组织沙石开采权公开竞拍,实现资源有偿出让。
5.制定资源有偿出让收益分配方案,制定税费征收办法。
6.督促指导乡镇组建沙石公司,核定采沙船只、河沙码头,规范沙石的生产和销售,维护沙石市场秩序。
7.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实行集体会审后,同意办理相关手续。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确保整治到位。各沿河乡镇及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河道管理综合整治工作,切实加强领导,强化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责任,不得推诿,不得徇私枉法。
(二)服从安排,确保人员到位。所有抽调人员必须按时到岗到位,服从领导小组的调配和指挥。
(三)加强协调,确保全面推进。各沿河乡镇和相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注重信息反馈,形成工作合力。公安部门要严格执法,对阻扰执法行为要坚决予以打击,为河道综合整治工作保驾护航。
【河道管理综合整治工作方案二】
为扎实做好城市河道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努力消除城市黑臭河道,改善城市河道水环境质量,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市第四次党代会关于“生态名城”建设的部署要求,进一步落实城市河道环境综合整治的属地管理责任,着力构建“地方政府负责、全社会参与、公众监督”的工作格局,统筹推进控源截污、环境整治、清淤疏浚、调水引流、生态修复等工作,全面提升城市河道环境质量,确保到20XX年底,市区城市河道水生态环境质量有较大改善,到20XX年6月,全面消除城市黑臭河道,为建成国家生态市奠定坚实基础。
二、重点工作
1、控源截污。认真做好河道沿岸污水的收集和处理,加快污水处理设施和配套管网建设,提高污水收集率。加强污水处理厂的运行管理,确保达标排放。
2、河道整治。规范垃圾收运清理,做好河岸与河道保洁,解决因脏乱差、垃圾入河导致的水环境恶化问题。加强沿河养殖管理,取缔非法捕鱼行为。着手开展初期雨水污染治理和资源化利用研究。
3、疏浚活水。针对重点河段开展清淤疏浚,削减河道内源污染负荷。加快水系沟通、引清活水,提高环境容量。
4、生态修复。做好驳岸生态化改造、沿岸绿化及景观建设,加快氮磷拦截吸收、曝气充氧等生态工程建设,促进水质提升及生态美化,恢复与重建河道良性生态系统。
三、实施步骤
按照“摸清底数、分类指导、分步实施、持续改进”的要求,重点抓好三个阶段工作:
(一)调查摸底,明确治理范围。(7月上旬)
各地要对照建成区地理信息系统,对天然河流及人工河道进行彻底排查,建立城市河道基础台账,评估筛选,逐一建立黑臭河道档案,并提出综合整治计划,报送市环委会办公室,市环委会办公室对各地上报的黑臭河道名单进行核查,督促各地进一步补充完善,确定河道综合整治计划。
(二)专题部署,制定整治方案。(7月中旬)
各地要对列入20XX年整治的黑臭河道进行认真调查和研究,按照“一河一策”的要求,分解落实年度整治任务,制定综合整治方案,报送市环委会办公室,同时在当地媒体公布。
(三)明确责任,推动工作开展。(7月下旬-11月底)
各地要根据治理河段,明确责任地区;根据职责分工,明确责任部门,实施分段包干,责任到人。要切实履行责任,认真组织实施,加快推进控源截污、清淤疏浚、生态修复、沟通水系、景观美化等工程建设。
(四)加强督查,定期组织考核。(12月底前)
环保部门每季度末组织水质监测、专项督查和情况通报,动态跟踪治理进度,及时向同级政府报告。市环委会将于12月底前对各地整治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予以通报。
(五)积极履职,建立长效机制。
各地要高度重视河道水环境的保护工作,按照“河长制”的工作机制,落实专人负责河道水质,制定长效管理机制,对河道进行日常管护,确保水质长期满足水功能区划的要求。
四、保障措施
1、强化组织保障。
各级政府作为城市河道水环境综合整治的第一责任人,要高度重视城市河道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建立“政府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协同推进、全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各级环保部门要做好整治工作的监督协调,其他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共同推动工作开展。
2、强化持续推进。
各地要充分认识整治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认真落实各项治污措施,确保投入到位,确保工程质量,确保长效运行维护,不断提升生态环境质量。
3、强化监督考核。
环保部门要会同水利、住建等部门做好城市河道综合整治工作的协调、监督、考核。对整治不力、污染问题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的河道,要及时通报并实施挂牌督办,追究有关责任单位、责任人的责任;对整治不力的地区,暂停环保专项资金补助和各类环保创建,取消创先评优资格。
4、强化舆论引导。
通过媒体公布各地整治计划、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并定期公布整治工作进度,对整治工作成效突出的单位进行宣传报道,对整治不力的地方和突出问题进行公开曝光。大力宣传城市河道对生态环境建设以及民生保障等方面的重要意义,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河道管理综合整治工作方案三】
为确保20XX年河道水污染综合整治工作顺利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福建省防洪条例》、《福建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福建省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按照十八大关于建设美丽中国,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要求,现结合燕南街道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工作要求
根据河道水污染治理的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大力实施重点流域水污染整治,全力推进城乡生活污水、垃圾处理等设施建设,有效治理非法捞砂洗砂、生活及建筑垃圾污侵占河道、企业排放各类废水造成水体污染等突出问题。不断改善水环境质量,实现区域环境山清水秀,全面推进生态街道建设。
二、年度目标任务
20XX年重点治理巴溪、后溪流域,确保河道水面垃圾等漂浮物明显减少,流域内污染排放得到整治,水质达到功能区划标准,河道非法采砂、洗砂得到有效遏制,河道河堤得到加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取得成效,初步实现“水净、堤固、河畅、景美”的目标。
巴溪流域:进一步巩固整治成果,通过遏制非法采砂,整治直至关闭污水处理排放不达标企业及养殖业,完善城区段污水管网建设,做好重点建设项目建设用地的水土保持方案的管理,避免造成水土流失,开展河道清淤、堤防建设,使流域水质达Ⅲ类标准。
后溪流域:进一步巩固整治成果,通过遏制非法采砂,整治直至关闭污水处理排放不达标企业及养殖业,使我街境内水质达Ⅲ类标准。
三、明确职责分工
河道水污染综合整治工作是一项涉及部门广,整治项目多的重点工作。各村、居要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在街道河道水污染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领导协调下,在相关部门密切配合下,按照明职责,重落实的原则,共同推进整治工作。
1、各村、居:作为管理主体,按“属地管理”原则,实行行政一把手负总责,实施河道水污染综合整治工作。加大巡查力度,及时制止辖区内造成水污染的违法行为,确实无法整治的须以书面形式报请街道水污染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申请联合执法。
村民建房自用砂由村民向村委会提出申请,然后报街道审批并向水利局备。负责辖区内河道清淤工作,对清淤量在1万立方以下,工期在10日内的清淤工程,由各村居报街道审批,并向水利局报备后实施;对清淤量在1万立方以上的清淤工程,由各村居上报街道后提交河道水污染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2、党政办:负责加强对造成河道水污染行为的曝光及整治行动的宣传工作。不定期制作整治专题节目,遇重大整治行动及时跟踪报道。
3、新农村建设服务中心:负责落实“美丽乡村”建设实施方案,做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确保农村生活、建筑垃圾不修倒入河道。
4、水利工作站:负责牵头工作,建立整治方案,工作机制,组织工作督查、业务指导及日常工作联络;指导河道清淤工程建设,加强执法监督,做好流域内河道采砂和水土保持监管;及时打击河道内违法洗砂、捞(吸)砂等污染水环境的行为;开展水土流失治理。
5、燕南派出所:负责依法打击河道水污染综合整治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查处妨碍执行公务的暴力抗法行为。
6、城区国土所:负责落实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作方案各项内容,确保排放达标;查处非法取土、采矿行为。
7、项目办:负责把好流域内可能造成水环境污染的项目准入关;对辖区内企业排污进行监督。
8、公路站:负责采砂船、砂石运输船管理及水上交通安全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非法采砂船、运砂船和违法水上交通安全的行为;对禁采流域的停泊船只进行清理、拖离河道;负责加强对公路建设垃圾的管理,禁止弃土弃渣沿河堆放和倒入河道。
9、燕南畜牧水产兽医站:负责落实畜禽养殖污染综合整治方案各项内容,确保排放达标。
10、城区林业站:负责落实滥砍盗伐整治方案各项内容;实施流域内的绿化工作;查处流域内破坏林地的行为。
11、安监站:负责查处流域内企业非安全生产行为。
12、城管办:重点解决城区河道两旁的无证摆摊设点、乱搭、乱建、乱倒、乱排等突出问题;加大对城区内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的管理,查处向河道倾倒垃圾、乱排污水等行为。
四、具体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4月10日前)
各村、居要对河道水污染综合整治工作进行宣传和动员。结合本辖区实际,成立工作组,安排专人负责,制定工作方案,对本年度重点整治流域的基本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并形成书面材料于4月10前上报街道河道水污染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阶段(4月10日—10月31日)
各村、居及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切实加大治理的工作力度,加强巡查,做好辖区及本单位职责范围内造成河道水污染的违法违规行为初查,发现问题要及时制止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处理;对确实无法整治的违法行为,要以书面形式报请街道河道水污染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申请联合执法。
第三阶段:巩固提高和考核验收阶段(11月1日—12月31日)
街道河道水污染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对一年来的综合整治工作开展“回头看”,探讨建立长效管理制度,巩固整治成果。对各村、居及成员单位的整治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纳入年度工作考评。
五、加强整治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
街道河道水污染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辖区河道水污染综合整治工作的指挥协调、督促检查、考核奖惩以及重大执法行动的组织安排;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专项整治日常联系工作,通报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各村居也要成立相应领导小组,做好本辖区内河道水污染综合整治工作。
2、广泛宣传发动。
广泛运用广播、电视、简报、网络、短信等媒体,加大对河道水污染综合情况进行及时跟踪报道,提高水环境保护意识,增强沿河各类企业和广大群众对河道水污染综合整治的自觉性和积极性;对造成水污染的违法行为及时向社会公开曝光,加强社会监督,扩大整治的效果。
3、强化工作机制。
建立街、村居综合整治责任制,各村居根据年度目标任务及统一规划、分批推进的原则,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对本辖区内河道污染状况进行初查,每月8日前将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包括进度、存在问题与下一步工作打算等),以书面形式报责任领导审定后,反馈街道河道水污染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工作不力、未按序时进度完成任务的单位和个人,按有关规定实行责任倒查和问责。
改革开放以后,庐江县河道在经历工业化城镇化的过程中水质严重恶化,河道淤塞,许多河道水体甚至出现黑臭现象,严重影响城市容貌。为了使庐江河道得到全面整治,庐江政府投入大量人力物力进行了大规模整治,河道水环境得到了一定的改善,但是目前庐江河道水环境还存在部分水质不达标,内涝隐患等潜在威胁,为此,本文在分析庐江河道水环境的基础上提出了相应的治理对策。
1引言
河流水系庐江县境内的主要河流隶属于长江流域巢湖水系,其中巢湖流域水系,庐江县境内主要河流包括马槽河、金牛河、中塘河、苏家河、东大河、县河、兆河、失槽河、罗昌河、西河以及界河等共17条。每条河流随地形分布如枝,各自注入巢湖、揪阳县境内的白荡湖以及桐城县境内的菜子湖等水系最终汇入长江。庐江县政府为深入推进水环境综合治理,切实改善河道生态环境质量,在进一步落实河长制管理的基础上,发布了《“三线三边“环境整治和”河长制“工作实施意见》,明确了镇、村级河长职能,推动排污口封堵、河道疏浚、河道保洁、水质改善等综合治理的各项工作,形成河道长效管理机制,确保水环境综合治理达标。经过长期整治,庐江河道水环境得到了一定的改善,但是目前部分河段水质不达标,内涝隐患依然存在。因此,加强河道水质治理,做好排涝设施建设刻不容缓。
2河道水环境现状
2.1水质情况不容乐观
通过调研分析可以看出,工业化和城市化给庐江水环境造成了很大的影响,白石天河、黄屯河、失曹河、盛桥河等河道的水环境质量也大幅度下降,多数河道水质为劣V类。进入新世纪以来,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水十条”)和《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编制技术指南(征求意见稿)》治水要求,河道实施了清淤、绿化、截污等一系列整治措施,在实施了科学的规划和系统的整治建设,水质有了一定好转,但仍存在不少问题,一方面离功能区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另外部分河道仍存在黑臭现象,富营养化比较严重,水生态功能散失水质理化环境不达标。
2.2二次污染
为了使庐江河道得到全面整治,庐江政府投入大量人力物力进行了大规模整治,从2009年江淮环保世纪行活动以来,县领导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生态文明建设为统领,以控源截污、面源污染防治、节约水资源、生态修复为重点,在优化产业结构,强化污染减排,加强环境监管的前提下,形成“政府统领、企业施治、市场驱动、公众参与”的水污染防治新机制,河道水环境得到了一定的改善。但是部分河道在完成截污后,水质在短时间内得到改善,但是后期反弹,未截流污水、降雨形成的径流污染和非雨季污水混流入雨水管道对已经治理的河道造成二次污染。
2.3内涝频发
庐江县位于北亚热带季风气候区,是南北冷暖气团频繁交汇处,受来自东南台风的影响,夏秋两季是雨量丰沛集中期,尽管在新中国成立后,在上级有关部门组织,水务局的设计指导下兴建了一大批中小型的蓄、引、排、灌等水利工程,但由于城市的地理位置、水系特点也不利于防洪排涝工作的开展。另外随着城区建设步伐的加快,城区的排漠内河城东、城西河大部分河段已封闭,仅在城东排水站前800m和城西排水站前100m左右有明显河道。现排错内河出现游积,且侵占水面现象时有发生,错水排泄不畅。城区内的苏家河、中塘河、县河、东大河以及城区的东西撇洪沟的防洪标准都不足20年一遇,城区现有防洪能力远未达到规范规定的20年以上的防洪标准。
3对策
3.1整治不达标水体,保护良好水体
开展网格化污染源调查,全面分析污染物结构和分布。细分治理单元,按照流域综合治理思路,综合安排控源截污、面源污染防治、污水处理能力提升、清淤疏浚以及生态补水等工程措施,不断加大不达标水体和“引江济淮”工程沿线水体整治力度,做到治理范围全覆盖、治理措施全过程,努力达到国家考核要求,逐步恢复水体生态功能。对现状水质或目标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的河湖库,开展生态环境安全评估,制定生态环境保护方案,实施水源涵养、湿地建设等项目,严禁生态环境破坏行为,保护水生态系统完整性,保证良好水体水质和生态服务功能。
3.2集中整治
工农业以及生活污染源,防治污染反弹对造纸、印染、制药、氮肥、有色金属、农副食品加工、农药、电镀等行业制定专项治理方案,实施清洁化改造。新建、改建、扩建上述行业建设项目实行主要污染物排放等量或减量置换。造纸行业,督促企业严格按照环评及批复要求,废水要封闭循环利用,禁止外排,2017年底前实施清洁化改造。农副食品加工行业,督促已建污水处理设施的企业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确保污水达标排放;未配套完善污水处理设施企业,生产加工废水可接入市政管网的,要求其对废水进行初步处理满足接管要求接入市政管网,严禁直排。农药制造行业,督促未验收企业按时完成环保“三同时”验收,已验收企业正常运行污水处理设施,废水达标排放。
3.3严格排水规划管理
不断规范城市排水行为,实行“雨污分流”,加强管网建设、管理与维护。到2017年底前,县城建成区完成新一轮管网普查,对排污单位错接、漏接、混接等行为予以纠正,杜绝城镇生活污水混入雨水管道直排河道。化工等专业园区应同步建成对该行业污水进行有效处理的集中处理设施,并配套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装置,园区内企业污水接管率必须达到100%。化工企业应做到“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实现废水分类收集、分质处理,并对废水进行预处理达到集中处理要求后,方可接入园区工业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处理。对老化破损管道或闸阀予以更换,并出台相应的管理和处罚规定。强化城中村、老旧城区和城乡结合部污水截流、收集。现有合流制排水系统加快实施雨污分流改造,难以改造的,采取截流、调蓄和治理等措施。
3.4加大资金投入,防治内涝
加大内涝设施投入,按年一遇设计洪水位时不溃破的标准建设好同大圩的外河圩堤达标,分年度改建现有圬工结构涵闸并安排专人管理,确保同大圩的安澜。完善圩内渠系配套管理,根据同大圩现有排涝能力和种植结构,重新规划设计沟渠并做好田间配套和分区排水的控制性工程,以达到“节制、滞蓄、抽排”。同时,利用沟塘滞水减轻抽排负担和灾情的发生达到除,涝目的。加大泵站技术更新升级,充分利用现有资源提高排涝能力。对同大圩现有装置效率低下的排涝泵站进行更新改造。改造供电线路恢复和提高排涝能力,加强引导,积极调整种植业结构。
4结语
总之,水务管理工作小组在切实加强督促检查和业务指导的基础上认真做好分阶段考核工作。另外要加强公众的水环境节约保护意识教育,加大宣传,在全社会牢固树立“节水洁水,人人有责”的行为准则,构建全民行动格局,共同改善水环境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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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必须实施彻底截污、污/雨分流
根据实地调查结果,生活污水是水系最严重的污染源,将生活污水完全截留是治污的根本。另外,由于雨水管经常被用作排污管,所以实施污/雨分流也是重要措施。污水送入污水处理厂处理,雨水则可直接排入自然水体中,降低污水处理厂处理负荷。污水可以通过河道排放。
2、对老平房区进行搬迁改造
一般来说,城镇新建居民区都有完备的下水道系统,都实施了污/雨分流。但是,老平房区房屋破旧,多数没有下水道系统,而且污/雨不分,是造成河流污染的主要来源。不管从污染治理的角度还是从城市建设,都需要对老平房区进行搬迁改造。
3、加强城市卫生综合管理
加强城镇的综合卫生管理,使街面保持干净,减少因风吹、雨水等因素将脏物带入河流。对自由市场、餐馆、外来人口聚居区进行严格的卫生管理,对建设工地卫生实行严格监督,对产生污染的路边小生意、洗车点或进行环境改造、或取缔。
扩展资料:
河流治理技术
1、截污分流。
截污是治理城市河流污染的重要方法之一,其原理是通过建设雨、污水管网,将原本直接排入城市河流的污水收集至城市污水处理厂或者人工湿地,经处理达标后再排放,从而削减了排入河流的污染物总量。
截污分流法可以从根本上解决城市河流水污染的问题,但实施难度较大,涉及到水利、市政、道路等多个部门,因此一般需要通过行政手段辅助。
2、引水冲污。
引水冲污实际上是通过清洁江河水置换河道的污染河水,将原污染河道中的污染物稀释或带入下游,从而降低河道的污染负荷,提高河水的自净能力。但引水冲污只能稀释或转移污染物,不能从根本上降低污染物总量,在当地水源不足时,需要外购清净水,成本较高。
3、底泥疏浚。
底泥是河流污染的内源因素之一,底泥中的有机物在细菌作用下发生分解,会降低水中的溶解氧浓度,同时产生硫化氢、磷化氢等恶臭气体,使河水变黑变臭。底泥疏浚是通过底泥的疏挖减少底泥中污染物向水体的释放,能永久去除底泥中的污染物,有效减少内源污染,对改善河流水质有较好的作用。
但该法工程量大,而且淤泥清除力度过大,会将大量的底栖生物、水生植物同时带出水体,破坏原有的生物链系统。而且疏浚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的淤泥,如处理不善,会造成严重的二次污染。
4、曝气复氧。
曝气复氧技术主要用于应对河道的突发污染,即在适当的位置针对河水进行人工复氧,提高水体的溶解氧水平,恢复水体中好氧生物的活力,使水体自净能力增强,从而改善河流的水质状况。
曝气复氧法操作简单,有利于污泥絮凝和水质混合,但该过程无法迁出、转移、输出污染物的分解产物,可能导致河水中有机污染物浓度的反弹。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河流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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